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1:41:50 173 人看过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一、承诺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如同要约的生效时间规则一样,承诺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分为到达和发信主义原则,在满足合同生效条件后,即可生效,而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才成立,所以承诺合同的生效时间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里应注意,承诺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之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承诺合同只是邀请人与被邀请人之间达成了约定,即合同成立,但并不意味着双方成立的合同就立刻生效。

二、承诺的生效时间怎么确认

承诺期限是受要约人成立合同的权利的存续期间。承诺的期限依据要约是否定有承诺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二是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

1、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民法典》第481条第1款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视为承诺期间,但一般的,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该承诺应当为有效。而非以到达要约人为要求。承诺期限可以是一定时间,也可以确定为到某日为终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民法典》第481条第2款规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确定该合理的期间,应当考虑如下因素:一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合理的在途时间;二是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并作出承诺决定的时间;三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所需要的在途期间。确定要约与承诺的在途期间,一般依其发送形式通常所需时间来确定。由于承诺的方式会影响承诺的在途期间,所以受要约人一般负有以要约人所期望的方式发送通知。一般来说,受要约人应当以不低于要约的方式为承诺通知。要约中对承诺通知方式有特别要求的,依要约而定所需在途期间。在途期间发生意外事件(如水灾、暴风等)而发生期间耽误的,要约人知道该情形的,应当将该耽误期间计算在承诺期间内。

3、逾期承诺和承诺迟延。受要约人在要约限定的承诺期限之后,向要约人发出承诺的,为逾期承诺。逾期承诺因为其作出的时间晚于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所以不能作为有效的承诺,其对要约人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因为该种承诺只是时间上有欠缺,根据《民法典》第486条的规定,要约人在接到该种承诺时,如果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认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如果要约人接到逾期承诺后未通知承诺人该承诺有效的,则只能作为新的要约,而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买房时卫生间需要注意的问题
    目前,卫生间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1、卫生间的门直对厨房穿过厨房进入卫生间或卫生间门直接开向厨房的户型仍不少见,而公共卫生间的门直接开向客厅的更比比皆是,但这样只会让室内空气变得浑浊,影响身体健康。2、卫生间过于昏暗卫生间没有良好采光,白天需开灯,余臭长年不绝,且阴森潮湿,让细菌们大量繁殖、活得自在。3、空间面积不足为了让其它功能分区的面积显得更大,就一味将卫生间面积压缩,有的小户型中,卫生间面积仅在4平米以下。4、设备水平极低卫生间用于配置洗衣机、热水器、电吹风、电话的管道、线路和插座不足,甚至根本就没有。5、施工质量差卫生间管线配置杂乱无章,影响美观和使用,下水道容易堵塞。6、重面积不重功能布局一味改变卫生间的面积,几乎没有人在意不同类型购房者对卫生间功能分布差异化的要求。7、忽视基本功能配套卫生间的设计成了大家讨论的重点之一,却忽略了对卫生间功能设施的研究。那么,买房看卫生间时应
    2023-05-03
    424人看过
  • 房产抵押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比如某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所以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第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双方的自然状况;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3、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6、抵押的期限;7、抵押物清偿方式等等。第三,由于抵押物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因此根据《房地产管理法》
    2023-06-10
    229人看过
  • 公司的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关于合同管理机构根据公司的管理体制规定,合同管理机构有的在业务开发部门,有的在财务部门,有的在工程部门,有的在质量管理部门,但不管是由何部门管理,都要明确职责和权限。2、关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与过程的控制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确合同签订过程如何控制,避免签订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合同签订前的评审:首先涉及由哪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负责评审及评审的内容和范围等要明晰。评审内容也要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应涉及对客户资信评估,递交项目建议书方面的项目报价,自我评审与控制,对客户相关要求的评审,合同风险评估。(2)合同起草与签订谁负责合同起草与签订,谁负责审核与批准。(3)合同的变更管理应明确一般变更的评审人与重大变更的评审人。(4)合同履行的跟踪要明确合同跟踪合同履行的一个或几个部门,定期对合同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5)合同收尾阶段管理对已经完成的重点项目,应明确由哪个部门提供合同总体
    2023-03-29
    216人看过
  • 审理本罪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司法实践中,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同间接故意杀人有时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并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是轻信避免,还是抱着放任的态度。2、疏忽大意的过失杀人与意外事件有时也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都没有预见。区别点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死亡结果,属于过失杀人。3、在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审理时,刑法另有规定对过失致人死亡惩罚的,按刑法各条的专门规定,不适用本规定。主要有刑法规定的失火、过失投毒、过失爆炸等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4、新刑法增加了对犯本罪
    2023-06-23
    361人看过
  • 辞退员工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2、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
    2023-03-04
    277人看过
  • 要约生效时间的重点注意事项
    要约生效时间应注意以下问题:1、送达不一定要实际送达被要约人及其代理人,要约要到达被要约人能控制的地方;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3、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一、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1、要约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的期限,要约人也就会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二、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
    2023-07-07
    150人看过
  • 要约承诺生效的时点问题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要约和承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吗要约和承诺是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的,就会成立合同。承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2023-07-10
    423人看过
  • 进行会计报表定义时还应注意如下两个问题
    第一,为了取数方便,应在设置会计科目时,根据需要,多设明细科目。因为有些会计报表栏目中的数值,是根据一个或几个一级会计科目的余额相加而形成的,例如: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的。有的会计报表栏目中的数据要进行分析才能填列,例如:现金流量表中的”固定资折旧“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累计提取的折旧,本项目应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中属于本期提取的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数分析填列。如果是手工记帐,编制报表时可以把帐簿中的”累计折旧“帐翻出来一页一页地看,通过查看摘要内容,将本年度购买的旧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中所含的折旧结转数剔除,填列到现金流量表即可,而使用计算机时情况就不同了,公式很难根据摘要来设定;从”累计折旧“的贷方发生额中,又很难进行逻辑判断,哪些是本年计提的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哪些是增加设备转入的折旧。这样就需要增设三
    2023-04-06
    61人看过
  • 工伤争议仲裁时效应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在医疗终结日之前,工伤职工尚处在住院医疗期间,不能行使投诉或申请仲裁的权利,即使知道权利被侵犯已超过法定申请仲裁时效,也应视为有正常理由超过时效,仲裁委应当受理。第二,从医疗终结之日起60日内,只要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投诉,或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均可认为工伤职工已向劳动部门主张权利,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事故调查、工伤认定以及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伤残等级评定用了多少时间都不能认为工伤职工的申请超过仲裁时效。
    2023-06-06
    284人看过
  • 劳动者要注意的时效问题
    第一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是: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四是: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五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第六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
    2023-06-09
    142人看过
  • 出口退税企业应注意三个问题
    出口退税企业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出口退税率调整的问题。出口退税率上调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但经过几次大幅度的调整后,目前的出口退税率已处于一个比较高的水平,有些产品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已很小,如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已达到17%,真正实现了出口零税率,纺织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也已提高至16%,也接近出口零税率。对出口这些产品的企业来讲,出口退税政策的作用已近最大化,从长期发展来看,企业还要立足本身,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加大技改项目投资,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出口效益。(二)、出口货物征税的问题。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并非所有出口货物都是可以退税的,出口不退税商品、出口退税超过申报期限以及所附核销单信息超期等多种情况都需要对所出口的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在国税部门2009年的检查中发现,对出口货物已征收税款6906万元,其中因退税超期问题征税3040万元。经
    2023-04-25
    399人看过
  • 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一)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三)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中国《民法典》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2023-05-06
    430人看过
  • 适用时效中止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适用时效中止应当注意的问题(一)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包括障碍在最后六个月前发生延续到最后6个月时的情形。否则不发生时效中止。(二)诉讼时效的中止,须有法定事由: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其他障碍。指不可抗力以外的,非由权利人的意志所决定的,足以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情况。按照《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和丧失行为能力等。诉讼时效在重新计算期间内,再发生中断事由,则再次中断。其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如下几种:(一)提起诉讼。即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
    2023-04-14
    379人看过
  • 要约效力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约生效时间。这既关系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也涉及到承诺期限的问题。2.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一、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吗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这两种情形的除外: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二、要约废约与要约撤回有什么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从表现形式上看,受要约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之前,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要约撤回,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是要约撤销。对于要约
    2023-02-28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要约效力效力问题需要注意哪些要约效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7
      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约生效时间。这既关系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也涉及到承诺期限的问题。 2.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借条应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8
      借条应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该如何理解呢 如果借条里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两年,也就是说在这两年里债权人应向债务人主张借款,否则会丧失胜诉权。如果借条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一般应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
    • 关于规定要约生效时间的法律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16
      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
    • 应届毕业生签三方协议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三方协议应届生签注意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
    •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签约时必须注意的注意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4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