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11:25:25 450 人看过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所任职人民检察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检察官职务的,或者本人申请免除检察官职务经批准的;

(四)经考核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

检察官的辞退,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解除检察官的职务关系,取消其检察官身份。检察官的辞退是检察机关的权力,无须事先征得检察官的同意,其后果是解除检察机关与检察官之间的工作关系。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七)初任检察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二十条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检察官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所任职人民检察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检察官职务的,或者本人申请免除检察官职务经批准的;

(四)经考核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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