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规定单位解聘员工须通知工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21:56 310 人看过

防企业规避或减少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年限

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往做出贡献的补偿。实践中经常有用人单位通过工作调动、岗位调换或者轮流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规避或减少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说,为保障法律规定劳动者应获得的经济补偿落到实处,解释(四)还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在解除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应当把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正确处理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的对接

解释(四)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则告知当事人向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为准。

解释(四)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终局裁决申请的案件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会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月1日起施行,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1月18日,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2012)为了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若干适用法律问题,第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得以无管辖权为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1)经审查,认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通知双方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如果经审查发
    2023-05-07
    12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
    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说,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加班费的案件,应当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工人有证据证明雇主有证据,而雇主没有提供证据,则雇主应承担不利后果。最高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发言人孙军功介绍说,经过两年半的研究论证,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司法解释最终由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司法解释虽然只有18条,但内容非常丰富除了关注加班费追索案件的证明问题外,司法解释还改进了对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明确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孙俊功透露,2008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29.55万件,比2007年增长95.3%;2009年共收集病例31.86万例,同比增长7.82%;2010年1月至8月,共收到207400件解释
    2023-05-07
    105人看过
  •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规定
    一、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属于本公司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由公司领导、公司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出任。二、出任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公司行政会议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三、公司女职工较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以上的女职工代表出任。四、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五、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调解工作指导,接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六、劳动争议调解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延误当事人向上一级组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七、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1、接受某一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2、向当事人发出书面受理通知。3、进
    2023-04-15
    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司法解释
    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司法解释《劳动仲裁法解释一》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
    2023-06-06
    23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司法解释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的情形并不少见。而劳动争议如何仲裁关系到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它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劳动争议仲裁司法解释则对劳动争议仲裁法中的一些条款作了详细的说明了补充,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劳动争议仲裁法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
    2023-04-28
    3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实施
    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扣押证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保证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禁止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工资档案、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档案。但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办事,违法收取保证金等,劳动者为了就业,不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直到解除劳动关系时寄希望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手段给予救济。还有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扣押丢弃人事档案、社保档案等手段予以制裁,导致劳动者再就业困难,利益受损。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合同效力优于单位内部制度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
    2023-06-07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会
    词条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工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4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5)草案仲裁未提供证据处理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举证责任,仲裁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提交或拒绝提交证据,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裁定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在诉讼阶段提交证据,不能解释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不予认定。
    • 员工工伤未通知单位劳动争议协议有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9
      如果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对工伤处理协议的效力没有太大的影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解聘员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1
      由于你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法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任何单位会甘冒《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所以尽快找到原单位并妥善处理与其的关系,是你的当务之急。另外,一些工厂辞职也有快辞一说,也就是3天即可办理离职,相关情况你可以找工厂进行了解
    • 《劳动争议仲裁司法解释》的解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
    • 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7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