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修改病历中的时间记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0 22:53:05 191 人看过

病历上的时间写错了可以进行修改,但只有主治医生才有权限进行修改。医生没有权利擅自改动,特别是对于急诊病人、疑难病和手术患者的病历档案,一定要保持原始情况以备以后查阅使用或继续治療或转院时查证。修改错字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因此,修改病历是被允许的,但需要注意规定。

病历上的时间写错了,可以进行修改。但是,只有主治医生才有权限进行修改。除此之外,医生没有权利擅自改动。特别是急诊病人,疑难病和手术患者的病历档案,一定要保持原始情况,以备以后查阅使用,以及继续治療或转院时查证。特别是有可能发生医患矛盾纠纷的材料,更需保持原件。相关法律还规定修改错字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可见,修改病历是被允许的。

【病历修改权限

根据我国《病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病历的修改权限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业务范围来确定。一般来说,二级以上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的病历修改权限较高,可以进行涉及到患者隐私和利益的重要修改,而其他医疗机构的病历修改权限则较低。

然而,在实践中,某些医疗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或者为了解决某些问题,可能会滥用病历修改权限,对患者的隐私和利益造成损害。为此,我国《病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修改审批制度,明确病历修改人员的条件和责任,并严格控制病历修改的范围和权限。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病历资料的备份制度,以避免因意外或者人为因素导致病历资料的遗失或者损坏。

综上所述,病历的修改权限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业务范围来确定,并且应当建立病历修改审批制度和备份制度,以保障患者的隐私和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病历管理办法,不得滥用病历修改权限,或者泄露患者的隐私和利益。

病历的修改权限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业务范围来确定,并且应当建立病历修改审批制度和备份制度,以保障患者的隐私和利益。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住院病历的内容记录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提示: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人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
    2023-06-05
    382人看过
  •  电子病历修改规定
    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17条的规定,电子病历必须设置归档状态。医疗机构应按照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在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适时将电子病历转为归档状态。电子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经医疗机构医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痕迹,否则可能影响病历真实性的认定。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17条的规定,电子病历必须设置归档状态。医疗机构应按照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在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适时将电子病历转为归档状态。电子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经医疗机构医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痕迹,否则可能影响病历真实性的认定。 电 子 病 历 修 改 规 定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17条的规定,电子病历应当设置归档状态,并在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适时将其转为归档状态。归档后的电子病历原则上不得修
    2023-10-02
    93人看过
  •  派出所是否会记录打架病历?
    这段文字讲述了如果被认定为伤情较轻,伤人者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派出所无权留取材料。另外,如果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在治疗完毕三个月后进行。如果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可以进行索赔。经派出所要求,您需要接受伤情鉴定。若鉴定结果认定伤情较轻,伤人者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次,可以,派出所无权留你的材料。你可以在治疗完毕三个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索赔。 经派出所要求,您需要接受伤情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饲养动物,未采取措施防止动物伤人、伤畜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或者攻击他人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您需要接受伤情鉴定,按照
    2023-08-30
    86人看过
  • 能否修改病假条
    病假条不可以修改。如果要改,只能重新开具。也可以和公司领导协商不重新开病假条,但是考勤及算工资的时候,注意请假的实际情况。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病假条格式要求:1、居中写标题“病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2、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3、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4、写明病假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自负;5、病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写明确;6、假期所去方向,联系方式(能第一时间联系上你的联系方式),联系人;7、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8、最后加上请假习惯用语“请批准”、“请予批准”等;9.病假人签名;10、你写病假条的时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2023-07-07
    104人看过
  • 病历记录为何记不详细?
    物价部门:将加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执行力度重庆市物价局制订的《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从上周末开始试行。按规定,医院必须全面公布所有药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数医院只公布了常用药品的价格,病人记载不全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的编码、名称、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内容,并为患者提供查询设施。然而,记者发现,主城区多家大型医院的药品价格公布栏上,都仅公布了数十种药品的价格,最多也不过百余种。还不到所使用药品的三分之一。某医院药剂科负责人称,公布的都是最常用的药品,没地方公布全部药品的价格。此外,大多数医院的医生在为病人填写病历时都是选择性记录,不少简单项目或常用的检查项目都是粗略记载。而该办法规定,病历没有记
    2023-04-26
    76人看过
  • 医院擅自涂改、修改病历的问题
    关于医疗机构擅自涂改、修改病历的问题在医疗侵权纠纷法院诉讼中,占相当大比例的患方均会对医疗机构病历修改提出质疑。病历作为民事诉讼中医疗过程的载体,主要由医务人员完成并且由其控制和掌握。笔者认为,病历的修改是允许的,但应严格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各地方有关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对于涉嫌案件关键敏感性问的擅自涂改、修改、换页等,人民法院应认定医疗机构改变了病历本身作为记录病人病情变化的真实性与客观性,使案件事实无法认定,直接判医疗机构举证不能。
    2023-04-26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医生私改门诊病历中的出院记录是否违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般不充许。违法行为,可投诉到卫生局。
    • 病历中的出院记录要多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2010年3月1日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二十)出院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后
    • 病历中的抢救记录怎么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8
      2010年3月1日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二十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
    • 住院病历修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
      住院病历记录修改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提供病历记录的修改和删除功能,并自动记录、保存病历记录所有修改的痕迹,应当至少包括修改内容、修改人、修改时间等。2.对病历记录按照用户修改权限管理的功能,允许上级医务人员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创建的病历记录。(二)推荐的功能:提供病历记录禁止修改及打印的设置功能。
    • 电子病历归档后能修改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17条之规定,电子病历应当设置归档状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在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适时将电子病历转为归档状态。电子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经医疗机构医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痕迹,否则可能影响病历真实性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