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投票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12:38 258 人看过

一、什么是累积投票权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的一项特有制度,是指对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当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累积投票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一些重要事项时,例如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给予全体股东的一种与表决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项所不同的特别表决权,这种表决权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实行累积投票时,股东的表决权票数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与所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计算。

为了保护小股东,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小股东也有机会把自己信任的代表选入公司董事会,新公司法规定累计投票制度。新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计投票制的直接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监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照这种投票制度,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监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监事的选任,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

累积投票权制度的意义在于限制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控制与操纵,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累积投票制的作用

累积投票制的作用,累积投票权制度的独特作用在于:

1、它通过投票数的累积计算,扩大了股东的表决权的数量,可以使中小股东选出自己满意的董事,避免控股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2、它通过限制表决权的重复使用,限制了大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绝对控制力。

三、累积投票制与直线投票制之比较

累计投票又叫集中投票,适用于董事的选举。与累积投票制相对应的概念是直线投票制又称非累积投票制,也称联选投票制。所谓直线投票制,就是股东将自己的选票平均地投给自己的候选人。一般而言,除非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之外,公司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采用直线投票的方式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公司选举董事时,直线投票制是原则,累积投票制属例外。

作为传统的投票方式,直线投票制的操作极为简便易行,但其缺点亦显而易见,即大股东囊括所有席位,小股东一无所获。举例而言:假设某公司有两位股东,A股东占70%(70股)的股份,B股东占30%(30股),公司章程规定设5位董事。若采取直线投票制,A股东提名的5位候选人每人可以得到70票,而B股东提名的候选人每人只能得到30票。在此情况,B的候选人将无一入选董事会。尽管从表面上看来,这种选举方式是公平的,符合“资本多数决”原则。但是,采取直线投票制的最大问题在于持股较多的股东有可能囊括董事会的所有席位,这存在明显的不合理。而累计投票制则对其作了改进,每一股都可代表一个表决权,从理论上来说,A股东可以促成3名候选人当选,B股东则有2名。此时A有350张选票(70乘5),B有150(30乘5)。假如B足够聪明,他至少可以有一名代言人入选董事会。在B将150张选票都投给自己的一名候选人的情况下,A是无法阻止B的候选人入选的。A必须十分小心的使用自己的350张选票才能确保自己的4位候选人当选。如果A不能明智地使用选票,他很可能只能保证自己的3位候选人或者更少的人入选。

四、股东累积投票权的优缺点

相对于老的公司法,新公司法确立的股东累积投票权具有如下优点:1、持股数量较多、但持股比例不高的股东有机会按其持股比例参与董事会。2、小股东行使累积投票权参与董事会并不损害多数决的原则,因为每个集团所选出的董事人数随持股比例之不同而不同。

3、当董事会面临股东集团之间的严重利益冲突(股利分配政策的确定、以及大股东以工资形式拿走公司盈利的行为)时,倘若小股东集团在董事会上没有一席之地,则其在公司的各项政策中没有充分的发言权。

4、在许多大公司中,经营者完全控制了董事会,股东只是批准这些选择而已。故累积投票制是股东得以发表其观点的潜在力量。

5、经营者与控制股东的地位非常强大,而力量平衡的支点在于那些在委托书大战中握有优势的“内部人”。

6、小股东代表步入董事会有利于保护或增进小股东集团的利益。倘若董事会的成员看法基本相同,董事会的运作完全处于私人俱乐部的气氛中,有一只聪明的“牛虻”出现则非常有益。

当然,累积投票制也有如下弊病:1、累积投票权意味着把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选入董事会,而该代言人在董事会中的角色与董事应代表公司所有利益集团的应有职责不协调。2、董事会是经营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3、董事会内部的不和谐将侵蚀经营者的能量,并在经营上层中造成消极、不确定的气氛。4、诚信度低的董事有可能为损害公司利益而泄密。5、在实践中,累积投票权经常为那些企图谋取狭隘的个人私利、而不谋取广大股东利益的人所滥用。6、反对派股东集团经常利用累积投票权作为他们长期争夺控制权大战的一块跳板。结果是每次董事会会议都变成了持久战中的一次小战役,董事会忘记了自己的真正职责。

同时,比较遗憾的是,我国的累积投票制度只在股份公司当中规定了,没有在有限责任公司当中规定。那么立法部门的意思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规模比较小,人数比较少,他们可以自己协商这个问题,不必要搞累计投票制。但他们没有想到,有些有限责任公司也需要,比如说,有些公司股东上限是五十人,规模是非常大的,而无法使用此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

总之,累积投票权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机构的运作效率,也合于股东平等和股东民主的精神,合于法律保护社会弱者的基本理念。鉴于我国不少股份有限公司中“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比较严重,基于保护小股东免受大股东侵害的理念,借鉴其他有益的立法例,我国在修订公司法时针对股东会选举董事和监事时采取了可以选择采取累积投票权的做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累积投票制和多数投票制有什么联系
    累积投票制与多数投票制的关系是什么?累积投票的概念是一种投票权。它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对一些重要事项进行表决时赋予全体股东的一种特殊表决权。在实践中,主要是在董事或监事的选举中,这与表决权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项不同其次,多数表决的概念是,股东以一股一票表决时,根据所持股数对每一名董事表示赞成或反对。在这种投票机制下,小股东通常无法选出代表其利益的董事。因此,这种机制对小股东不利,但对大股东有利第三,投票制度规定了选民表达意见的方式和将意见转化为结果的方式。对投票制度的研究被称为“投票理论”,它始于18世纪,对各种投票制度提出了严格的定义和改进建议。它属于政治学、经济学和数学的分支学科,大多数投票制度都是以多数票为基础的,通常一个方案如果得到半数以上选民的支持就会获得通过。但是,当有两个以上的选项可用时,一个选项的支持率可能不会超过一半。不同的投票制度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采用哪种投票制度对选
    2023-05-02
    163人看过
  • 累积投票制有何局限性
    累积投票制的局限性是什么?(1)违反设立董事会的宗旨?作为独立的营利性法人,公司的初衷是创造利润,即公司的唯一目的是盈利。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广泛、激烈和残酷。为了避免被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吞噬,公司必须加强和完善自身的管理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抓住千变万化的商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是公司的决策机关和领导机关。具有独立的职权和责任,可以对公司除股东大会决定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作出决定(2)违反众所周知的公司股东之间风险和利益一致的原则,股东规模不同的原因在于,每个股东对公司的贡献不同,对公司的风险自然也不同。因此,大股东应该在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虽然资本多数决原则有其合理性,但并不意味着中小股东的权利被完全剥夺。少数股东数量多,持股分散,但总体上仍相当可观。因此,有一种累积投票制度来保护中小股东
    2023-05-02
    195人看过
  • 公司法106条:累积投票制
    一、法条原文: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二、法条解读:本条是对累积投票制的规定。股东的表决权以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为原则,在选举董事、监事时也是如此。为了防止股东大会中处于控制地位的股东凭其优势把持董事、监事的选举,致使持股分散的公众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丧失当选的机会,一些国家和地区借鉴议会选举的比例代表制,在公司法中引人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既可以集中向其中的一名候选人投票,也可以将表决权分配给数名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在累积投票制度下,中小股东通过其投票权的集中使用,可以增加其提名人的当选机会。例如,某股份公
    2023-04-13
    96人看过
  • 累积投票制的意义何在
    累积投票制的意义。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的表决权与当选董事总数相同。股东既可以选举一人享有全部表决权,也可以分别选举若干人,所谓累积表决权,是指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对某些重要事项进行表决时,赋予全体股东的特别表决权。在实践中,它主要体现在董事或监事的选举上,有别于表决权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项。这种权利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表决权的数量上。实行累积投票制时,股东的表决权数量按股东所持股份数与当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按股东所持股份数计算。总之,股东表决权的数量等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数量乘以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数量累积投票制的目的是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操纵董事选举,纠正舞弊行为“一股一票”投票制的弊端。根据这一表决制度,每名股份代表在选举董事时的表决权数目不是一个,而是与应选董事的数目相同。股东选举董事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
    2023-05-02
    449人看过
  • 中工国际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流程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下配售由主承销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4,800万股。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下限为6.17元/股,上限为7.40元/股,区间包括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1)16.54倍至19.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11.32倍至13.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2023-06-01
    336人看过
  • 以累积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非职工董事、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于股东大会采取简单资本多数决原则,控股股东完全可以通过控股地位占据选举的多数或全部席位,使得董事会、监事会完全成为控股股东的代言人。为了避免控股股东操纵公司,就必须引进累积投票制度,使中小股东有机会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出代表自己利益的发言人。为此,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按照这种方式,一个股东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所投的总票数等于他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所选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股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寡决定当选的董事或者监事人员。这样可以有效地保障少数股东将代表其意志和利益
    2023-08-16
    346人看过
  • 股东大会累计投票制度的独特作用在于哪里?
    一、股东大会累计投票制度的独特作用在于哪里?1、它通过投票数的累积计算,扩大了股东的表决权的数量。累积投票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2、它通过限制表决权的重复使用,限制了大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绝对控制力。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二、直接投票和累积投票有哪些区别?(一)、方式不同:1、直接投票制:按一股一票原则直接进行的投票。2、累积投票制:实行每个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被选人数的乘积来进行投票。(二)、特点不同:1、直接投票制:
    2023-04-13
    74人看过
  • 串通投标数额能否累计
    要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招标投标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一、串通投标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
    2023-03-16
    393人看过
  • 大股东如何应对累积投票制?
    1、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2、累积投票制下的选举方法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3、大股东如何应对累积投票制?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随着融资的节奏加快,股权分散、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更普遍。因此,大股东需要注意:不可以无视累
    2023-06-09
    183人看过
  • 放弃投票就是投的弃权票吗
    放弃投票是否意味着投弃权票放弃投票与投弃权票,不是一回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审议事项的表决,多是根据“赞成、反对、弃权”三项来计算票数的,也有少数公司采用“赞成”和“反对”两项。表决是一项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法律行为,无论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不发表意见的弃权票,均是表决人有效的意思表示,并被公司及股东大会的公证机关、鉴证机关受领;而放弃投票因无法传达表决人的真实意图,在法律上不能构成有效的意思表示。既然表决权是一项权利,权利可以行使,也可放弃。因而放弃投票就等于放弃表决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行使,放弃投票的票数自然不能被视为行使表决权方能产生的有效票数。
    2023-06-13
    238人看过
  •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公司法累积投票制的特点累积投票权是一种表决权。它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一些重要事项时,实践中主要是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给予全体股东的一种与表决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项所不同的特别表决权利。这种权利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表决权的数额。在实行累积投票时,股东的表决权票数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与所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东
    2023-04-06
    474人看过
  • 董事会只能采用累积投票制吗
    什么是累积投票?公司选举董事、监事是否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股享有与应选董事、监事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防止控股股东完全操纵选举,避免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一股一票制的弊端,累积投票制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标准的规定执行,控股股东占比超过30%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创业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权是一种表决权。它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对一些重要事项进行表决时赋予全体股东的一种特殊表决权。在实践中,主要表现在董事或监事的选举上,这不同于其他一般事项表决权公司的特点,这种权利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实行累积表决时的表决权数额上,股东表决权的数量是根据股东所持股份数与当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根据股东所持股份数计算。简言之,股东表决权的数量等于
    2023-05-02
    480人看过
  • 放弃投票是否意味着投弃权票?
    放弃投票是否意味着投弃权票?放弃投票与投弃权票,不是一回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审议事项的表决,多是根据赞成、反对、弃权三项来计算票数的,也有少数公司采用赞成和反对两项。表决是一项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法律行为,无论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不发表意见的弃权票,均是表决人有效的意思表示,并被公司及股东大会的公证机关、鉴证机关受领;而放弃投票因无法传达表决人的真实意图,在法律上不能构成有效的意思表示。既然表决权是一项权利,权利可以行使,也可放弃。因而放弃投票就等于放弃表决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行使,放弃投票的票数自然不能被视为行使表决权方能产生的有效票数。
    2023-06-09
    309人看过
  • 累积投票制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累积投票制是股东实行选举权的形式之一。是指在公司的选举会上,实行每个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被选人数的乘积为其应有的选举权力,选举者可以将这一定数的权力进行集中或分散投票的选举办法。例如,股东会需选五名董事,某股东持有100个普通股,这样他就有了500票的权力。他可以用500票去投某一名候选人,对其他候选人一票也不投;也可以把票分布开,同时去投几名候选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1条规定: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2.2.12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一、累计投票制的积极作用:1、它通过投票数的累积计算,扩大了股东的表决权的数量。累积投票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
    2023-03-02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累计投票制的特点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3
      这种权利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 1、表决权的数额。在实行累积投票时,股东的表决权票数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与所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计算。 2、简单地说,股东的表决权票数等于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乘所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新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上文的内容就是我给出的关于累计投票制公司法这个问题的答案
    • 直接投票制与累积投票制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直接投票制,指在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时,针对某一项决议,股东只能将其持有股份代表的表决票数一次性直接投在这些决议上,它体现的是一种由大股东控制公司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 二、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累积投票权是一种表决权。它是上
    • 我国公司法的投票制度当中的累计投票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0
      累积投票制是股东实行选举权的形式之一。是指在公司的选举会上,实行每个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被选人数的乘积为其应有的选举权力,选举者可以将这一定数的权力进行集中或分散投票的选举办法。
    • 累计投票制的普遍特点主要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7
      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累积投票制其特点主要表现在表决权的数额。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