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辞旧迎新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传出的信息表明,2010年我国打击专利侵权盗版行为一点不含糊,一点不心慈手软:全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受理专利纠纷案件1013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05件、检查商业场所10642次、检查商品2134668件、跨部门执法协作545次、跨地区执法协作972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与《关于进一步抓紧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的通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查处了一系列侵犯专利权、假冒专利案件。其中,2010年10月至12月,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06件,同比去年同期增长76.52%;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33件,同比增长35.47%;共出动7044人次,同比增长102.59%;检查商业场所2568次,同比增长96.78%;检查商品732073件,同比增长89.02%;跨部门执法协作181次,跨地区执法协作478次。
按照《方案》和《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前一阶段的案件查处情况,选取其中的典型案件,特别是涉外、跨省、反复侵权、群体侵权、假冒专利以及展会案件,组织开展了执法督导与典型案件督办工作。目前,该局已选择了9起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分别为“上海华蓬遭遇群体、反复专利侵权案”、“2010中国国际工程机械、建筑机械、工程车辆及设备展览会侵权纠纷案”、“潍坊市‘豆芽栽培机’实用新型专利群体性侵权案”、“温州康特进出口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涉嫌假冒专利案”、“瑞士维氏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亿钻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五起专利侵权案”、“2010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涉嫌假冒专利案”、“宠物犬用纸尿垫专利跨省群体侵权案”、“浙江联动执法调处的5起涉外专利侵权案”和“南阳市农用器械实用新型专利遭群体侵权案”。
根据部署,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迅速行动,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专项工作。北京、重庆、贵州、江苏、四川、宁夏、河南、湖北、湖南、武汉、烟台等地以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设计产品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了流通、生产、进出口环节的侵权与假冒行为的执法排查工作;广东、广州等地开展了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全国各省知识产权局均组织开展了对大型商场、商品集散地的专利执法集中检查工作。其中,广州局对假冒伪劣商品,追根溯源,从零售、批发、运输、仓储到生产全过程跟踪,开展系列执法专项行动,查获假冒台湾飘逸事业有限公司的“飘逸杯”产品制售源头和仓库1家、售假商铺10家、假冒专利产品17639件;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商委、药监、工商局部门开展大型商场联合执法行动,检查了标注专利标记商品22种,共计标注专利标记88项,包括PCT专利标注、国外专利标注,其中11项存在违法违规或不规范标注行为,如标注过期专利、标注不明确等;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三级联动执法办案,有效调处5起涉外专利侵权案;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深化部门协作,配合重庆海关,成功截获近500台涉嫌侵犯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汽油发电机组。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工作安排,一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督导工作,重点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侵权行为及涉外案件。2011年1月至2月,拟以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整治地区,围绕高新技术产品、工业设计产品等领域开展排查。拟在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经贸活动发达地区,选择二至三个产业聚集区域,针对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于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协调公安、工商部门,予以坚决打击。二是强化典型案件督办,严查大案要案。密切追踪前期督办案件办理情况,根据需要,派人前往案发地区督促检查或者指导办案。进一步明确案件督办要求,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惩处力度,对假冒专利产品要追根溯源查底,追踪生产源头,深挖销售网络,彻底斩断产销链条。以查办大案要案为切入口,高压打击、严惩重罚、重点宣传、营造声势,震慑不法分子。三是进一步加大维权援助工作力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与举报投诉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公益电话作用,支持执法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四是为加大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以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新办法对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的期限作出了严革规定:即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假冒专利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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