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中谁有举证责任的问题,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分析,具体如下:第一、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二、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由第三人提供证据。第三、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第四、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第五、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院的职责。依通常的规则,法院在进行裁判时,必须首先确定作为裁判基础的事实关系是否存在,然后才能适用相应的法律来判断其法律效果,并最后作出裁判。如果法院经过证据调查,表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其存在或不存在的问题获得确定,则不产生待证事实存有不明的现象,从而不发生法院无法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情形。但是,如果法院及双方当事人,由于缺乏证据,无法使待证事实明确时,就会在诉讼上发生事实不明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得以待证事实存有不明为由,拒绝对该诉讼进行裁判,因而发生法院如何对该诉讼进行裁判的问题。如果不能对此作出判决,就永远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无法实现诉讼制度的目的。法院的裁判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是原告败诉,要么是被告败诉。面对此种情况,当事人一定会有疑问,在事实难以查明的情况下,究竟谁负举证责任谁应承担败诉的后果。这就是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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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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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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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谁有举证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8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分析,具体如下:第一、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二、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由第三人提供证据。第三、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第四、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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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谁负举证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81、《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也负有一定得举证责任,体现在: (1)、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原告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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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谁举证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9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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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由谁负举证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81、《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也负有一定得举证责任,体现在: (1)、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原告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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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行政诉讼中,原告只承担起诉责任,即仅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而被告则承担案件的主要举证责任,即需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但下列两点需要原告注意: (1)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除非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或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