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地公告有争议申请听证的流程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11:06:32 434 人看过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总之,征收集体土地预公告下达多久才下征地公告的这个问题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在征地人民政府部门正式下发了征地公告以后,被征地农民也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但前提条件是大多数人都不认同征地补偿方案,如果个别村民不配合拆迁,不影响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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