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二手房进场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21:51 199 人看过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新余市促进二手房进场交易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新余市促进二手房进场交易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二级市场快速健康发展,扩大住房消费,使房地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具有房屋产权证的,可直接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按标定地价的10%缴纳。个人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自住房上市交易的,土地出让金按标定地价的50%缴纳。

第三条普通商品住宅价格标准从1700元/┫提高到3000元/┫。凡实际成交价3000元/┫以下的,均按普通商品住宅征收契税。

第四条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收取。

第五条被拆迁人用货币补偿款购买成套住房的,只对其超过货币补偿金额的购房款部分征收契税。

第六条个人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购买住房,只对其超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购房款部分征收契税。

第七条鼓励市民换购住房。个人转让自住房后,1年内再购买商品住房(含存量房),按新购住房款与原售房收入的差额交纳契税;个人先购买商品住房,1年内卖出自住住房的,按其售房收入超过原购房款的部分交纳契税。

第八条个人购买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现有公积金。

第九条放宽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个人购买二手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金融机构应开展对个人购买二手房按揭贷款工作,放宽贷款额度和年限。

第十条1997年以前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且没有契税完税凭证的,房屋再次交易时,可不补征原交易未纳契税,只征收本次实际成交价的契税。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房屋财产保险、公证等手续,采取贷款人自愿的原则办理。

第十二条个人买卖二手房交纳税费的,以申报成交价为计收税费依据。如征收机关认为申报成交价严重背离市场价格需进行评估的,由征收机关负责费用评估。

第十三条建立房地产交易市场,减少房屋交易成本。地税、财政、土地管理、商业银行、公证、法律咨询等机构应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内设立窗口,当场办结交易中所服务的事项。

第十四条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进入交易市场销售商品房,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销售点和展示楼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便利条件进驻房地产交易市场,配备电子屏幕等设施发布房屋交易信息。

第十五条简化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缩短办证时限。房屋交易、登记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内实行“一套资料申请”的一站式服务,不重复进行评估、测量等。

二手房交易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权属证书、完税凭证即可到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办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即时受理且在4个工作日内办完登记、发证手续。

第十六条建立新余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利用互联网向社会免费提供法规政策、交易办证、商品房预售、市场价格、二手房源和网上办证等信息查询,并向个人买入或卖出二手免费发布信息。

第十七条每年举办一至二次房地产展销会,集中时间、地点为社会提供房源。

第十八条本办法执行时间自颁发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新一轮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新余市新一轮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八月九日新余市新一轮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持续、稳定发展,根据2002年国务院五部委(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意见》的规定,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新余实际,制定新余市新一轮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规范市场,公司化管理,公车经营,优质服务。原则:有偿使用、期限经营、公开公正。二、组织机构成立“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三、有偿使用标的及标的数量:1、标的:一定期限(8年)内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经营权。
    2023-06-08
    253人看过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区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城区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三年十二月八日新余市城区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力度,规范城市建设行为,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针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现状及前阶段“村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摸底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新余市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斌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廖兰芳,市政府副秘书长谢明军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廖晓云、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江阶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彭少敏、市公安
    2023-06-10
    125人看过
  • 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暂行办法近年来,我市住宅及房地产业发展很快,对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重视面向城乡消费,推动住宅业现代化,搞活繁荣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一)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各县可参照该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办法。(二)抚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临川区青云街道办事处、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荆公路街道办事处、六水桥街道办事处、文昌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钟岭街道办事处、抚北镇、孝桥镇等辖区内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的交易管理。(三)本暂行办法中的二级市场是指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
    2023-06-10
    287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淄博新世界商业街发展和繁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专院校:现将《关于促进淄博新世界商业街发展和繁荣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八日关于促进淄博新世界商业街发展和繁荣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淄博新世界商业街(以下简称商业街)的发展和繁荣,增强中心城区的凝聚力和辐射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商业街按商贸文化、特色精品定位,围绕建成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观赏、旅游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商业街,组织招商、运营,实行特殊管理。第三条市政府成立淄博新世界商业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商业街实行综合管理,相关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街道办事处不再行使管委会办公室职责以内的职能(管委会办公室职责另发)。第四条建立由市工商、国税、地税、公安、建设、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办公体制,在管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分别按部门职责在商业街
    2023-06-10
    86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房产消费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促进房产消费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试行。宁波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关于促进房产消费的若干意见为促进以居民住宅为主的房产消费,加快启动房地产市场,培植我市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转变居民住房消费观念通过政策引导和具有说服力的宣传教育,使居民逐步树立住房是私人消费品和买房置业、负债买房的观念;改变居民消费结构,提高住房消费比重。坚持租售并举的房改方针,鼓励居民购买住房。二、推行住房货币工资分配或有偿分配制度行政、企事业单位应逐步实行职工住房货币工资分配制度,把住房消费含量按月理入职工工资或工资附加。尚未实行住房货币工资分配制度的行政、企事业单位,新分配的成套公有住宅(包括腾空的成套公有住宅)应实行“先售后租”(有条件的也可“只售不租”)的政策,对有支付能力的职工按房改政策实行有偿分配,或实行由单
    2023-06-10
    323人看过
  • 沈阳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投资结构调整,加快普通住宅建设,保持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投资规模的要求,加速我市空置商品住宅销售,推进住宅商品化、社会化进程,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交易市场,根据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实行有关扶持政策。现将促进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宅可以上市交易对已售公有住宅交易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宅,包括解困房、安居工程房、集资合作建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进行交易(含买卖、置换、租赁、抵押、典当、继承等)。但下列已售公有住宅不得上市交易:(一)已列入规划拆迁范围且已发布拆迁公告的;(二)学校校园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三)部队、科研、保密等单位认为不宜上市交易的;(四)超出干部住宅面积控制标准,超标部分没有补交商品房面积款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上市交易的。二、开展各类
    2023-06-10
    51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港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促进港口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三届七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港口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深圳港口发展,形成以港口集装箱运输为主导、集装箱与散杂货并举的我国综合运输网主枢纽港和华南国际集装箱枢纽港,进而实现“世界级大港”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意见:一、设立深圳市港口发展委员会,加强对全市港口行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确保深圳港口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港口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促进港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二)对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各港区规划及其修改方案进行协调、审查后,提交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三)研究与周边地区港口之间的关系,协调港口通航水域及出海航道与周边港口使用的衔接问题;(四)协调港口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五)协调港区与物流园区、保税区和临港工业区的关系;(六
    2023-06-08
    185人看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住房消费市场促进个人购房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关于培育住房消费市场促进个人购房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福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四月十日为了引导居民的住房消费,提高个人购房能力,促进房地产流通,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建设的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房改规定,全面推行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妥出售公有住房,逐步取消福利分房,建立社会化、商品化、货币化的个人住房消费体系。二、允许已购公房上市。以成本价或市场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依法进入市场交易。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公有住房补足成本价后进入市场交易。三、允许拆迁安置房、集资房等房屋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进入市场交易。被拆迁人以拆迁安置补偿款购买住房的,视同实物补偿,免征契税。四、允许公有住房使用权上市。转让金按产权人50%、转让人(原承租人)
    2023-06-10
    281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为了启动房地产市场,盘活资金,促进经济发展,1995年10月,市政府颁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1995〕239号),在宝安、龙岗两区实施购房入户政策。该政策实施一年来,效果比较明显,对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完善的政策问题。为更好地贯彻深府〔1995〕239号文件及其附件,使房地产业更加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一、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在40(含40)平方米以上至50平方米以下的,给以蓝印户口指标1个,50(含50)平方米以上至70平方米以下的,给以蓝印户口指标2个。二、购房者可为其亲属申办蓝印户口。其亲属入户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应在18
    2023-04-22
    388人看过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信息化建设中心关于新余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信息化建设中心制订的《新余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新余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直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金,进一步提高我市信息化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不包括零星的硬件配置)。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我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第四条市信息化建设中心是我市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第五条本办法由市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市
    2023-04-22
    400人看过
  •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促进就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禾山镇政府,湖里、殿前街道办,区直各办、局:《湖里区促进就业暂行规定》已经区政府第8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二○○二年六月十一日湖里区促进就业暂行规定为鼓励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指户籍在湖里辖区的,以下简称本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鼓励辖区各类企业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定向培训,招用本地劳动力,促进就业,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特制定本规定。一、工作目标: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基本完成符合就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培训后就业率争取达到50%以上。二、优惠政策(一)本地劳动力参加经市、区劳动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每人可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人民币300元。(二)企业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定向培训,培训费用按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有关优惠政策贴补。(具体贴补办法
    2023-06-10
    343人看过
  •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
    发布部门: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榕政综[2008]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2008年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八月五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与消费,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根据我市住宅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市场趋势分析,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适时调整出台相应政策,协调解决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结构根据市场需求科学确定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社会保
    2023-06-07
    420人看过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新余市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关于对新余市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关于对新余市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以下简称低保特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2]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一、新余市城市居民低保特困户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煤气。低保特困户需要安装管道煤气,仅收取材料费和安装费;正在使用管道煤气的,每户每月免费享用10m3煤气,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约9元);2、自来水。每户每月免费享用5
    2023-06-09
    497人看过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新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新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合理调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有效降低行政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2004]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市党政群机关、全供事业单位、纳入预算行政性收费或预算外资金供给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经营性的财政差额供给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各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是指市直各单位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确认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公房,包括国家没收、接收、接管、划拨、投资及其他渠道形成的属国有资产的公房。第四
    2023-06-10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产学研合作办法的通知第10条规定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并注册落户在本市的研发机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的,由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省有关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市科技局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由市财政专项资金
    • 新余市促进产学研合作办法第二条新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本办法所指产学研合作是以新余市科技创新企业为主体,按照“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多种形式合作。
    • 2016新余市促进产学研合作办法国家精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申请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㈠在我市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㈡申请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和较好的产业化发展前景;㈢申请单位已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和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项权利义务;㈣项目在本市实施,申请单位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严格的财务制度。
    • 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政府关于规定产假的通知怎么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6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15天。假期工资和奖金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
    • 新余医疗器械市场在市管理新余内测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0
      医疗器械市场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修建医疗器械市场。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