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两次怀孕待产入住医院期间,由于两所医院在实施剖宫手术过程中,误扎左右输尿管造成肾功能损伤。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弋阳县甲医院和弋阳县乙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接生的两所医院赔偿损失17余万元。4月26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此起治疗费用依据有关治疗凭据另行支付或起诉。
2001年,原告李某临产,住入弋阳县甲医院处妇产科,1月14日经过各项检查后,对原告实行剖宫手术,生一男孩。时隔4年,原告再次临产,住入弋阳县乙医院处妇产科,2005年1月25日,又对原告实施了剖宫产术,生一女孩。手术完毕,发现原告无尿并全身水肿,经检查,为双侧输尿管被缝扎。
经江西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原告2005年1月25日在弋阳县乙医院进行剖宫产术时,医生误扎右侧输尿管造成四级医疗事故,应负完全责任。同时认定原告左侧输尿管下段的梗阻,左肾无功能以及重度积水,反映病理时间较长不是短期内左侧输尿管下段梗阻所能导致的。于是,原告在2006年9月20日就左侧输尿管梗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上饶市医学会上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本病例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弋阳县甲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并建议进一步积极治疗。
治疗期内弋阳县乙医院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7余万元,并承担后续治疗的相关费用。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由弋阳县甲医院赔偿13.8万元的赔偿协议。(周军骆卫锦)
-
输尿管当子宫血管结扎患者肾摘除诉医院赔偿
346人看过
-
剖宫产残留异物乡医院赔偿万元
220人看过
-
孕妇宫内孕误诊,宫外孕赔偿应如何处理?
448人看过
-
孕妇要剖腹产被拒命丧医院
109人看过
-
因孕妇要求剖宫产遭拒,婴儿亡,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
438人看过
-
产妇请求剖宫产遭拒婴儿死亡获赔7.6万
234人看过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因医务人员的责任和技术方面的过失,造成患者的延误治病时机,病情加重,延长治疗时间,对患者造成不应有的严重痛苦,但未造成器官功能方面的障碍,愈合尚好,不影响劳动能力;或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过多的经济损失者。... 更多>
-
武汉剖宫产妇医院有责任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31、就常规来说,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 2、剖宫产一般是做硬外麻醉,这种麻醉如果掌握不好很容易导致全脊麻,从而导致孕妇误吸、心跳呼吸聚停而死亡; 3、建议立即封存医院的全部病历; 4、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我于2007年代理了一件同类案件,最终获赔110余万元。 武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
宫外孕误诊导致输卵管切除可以起诉医院吗,宫外孕误诊如何进行维权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0宫外孕误诊导致输卵管切除的,可以起诉医院。医学律师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可能选择非本市或外省司法鉴定中心或鉴定所进行鉴定;(2)为避免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到医院或委托律师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
剖宫产母伤子亡事故医院赔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6月26日,江西省永丰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永丰县XX支付给原告A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万元。今年1月12日上午,原告A临产入住石马镇卫生院。同日下午,医生对原告施行剖宫产手术,产下两名男婴,母亲平安。但由于手术长达4小时,且院方对原告术后出现的切口感染处理不当,患者在术后第二天情况恶化,该院随即对原告进行了持续一周的消炎治疗,但原告切口仍未愈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