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52:59
451 人看过
网友:配偶的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乐音果律师: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
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
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最好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另外,手机短信应还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这样使得手机短信具备更强的证明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证据的效力
367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手机短信证据
79人看过
-
手机短信内容显示帐已还手机短信可否做为证据
270人看过
-
手机短信属于婚外情证据吗
224人看过
-
短信在离婚中作为证据的效力
465人看过
-
离婚证据作为手机短信怎么写
34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签名
词条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 更多>
#电子签名
最新文章
#电子签名
相关咨询
-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等能作为证据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1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
-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力受哪些因素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对方会质疑,是否是本人发的短信,该手机卡是否是本人身份证办理的等等。还有疑问,建议来电咨询,我需要了解细节后给予专业分析和建议。
-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依据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04《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所谓证据,是指依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定,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手机短信只要符合证据属性,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2款规定,“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第7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
-
手机短信作为合同的证据如何合法有效, 如何利用短信作为有效证据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实践中,当事人在利用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 2、要证明所用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否则证据效力将大打折扣甚至丧失。 3、短信是间接证据,因此当事人要尽量多的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据,使之彼此印证。所有证据保持一致,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就比较容易达到证明事实存在的效果。 4、可向法院申请
-
离婚案件手机短信证据的运用陕西在线咨询 2021-01-28离婚案件中,夫妻之间因为一方有婚外情而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要求离婚的,需要提供证据。现在手机短信成为交流的重要手段,那么离婚利用手机短信证据呢?本文介绍离婚诉讼中手机短信证据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