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法院的确定有什么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9:32:38 468 人看过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参见《民事诉讼法》以下条款: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式:1、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认;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辖地确定法律依据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
    2023-06-25
    390人看过
  • 质疑确认合同履行地的合法性
    民事纠纷中的确认之诉适用合同履行地的管辖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确认之诉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能否一并审理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上并无明确分类,系民诉法理论关于诉的分类之一。具体比较如下:种类含义要件分类重要特点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1)有明确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2)发生争议肯定的确认之诉否定的确认之诉判决不具有执行内容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或者履行一定给付的诉(1)有实体给付请求权存在(2)请求权已到期且对方尚未履行或拒绝履行(1)特定物给付之诉、种类物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其中行为给付之诉可分为积极作为的行
    2023-08-11
    267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确认方法
    合同履行期限
    1、关于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2、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3、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如何约定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主要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制定合同时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包括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
    2023-07-06
    44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以及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好合同的具体履行地。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从国内外立法情况来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1.债务往取主义。所谓债务往取主义,是以债务人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典型立法国家有德国、法国、瑞士;2.赴偿债务主义。这是与债务往取主义相对应的,以债权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则称为“赴偿债务”。典型立法国家或地区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3.送付债务主义。以将标的物送到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或营业地以外第三人所在地
    2023-06-19
    474人看过
  • 无法履行合同的认定方法
    对于合同履行不能的认定标准一般是要看原因的,如标的物已经消失,有的标的物虽然在生活中存在,但因为法律的原因而不能进行交付。而对于履行不能的具体认定,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即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知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而履行不能一般也是合同解除的法定要件,当事人可以进行合同的解除。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认定标准合同继续履行无法达成合同目的,或者合同履行成本过高都可认为合同履行不能。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
    2023-07-01
    1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法:探讨销售者如何确认
    销售人员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的办法是根据劳动者工作地点除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地点,还有法人的住所地。同时您在签署相关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合法性。如果发现劳动合同履行地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怎么确认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与有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地点,这个地点有可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可能是其他地方。而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
    2023-07-13
    38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法律适用与签订地有何不同?
    1.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什么买卖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如果合同纠纷标的物是货物,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
    2023-07-11
    408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如何约定合同的管辖地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
    2023-04-06
    191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确定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一、合同签订地是合同履行地吗合同签订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
    2023-03-16
    233人看过
  • 在合同中确定履行地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在合同中确定履行地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在合同中确定履行地时应该注意的问题:1.须签订书面的合同,约定好起诉时能够依照合同履行地选择管辖的法院。2.在合同须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并且写明具体的地址。如果写得不明,法院就可能不予确认。3.建议在确定履行地时不要写提货地、自提地、货物送达地、到站地、验收地等术语,写这些内容,法院一般都不会确认这些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对履行地点未明确或无约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为接收方所在地;3.交付不动产的,合同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4.其他标的,合同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5.合同即时结清,合同履行地为交易行为地。三、合同履行地管辖权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
    2023-06-26
    423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方式如下: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具体原则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具体
    2023-03-06
    73人看过
  • 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三是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
    2023-06-21
    383人看过
  • 合同有合法履行地吗
    合同履行地
    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1)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
    2023-06-20
    172人看过
  • 合同期限无法确定怎么履行
    一、合同期限无法确定怎么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二、不按约定期限履行怎么处理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
    2023-05-03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 如何确定涉外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纠纷中管辖法院确定的原则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发生纠纷,有的是因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的争议;有的是因合同变更发生的争议;还有的是因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法院查明案情,便于在必要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等紧急措施,以利于合同纠纷的正确解决。司法实践中,如何确认合同履行地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地说,合同履行地是
    • 运输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地确定的原则是什么, 有什么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运输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二、合同履行地确定的原则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更需要相关的法律的规范,有的时候也是
    • 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法院如何规定的,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199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法院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判决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