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0:54:40 274 人看过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一、不当得利20万不返还会怎么样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

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

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

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依照法律规定,不当得利能引起不当得利

之债。所以,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但不当得利的性质如何,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行为。其中,就受益人所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而言,系基于当事人本人的

财产取得行为所致,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实行为;就受害人所享有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言,是由于自身以外的其他当事人——即受益人的行为所致,与其本

人的行为无关,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

二、侵权与不当得利的竞合是什么

侵害他人权益而使他人受损害,构成侵权行为;但侵权行为人因其行为而受有利益,所受之利益具有违法性或欠缺保有利益的正当性,成立不当得利。侵害他人权益之不当得利,对受害人而言,可以发生侵权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竞合。具体说来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是指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标的物处分权的人擅自处分他人标的物的行为。如非法出租他人之物、共有物;违法转租。无租赁权或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出租他人财产,或在租赁关系消灭以后,拒不返还租赁物。②无权处分往往构成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害,由此获得的利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因而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行为人应向权利人负返还不当得利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物权使用或消费他人之物

不法行为人非法使用他人的财产并获取利益,构成对他人的物权的侵害,行为人应负侵权责任。同时,由于行为人从财产之上获取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亦应负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但是,如果不法行为人使用他人的财产,仅造成对财产的损害,而并没有使自己获取利益,则行为人仅应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不应负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

(三)侵害知识产权而获取利益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抄袭、非法复制他人有著作权的作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专利等,均构成侵权行为责任。同时,由于不法行为人往往会从侵害他人的知识产品中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此种利益的获得没有法律根据,行为人亦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

(四)侵害人身权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用其姓名、肖像获得利益,欠缺法律上的原因,成立不当得利。行为人应负侵权行为责任和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

三、如何认定不当得利对象

认定不当得利的对象需要清楚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

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得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损失是取得利益所致,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是因,受损失是果。

4、一方获得利益及他人利益受到损失无法律上的原因,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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