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如何主张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1-01 04:38:48 191 人看过

一、未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如何主张权利

关于未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如何主张权利这个问题,没有签署补偿安置协议,拆除房屋的应该赔偿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依据就对被拆迁人合法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房屋强行拆除,拆迁人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此时被拆迁人在主张自己的民事上的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主张民事财产权利,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强拆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之诉或者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补偿协议约定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签订主体是谁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人房屋和公共房屋,当拆迁对象为私人房屋时,拆迁人应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拆迁对象为公共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对象为租赁房屋,涉及人员范围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谁可以成为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事先确定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部门。村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中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居民委员会的任务,“(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民事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五
    2023-05-07
    235人看过
  • 主张拆迁补偿利益有时效要求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张拆迁补偿利益是有时效要求的,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应该在拆迁补偿决定作出6个月内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农民不同意征地该怎么办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
    2023-04-01
    178人看过
  • 如何检查签订拆迁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与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拆迁人,否则,由于标的物不明确,标的物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合同的签订将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例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等机构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拆迁一结束,他们就撤走了,而且找不到,更不用说将来的履约问题了。此外,违约责任协议对于签订拆迁协议也非常重要。一般来说,拆迁人承诺的赔偿条件,特别是合同条款中执行的赔偿条件,基本上可以实现,但一切都是可能的。在签订合同时,我们还应提前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即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也敦促拆迁人尽快履行合同,从合同条款的角度来看
    2023-05-07
    377人看过
  • 产权被他人登记又已拆迁如何主张权利
    产权被他人登记又已拆迁,如果当事人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及时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且需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一、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
    2023-03-04
    337人看过
  • 拆迁协议签订后,如何获得补偿
    1、签了拆迁协议后又拿不到补偿,该怎么办?与征收方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征收方迟延支付补偿款的,征收方不能搬迁,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拆迁补偿款诉讼。如果征收人或者强拆人不支付补偿的房屋,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维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不缴纳补偿费的,房屋不能拆迁,只有在支付补偿款后才能进行拆迁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
    2023-05-08
    155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农村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的计算依据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按照人口数量来计算,有的按照户头来计算,还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者面积加户头的组合,所以,按什么赔偿的问题,主要看拆迁项目制定的具体方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的,要签订拆迁协议,如果当事人觉得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不签订补偿协议。二、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如何认定和分割?1、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2、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3、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
    2023-06-02
    342人看过
  • 承包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工程合同应当如何主张权利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承包人一般只能向其合同对方,即发包人(承租人)主张权利。因此,发包人(承租人)与建筑物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建筑物后,以自己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应当以施工合同的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发包人下落不明或丧失支付能力,且建筑物所有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承包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以建筑物所有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建筑物所有人其实际受益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
    2023-08-06
    285人看过
  • 跟大队签订合同无偿拆迁,给补偿吗
    一2016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
    2023-02-19
    500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不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签订
    如果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金不合理,我们该怎么办只要不明显不公平,即使确实不合理,也没有法律解决办法。但是,如果拆迁协议无效,你仍然可以维权。只要拆迁本身是违法的,拆迁协议就无效。因此,建议您认真调查拆迁是否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房屋拆迁签约补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可见,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2023-05-31
    441人看过
  • 2023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补签后可否主张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补签后可否主张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未按法律签订劳动合同,均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至于后来的补签是否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应分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补签的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第二种,补签后的期限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按照目前北京法院的判决不被认为,但在理论上值得思考。用人单位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因为此种情况下的补签,应视为劳动者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权利的放弃。《劳动合同法》法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
    2023-01-28
    323人看过
  • 未签订合同,赔偿补偿金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买房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退定金吗没有签订合同,交了定金,可以要求全额退还定金。因为我国的相关法律都规定了适用定金规则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中明确约定,二是实际支付定金。仅仅是支付定金但没有正式签订合同协议
    2023-07-02
    332人看过
  • 拆迁可以主张装修补偿吗
    一、拆迁可以主张装修补偿吗在拆迁时,房屋装饰装修费用应该给予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所做的估价,不包含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对于被拆迁房屋装修装饰的补偿数额,可以先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
    2024-01-05
    47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未签居间合同要怎么主张权利
    一、民法典中未签居间合同要怎么主张权利居间合同可以不签,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什么法律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障权益。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定,不履行居间服务,对居间服务的范围管理不周到,或者是恶意抬高价格。对于居间人来说,不签订居间合同对于居间人不离,如果服务的对象拒绝支付居间费用,那么居间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居间服务的存在和居间的费用是多少。所以,不签订居间合同,无论是交易双方还是居间人都没有保障。《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有哪些1、请求支付报
    2024-01-05
    227人看过
  • 连带保证合同的权利如何主张?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连带保证合同的权利是由债权人主张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可以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债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由于借款人失踪或丧失偿还能力,债权人往往将担保人一并告上法庭。连带责任保证期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那么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依
    2023-12-15
    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租赁房屋遭遇拆迁承租人应如何向拆迁人主张补偿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签订后,被拆迁人是否可以主张动了拆迁人的手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经生效,虽然被拆迁人可以主张这份合同被开发商动了手脚,但是合同在未被司法机关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可变更前,拆迁人可以以这一纸合同,启动后面的程序,要求被拆迁人搬离涉案房屋交付拆迁人拆除。这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 实践中拆迁人很难举证这份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已被拆迁人擅自改动,这也警示我们,当拆迁人提出此类要求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
    • 合同中未签订违约金条款,可以主张权利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在合同中同时有违约金和定金条款时,没有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适用对其有利的条款。我国法律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违约金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
    • 拆迁合同签订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如何签订有效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拆迁合同签订时要注意:第一是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 第二种就是回迁安置房的选择。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
    • 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能否强制拆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3
      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一般不能强制拆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但在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提出强拆申请,由法院批示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