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应当丧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因此,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应当丧失继承权,不得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准则是什么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4.连带责任原则。虽然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有序清偿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
(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被继承人去世多久不再享有继承权
119人看过
-
被继承人去世后专利权可否继承
488人看过
-
处理被继承人去世前继承人去世的继承方法
281人看过
-
民法典明确了:父母去世后,房屋的继承问题
139人看过
-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书面证明怎么写
201人看过
-
民法典中转继承权人去世是否能代位继承
179人看过
被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他的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关系中,每个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也不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被继承人。... 更多>
-
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明细?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
-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去世被继承人妻子可以取得继承权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遗嘱继承人去世被继承人的妻子可以取得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继承人是否有权利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6有权利分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有权利分遗产。
-
第一顺序继承人去世了继承权利给谁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第一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继承权利应该给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去世后继承人如何继承股权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1股东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该股东死亡后应将该股权中的一半权力划归死者的配偶所有,另一半属于死者的遗产。股东生前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由下列人员均等继承:配偶、子女、父母。这些人同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不是第一继承人。这样的继承问题,一般应由公证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