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员甄选需注意的几个问题是
仲裁员甄选需注意的问题:
1.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
2.选择熟悉纠纷相关专业知识的仲裁员;
3.为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建议当事人尽量选择仲裁机构所在地或就近地区的仲裁员;
4.避免选择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仲裁员;
5.遵守仲裁员选定的期限,当事人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
二、仲裁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仲裁员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曾任法官满八年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三、仲裁员怎么选举
1.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2.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当事人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限制是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不能选仲裁员,具有管辖限制,但可以在仲裁员有回避情形时申请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n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n(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n(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n(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n(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n(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n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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