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应收账款出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8 09:08:37 384 人看过

律师解答:

可以。

可以用应收账款出质。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出质人不得再行转让
    1.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到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对应收账款的转让的实质是对应收账款的处分。众所周知,应收账款设定出质的,但其所有权仍为出质人所有,只有出质人才享有对应收账款行使处分的权利。但是此应收账款作为债权的担保已被出质,而且被质权人以登记形式占有。这样看来,出质人的权利已受到限制,如果允许其对应收账款进行转让,即可损及质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规定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应收账款的,应认定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转让的,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给当事人以更多的选择空间。一、权利质权的种类及其特殊规则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权利质权有哪些种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
    2023-03-10
    442人看过
  • 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抵押物吗
    由于应收账款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利,其在设定、登记以及转让等方面存在特殊性,因此法律有必要对其设定以及效力等做出特别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问题是如何对抗第三人,公示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登记无疑是最好的公示方式。应收账款出质应符合书面要式和登记生效的条件。一、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的规定《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的规定是这样的:1、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2、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4、保理人向应收账款
    2023-03-11
    154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五
    应收账款质押
    九、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4.处分质押应收账款;5.要求应收账款付款人直接向乙方付款;6.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质押应收账款价值减少,或者导致乙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其他条款一、费用承担与本合同及质押应收账款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登记、公证、保险、估价、拍卖等费用
    2023-06-08
    324人看过
  • 企业:应收账款也可质押融资二
    按需选择抵押或让售据介绍,国内银行的保理业务一般可以分成两类: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收款企业向银行出售了应收账款后,对支付方到期付款给该银行承担担保责任或回购该笔应收账款的责任。应收账款抵押是企业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品,预先从银行融得资金,等收到客户支付欠款时再如数转交给金融机构作为部分借款的归还。如果客户拒绝付款,金融机构有权向企业追索,企业必须清偿全部借款。而无追索权保理,就相当于应收账款的让售,企业等于是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了金融机构以取得资金,售出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客户还款时直接支付给金融机构,一旦发生坏账,企业不须承担任何责任。这项业务可以完全地将全部风险转移。银行方面表示,只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产品质量稳定,应收账款具备真实、合法的赊销贸易背景,已履行对应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且债权凭证完整、无权利瑕疵,付款人并非销售方关联企业,均可申请办理保理业务
    2023-06-05
    486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是否可以对抗优先受偿权
    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人相对于普通债务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对于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能不能对抗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2023-08-17
    182人看过
  • 预期的应收账款是否可以作为质押担保
    1.现有的应收账款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均可以出质。2.比如租金、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公用事业收费权等都可以用来质押,从而获得融资。一、应收账款作担保应当办理质押登记1.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由于应收账款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利,其在设定、登记以及转让等方面存在特殊性,因此法律有必要对其设定以及效力等做出特别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问题是如何对抗第三人,公示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登记无疑是最好的公示方式。应收账款出质应符合书面要式和登记生效的条件。二、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出质人不得再行转让1.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到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对应收账款的转让的实质是对应收账款的处分。众所周知,应收账款设定出质的,但其所有权仍为出质人所有,只有出质
    2023-02-21
    222人看过
  • 应收账款常用账表
    (一)应收账款登记表年度日期科目厂商名称摘要金额冲转日期采购单号码进库单号码备注月日月日(二)应收账款明细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旬表)项目户数金额占全部应收款(%)备注××元以上1.A公司2.B公司______元以上1.A公司2.B公司______元以下1.A公司2.B公司合计(三)应收账款日报表年月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销货日期客户订单号金额收单日期客户名称银行名称金额合计合计(四)应收账款月报表年月日单位:元序号客户名称月初余额本月增加本月减少月末余额账款类别123合计(五)应收账款分析表月份销售额累计销售额未收账款应收票据累计票据未贴现金额兑现金额累计金额退票金额坏账金额一月二月十二月分析对策(六)应收账款变动表年月日客户名称上期余额(A)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本期余额(A+B-C)备注销货额销货税额合计(B)收款折让退货合计(C)核准:主管:制表:(七)问题账款报告书基本资料栏客户名称
    2023-04-24
    376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方式,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的管辖范围
    一、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方式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方式是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后,需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二、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的管辖范围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的管辖范围是:质权一般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质押合同并经依法登记而成立,发生在质押当事人之间的质权纠纷的基础关系是质押合同,此类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依照质押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对于与第三人之间就质权发生的纠纷,其管辖可以依据质押标的物的性质和产生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来确定管辖。三、赊销余额与应收账款余额的区别如下:1.作用不同赊销余额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而应收账款
    2023-06-08
    451人看过
  • 应收帐款是否可以质押
    1、尽管《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普遍承认应收帐款可以质押。2、《民法典》对可以做担保的应收账款的范围问题没有做相关规定。国外和国际公约对应收账款的规定有一定的差别,但共同之处是:应收账款既包括现有的债权也包括将来发生的债权。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有哪些1.质押
    2023-03-17
    347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风险
    一、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是为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制定的管理办法。应收账款质押属于权利质押,以应收账款做质押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1.有价证券。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基金份额、股权。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应收账款:登记设立。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风险应收账款质押存在如下法律风险:1.债权的合法性风险。根据规定,只有合法的债权转让才能得到保护;如果基础合同存在我国《民法典》所
    2023-06-08
    480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权什么时候成立,应收账款质权拥有哪些特征
    一、应收账款质权什么时候成立应收账款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二、应收账款质权拥有哪些特征应收账款质权拥有的特征如下:1.可转让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2.特定性,亦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3.时效性,即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三、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权应收账款质权指的是以应收账款设定的权利质权。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顾客收取的款项,实质是一般债权,是许多企业的一项重要财产。为利于企业融资,设立此质权,应签署书面质押合同,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
    2022-07-26
    439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人可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以实现质押权
    由于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为请求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权利,故将此类“请求给付金钱的权利”如果依照实现质权的一般规则来寻求实现,即通过拍卖或变卖方式再转化为金钱,既存在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钱特定化的困难,也无实际意义,更没有经济上和法理上的价值。因此,在与我国采取类似立法的国家中,多数都支持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因此,可以请求次债务人直接向质权人付款,且无需通过拍卖和变卖,以期达到成本低,收效快的效果。一、质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动产质权是在他人的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动产质权是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因此属于他物权。质权的标的可以是债务人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债权人没有必要在自己所有的财产上为担保自己的债权设定质权。2、动产质权由债权人占有质物为生效条件。质权是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条件的,质权人只有占有质物才享有质权,移转质物的占有是质权与抵押权的根本区别。因此
    2023-06-28
    489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权构成要件
    一、应收账款质权构成要件(一)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应收账款质权拥有哪些特征尽管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以一定的应收账款来设定质押,但并不是所有应收账款都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可转让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如当事人在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贸易或者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基于该基础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及于合同双方。则履行这样的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就不能作为质押标的。此外,基于特定的与人身性质不能分割的缘由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也不适宜作为质押标的。(二)特定性,亦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由于应收账款作为普通
    2023-06-08
    190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资料
    应收账款质押
    1、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4、抵(质)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原件)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或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5、表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经济合同和相关单据6、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决议书7、明确付款金额、方式与期限的应收账款证实书
    2023-06-0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出质出货用应收账款可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31
      可以用应收账款出质。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因此,可以用应收账款出质。
    • 所谓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6
      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不得随意转让应收账款。出质人只有在取得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转让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并不当然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为此时债务清偿期尚未届至,出质人应当与质权人协商,将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提前清偿债权的,质权消灭。提存的,质权继续存在于提存的价款上。出质人只能在提前清偿债权和提存中选择;不能既不同意提前清偿债权,也不同意提存。
    • 应收账款属于不可出质的费用范围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应收账款属于可以出质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企业利用应收账款可以办理质押贷款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
      企业应收账款可以用于质押贷款。 1、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 2、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风险提示:应收账款价值难以确定的风险: 1、出质人或出质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合谋虚报应收账款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