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的规定是什么?
公告送达的时间:公告送达自登报之日起,计算60日,视为送达。送达后,计算15天的上诉期限,上诉期限届满后,判决书中有关于履行义务的时间(例如:被告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尚欠工程款x元),则应再计算履行义务的时间。
综上,生效时间至少=60天15天履行义务的时间若无履行义务的时间,则至少是75天。
二、公告包含什么内容
(一)公告是什么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
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二)诉讼公告包含的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该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属于一审判决的,还应说明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三、公告送达
(一)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二)公告送达的特点
(1)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三)公告送达的方式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人民法院报之外的报纸公告,一般也需要是正规的政府报纸,如当地省级政府日报。
(2)其它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委托送达。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我们在诉讼过程中应注意公告送达时间的期限,并且要注意公告包含的内容要求,在公告送达期限内,我们要积极寻找受送达人,来保证事件完美解决,使问题能得到完善的解决。
-
民事公告送达满多久可以视为送达?
122人看过
-
什么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有哪些规定?
1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公告期满15日视为送达吗
62人看过
-
公告多少天视为送达
414人看过
-
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多少日视为送达
114人看过
-
定期宣判视为送达吗
99人看过
-
出具公告自收到公告之日起多少日即视为送达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什么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要求有哪些,公告送达的法定期限是多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有如下要求: 1.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所适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2.公告的法定期限是 60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3.公告的方式。可以是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4.公告的内容。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
-
公告送达日期什么是公告?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7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
-
法院公告送达多久即为开庭时间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一般是发出公告的第93天为开庭日期。 1、93天的计算:公告时间60天,举证时间30天,开庭传票必须提前3天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所以,一般是定在公告发出的第93天开庭。 2、公告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民法院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而采取的非正常的送达方式。 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
-
定期宣判视为送达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12一、定期宣判视为送达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一条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 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二、什么是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