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关于抚养费界定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4:12:58 378 人看过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关于抚养权的具体意见
    关于孩子应该判给谁的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
    2023-08-17
    161人看过
  • 抚养费的履行方式具体有哪些
    抚养费的履行方式有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按月将抚养费给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的履行方式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议。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可选择哪些方式履行抚养费抚养费的履行方式有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育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
    2023-08-01
    70人看过
  • 关于社会抚养费条例具体是什么?
    你好,关于您提出的社会抚养费条例具体是什么这一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布,条例送审稿中提出统一征收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拟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比各地现行标准和统一后标准,各地超生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用将普遍减少。山东社会抚养费条例规定社会抚养费如何缴纳山东社会抚养费条例规定社会抚养费需要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缴纳,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
    2023-08-08
    314人看过
  • 关于我国抚养费减少的具体措施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关于抚养费问题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023-07-19
    292人看过
  • 民法中如何解释抚养费的界定
    《民法典》关于抚养费界定具体如下:一般来说,抚养费由父母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且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民法关于抚养费界定具体有哪些(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2023-07-28
    4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分配的具体规定
    丧葬费和抚恤金都是发生在死亡后取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畴。一家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首先,丧葬费是死者家属因安葬死者支出的费用,应当分配给实际支付人。其次,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有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在具体分割上,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按照均等分配原则处理抚恤金。职工退休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职工退休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如下:1、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百分之200发
    2023-08-12
    53人看过
  • 2021年抚养费具体是指哪些费用?
    抚养费具体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诉讼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二)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三)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
    2023-07-16
    13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
    2023-04-16
    40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是这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023-07-29
    52人看过
  • 关于抚养费增加的理由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增加的理由有哪些关于抚养费增加的理由有:之前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给多少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标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
    2023-05-06
    59人看过
  • 离婚抚养费具体约定
    离婚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议约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
    2023-03-05
    326人看过
  • 关于有期徒刑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有期徒刑的具体规定有哪些1、关于有期徒刑的具体规定包括: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有期徒刑有哪些种类有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2、有期徒刑总
    2023-04-20
    212人看过
  • 关于讨债的方法具体都有哪些
    一、以毒攻毒法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二、“易货”置换法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或与所欠钱款等值。之后,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直到欠债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前你也拒不归还。这样就算是亡羊补牢,也不会为时过晚。三、借刀“杀鸡”法实在无法直接对付欠债的“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
    2023-06-16
    77人看过
  • 关于抚养子女的抚养儿童抚养期的规定有哪些
    两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因为此时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将其判给母亲。但是如果孩子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法院会判给男方抚养。夫妻离婚还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吗夫妻离婚还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离婚时,监护权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监护权归属一般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年龄等。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已经八岁了,应该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
    2023-07-29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最高法民事司法解释关于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按月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年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
    •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有哪些具体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5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关于抚养费执行的具体办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3
      夫妻离婚常常会遇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些孩子的家长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应该按照抚养费执行的法律程序来走,具体是这样的: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
    • 抚养费标准具体怎么界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8
      1、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需要给予抚养费,关于绥宁社会抚养费的具体规定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3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绥宁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