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可以选择怎么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0:42:11 223 人看过

一、死刑犯可以选择怎么死吗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罪犯不能选择死刑的执行方式,所以基本尊重人权的精神,一般情况下可以由罪犯选择执行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我国死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三、死刑执行怎么变更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停止执行死刑: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暂停执行死刑: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是否允许死刑犯自主选择死亡方式?
    我国依然以枪决为主,在执行死刑时,罪犯没有能力选择死亡方式。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指定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前,如发现可能有错误,应暂停执行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公布,不应示众。执行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需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罪犯家属也需通知。在执行死刑时,罪犯没有能力选择自己desired的死亡方式。目前我国依然还是以枪决为主。在执行时,如果具备注射执行条件就采取注射方式,不具备的采取枪决方式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
    2023-11-21
    483人看过
  • 执行死刑时是否可以自主选择死亡方式
    依法执行死刑时,罪犯是不能选择死亡方式的。目前我国依然还是以枪决为主。在执行时,如果具备注射执行条件就采取注射方式,不具备的采取枪决方式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
    2023-03-02
    85人看过
  • 死刑执行方式的选择
    从古到今剥夺人的生命权的方式是有多样的,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下决定着这些死刑执行方式的因素都不全相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奉行刑罚重刑化崇尚威慑统治,这决定了死刑执行方式必然是残酷、野蛮的,以制造痛苦为目的,所以迎合它的便是炮烙、凌迟等如此酷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时代,人道主义、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刑罚轻刑化成为世界一个趋势,死刑在剥夺人的生命权时尽可能减少受刑人的痛苦,这些往往成为主导死刑执行方式变更的主要因素。特别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时至今天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一些还保留死刑的国家都试图选择人道、文明、科学简便的执行方式。那么每个国家采用的死刑执行方式,归根到底这是由各国经济、政治、人文发展水平决定的,但当这些方面在一定范围发展时死刑执行方式具体应由以下诸因素决定:(一)人道主义、人权观念因素。人道与人权这两个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密不可分。它们能够一开始就成了近代文明强有力的推动
    2023-03-11
    300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可以选择缓刑吗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虽然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交通肇事逃逸缓刑缓刑是指暂缓量刑,对已构成犯罪的罪犯,先宣告定罪而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有可能被判缓刑吗?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有关的知识。交通肇事逃逸缓刑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出于过失肇事过失由小到大分为这样几类: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仍可能发生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2、因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行人违规穿行,造成驾车人出于躲、
    2023-07-24
    411人看过
  • 罪犯服刑地点可以选择吗
    般都是在判决生效地服刑,对于罪犯一般采取就近执行的原则,除非当地不具备服刑条件才可以发回原籍或者转移服刑地。即服刑人员过多,牢房不够等。一、犯罪人从看守所转移到监狱的流程犯罪人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一般是由省司法厅或省监狱管理局决定的。一般他们会界定哪个地区的看守所送哪个监狱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调整的话,他们会通知相关的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下文到地市公安局。犯罪人在看守所接到判决书后,会有10天上诉期,上诉过后转到待发监区,过渡一般时间后,送到所在地区的入监监狱。入监监狱根据省监狱管理局下发的各地监狱对罪犯刑期,年龄,所犯罪刑,原籍等,做出押送监名单申请,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审核后方可押送监狱。这段时间根据地区不同,监狱押犯人数多少,各地监狱需求缓急等有长有短,少则1个月,多则6个甚至更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
    2023-03-23
    466人看过
  • 如何选择死刑执行地点
    执行死刑的地点通常,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进行。因为一般情况下有设置专门刑场的人民法院比较少,所以大多数都在指定的羁押场所(人民法院指定的监狱或者看守所)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有错误,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该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人民法院将死刑情况报给最高人民法院并通知罪犯家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能否执行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不可以执行死刑。缓期的标准:1、缓期执行死刑两年,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得立即执行死刑,给予缓期两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届满,无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2、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缓期二年执行期内,故意犯罪再次发生。经核实属实,执行死刑的,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报告材料,并报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
    2023-07-01
    213人看过
  • 终身监禁者有权选择死刑吗
    终身监禁者是不能选择死刑的。终身监禁是确定关押条件(至罪犯死亡为止)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我国现行法没有这样的刑罚。但是,终身监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可以假释的终身监禁,一种是终身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后者属于绝对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一、何谓无期徒刑?在我国,无期徒刑是徒刑的一种,审判机关会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能折抵刑期。二、刑事责任主刑有哪些?(一)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二)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2023-04-06
    264人看过
  • 中国死刑方式可以选吗
    可以,但是决定权在法院。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一、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的程序有哪些死刑的判决执行程序是:1、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2、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等。二、死刑犯要如何执行死刑犯会被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式执行死刑。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三、死刑犯从判决到最后执行的法律程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2023-03-26
    401人看过
  • 支持死刑不等于选择野蛮
    我不反对废除死刑,但我不认为主张废除死刑与支持保留死刑之间存在道德、人性高低之分。如果一定要分个什么,也许可以勉强作激进与保守之分。(肖雪慧西南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的伦理、社会问题及其对策。)不久前,药家鑫案引发了新一轮对废除死刑的呼吁,而刚刚终审的云南男子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一案,因为高院终审判决是死缓,则触发了舆论界对于废死的反弹,网友认为,李昌奎罪大恶极,不应免死。死刑存废之争有很长历史了,国外已近两个半世纪,国内也持续多年。有争议,不奇怪。一个涉及宗教、文化、传统和现实等诸多复杂因素的问题,在世界范围都注定还要持续争论下去,但在中国死刑存废之争中,却出现了令人费解的现象。部分废死派通过特定个案,把是否赞成宽恕凶手视作文明与野蛮的分野,当成衡量人道与否,衡量人性、价值观、道德之高低甚至有无的标准。例如,有人著文称:反对死刑并不是情绪性或乡愿的怜悯,而是不愿意看
    2023-04-25
    76人看过
  • 死刑犯人可以支持死刑被害人吗
    受害者家属当然可以要求被告人死刑。故意杀人、强盗杀人、强盗强奸、强奸杀人事件中,受害者对被告人的怨恨很常见。只是受害者家属要求被告人死刑,被告人是否应该被判死刑,需要综合评价,不是受害者家属要求,而是法院判决被告人死刑。受害者家属的要求,不影响法院判决,但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是否采纳,由法院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理批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相互讨论。枪毙死刑犯人的时候一枪没有打死应该怎么做枪毙死刑犯人的时候一枪没有打死,会及时更
    2023-08-05
    50人看过
  • 死刑犯多少岁可以判死刑?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方面内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一、注射死亡和枪毙哪个疼死刑实施的方法有很多,注射死刑相比枪毙更让人接受。将死刑执行方式从枪决转变为注射刑是国际上推动刑罚人道化的趋势。注射死刑相对于枪决来说更加文明和人道,能够减少死囚的痛苦。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刑法规定哪些情况不适用死刑刑法规定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如下:1、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2、犯罪分子在审判的时候处于怀
    2023-03-10
    197人看过
  •  死缓的四种选择是什么?
    死缓是我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不是独立刑罚。死缓制度对于缩小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因为生命的宝贵性和不可再生性,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为极刑。死缓的四种情况如下:1.在死缓考验期内没有犯下故意罪行,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在死缓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在死缓考验期间犯下严重罪行,情节恶劣的,将案件报告给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在死缓考验期内犯下故意罪行,但未执行死刑,死缓考验期满后需重新计算,并报告给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是我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一般认为死缓不是独立刑罚,只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对于缩小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
    2023-11-14
    406人看过
  • 死刑犯可以提要求吗
    可以的。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执行死刑的场所、方法和执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禁止游街示众或者有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
    2023-03-26
    469人看过
  • 死刑犯可以立遗嘱吗
    一、死刑犯可以立遗嘱吗死刑犯可以立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题目的解释中第三百四十八条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续、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题目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后,无人收殓活家属拒尽收殓,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2023-05-0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选择死刑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1-05
      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
    • 房主死了我可以选择不买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
    • 罪犯可以选择注射死刑,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2
      罪犯不可以选择注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但罪犯不能自己选择死刑执行的方式。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 死刑选择哪些地方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6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
    • 判死刑应该怎么样选择法院的死刑判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6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比如一个案件事实完全清楚、证据完全充分、则可以直接判为死刑立即执行,但如果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还有部分未完全查清,或有的地方有疑问的,则应适当考虑死缓,否则一旦是错案,人被 杀后则无法挽回。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或立功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并且行为人已有自首或立功的表现就说明该人有悔罪的表现,那么就应该从轻处理。 3、是否是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