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27日,在省政协副主席覃卫东的带领下,省政协视察组一行来到东莞走访企业,开展座谈会,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在昨日上午举行的座谈会上,劳务派遣成为热门话题,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居然可以想出一下子把4万多员工都转成劳务派遣工,在一个个典型的案例面前,东莞呼吁,一定要尽快立法规范愈演愈烈的劳务派遣行为和市场。
覃卫东更是当即回应,会将东莞反映的情况收集整理给省总工会和省劳动部门,并与之协商建议针对劳务派遣开展专题调研。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市政协主席刘树基,副市长李小梅,市政协副主席莫布兴等市领导热情接待了省政协视察组一行。
现状
东莞有百万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是一个令李小梅倍感头疼的词语,一经抛出就立刻受到了多位省政协委员的关注和热烈讨论。
李小梅坦言,劳务派遣确实对保持人力资源市场的灵活度、促进一部分劳动者就业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劳务派遣管理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对劳务派遣岗位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界定的不明确,导致一些企业滥用、乱用劳务派遣的现象较为严重。
而劳务派遣公司无需审批、备案,导致非法职介、三无公司等冒充劳务派遣公司,异地劳务派遣公司等问题比较突出。
市人力资源局副局长陈汉驰更是直言,劳务派遣模式已经成为某些不法公司的牟利工具,而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无论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劳务派遣人员都越来越多,成为各行业普遍的用工行为。
他援引统计数据印证,目前东莞一共有784家劳务派遣公司,且近年来几乎是成倍增加——2008年之前东莞仅有48家劳务派遣公司;但仅2008年一年就新增成立了53家;2009年新成立158家;2011年仅半年时间,已经新成立了167家,劳务派遣公司越来越多。
诸如银行、通信、国有企业、市政府控股公司等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比较大,但制造企业中使用的劳务派遣工绝对数量比较多,市人力资源局预测,东莞目前的劳务派遣工数量达到了100万人。
症结
同工不同酬引发社会矛盾
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势必可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有企业更是将原有的员工走劳务派遣渠道,再进入公司,人员不变,但待遇却缩水了。
陈汉驰透露,确实存在某些用人单位乱用劳务派遣,导致同工不同酬。由于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地位不平等,难以享受同样的福利和待遇。更有劳务派遣公司从中克扣派遣工的工资,不缴纳社保或让派遣工自己缴纳。在同一个企业里工作,同工却不同酬,长此以往肯定会引起矛盾,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久经营和社会和谐稳定。
李小梅坦言,以前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每年进行年审,但《劳动合同法》之后,只要在工商部门领一个执照就可以做劳务派遣,出现问题拍拍屁股就走。但目前又没有更好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很难监管。
陈汉驰透露了一个去年处理的案例,一家拥有4万员工的大厂,却想要钻《劳动合同法》的空子,把这4万员工都转成劳务派遣工。好在当时包括人力资源局在内的相关部门出面制止,才保护住了这4万员工的合法利益。
他还举例在东莞某家银行,仅2008年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就多达337名,占据了企业员工数量的27%,超过了1/4强。这样就客观造成了用工单位员工的贫富差距,加剧了劳务派遣工的心理落差,工作一两年依旧是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埋下了隐患。如果不再加以规范,相信不久的将来,劳务派遣工就会成为企业用工的常态。
立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和隐患,李小梅建议加快劳务派遣立法,出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劳务派遣,特别是出台劳务派遣具体明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随后,市人力资源局对李小梅的建议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建议国家和省多对劳务派遣主题进行调研,加快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出台,并希望立法明确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从政府层面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成立和监管进行把控;二是明确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和时间,明确界定三性。
或将组织专题调研
对此,覃卫东坦言,在对《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理解和执行上,确实存在比较多的问题。他也基本赞成东莞提出的观点。他表示会将东莞反映的情况收集整理给省总工会和省劳动部门,并与之协商建议针对劳务派遣开展专题调研,从而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覃卫东认为,劳务派遣中的三性是明确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不太容易界定。比如银行,原本网点中的营业员是相对固定的,现在政策允许了,就把固定工变成了临时工,从而导致同工不同酬,降低了企业的用人成本,也减少了企业的用人麻烦,想炒就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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