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4:00:26 73 人看过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强制干预性质,同时当事人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事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约定,体现了契约自由的本质属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哪些属于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承诺合同保险合同一经建立,当被保险人遭受责任范围内的经济损失,保险人必须兑现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承诺,而不得拒绝赔偿或退回保险费。(二)保险合同是双向合同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向对方履行应尽的义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互为条件,互相制约。只有被保险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才会赔偿或给付;相反只有保险人履行了赔偿义务,被保险人才交付保险费。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都会中断保险活动。(三)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在付出一定的代价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条件下,才能取得各自相互的权利。保险人只有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才能取得收取保费的权利;被保险人只有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才能取得保险保障的权利;因此,保险合同也具有保障性特征。(四)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即指合同的成立必须要履行特定的程序或者采取特定的形式。为了保障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及保险的正常经营。
    2023-02-14
    271人看过
  • 关于代位继承的相关法律特征有哪些
    我国一直以来关于继承的问题就处于焦点之上,很多人在继承遗产时会产生诸多的纠纷,甚至是亲人之间为了钱财也不惜拉下脸来在法庭刀锋相见,弄僵关系,那么关于民法典的知识你了解多少呢?关于代位继承的相关法律特征有哪些呢?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
    2023-02-23
    270人看过
  • 国内外劳动关系各自都有哪些特征?
    一、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状况还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地位初步得到确立。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明确。国有企业在用人、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已成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劳动者拥有了较大的择业自主权,初步成为能够拥有并自主支配自身劳动力的独立主体。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2、劳动关系格局初步呈现多元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格局已经形成。与此相对应,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相互交错,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3、劳动关系的建立初步实现契约化。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企业用的制度方面,通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来替代固定工制度,使劳动关系逐步由过去的
    2023-04-05
    419人看过
  •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有哪些特征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内容3、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即联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标的和利益载体,包括水、土地、房屋等物。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组成特征1、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2、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3、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4、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5、行政法律关系的程序性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组织,而不是个人2、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组织,是行政权的归属者。3、行政主体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代表国家并独立行使职权4、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诉讼四、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行政
    2023-06-19
    139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分析
    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员接受雇主的管理,支配。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主的工作,身份上具有隶属性。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是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
    2023-07-07
    129人看过
  • 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2、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4、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发展和灵活运用。排除适用《劳动法》的人员:1、公务员;2、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成员。3、农业劳动者;4、现役军人;5、家庭保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1、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2、去的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的其他权利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1、完成生产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遵守职业道德等。《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
    2023-04-19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哪几种法律特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4
      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均没有明确的规范,依笔者看来,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
    • 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法律特征?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
    • 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1、劳动关系属于经济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2、劳动关系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实现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
    • 劳动关系存在哪些风险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属于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6
      事实劳动关系构成的风险如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能以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用人单位履行双倍工资风险;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容易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9
      劳动法律关系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