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司法解释2022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8:23:43 364 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一)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

包括两项条件:

1.自动投案:

(1)半推半就也视为自动投案:亲友规劝,陪同投案,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注意:必须犯罪人有一定的自愿性。如果犯罪人完全是被迫投案,不算自首。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获的,不属自动投案。

(2)仅仅因形迹可疑,稍加盘查,就如实交待的算自动投案。

注意:必须是公安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包括在一般性排查时主动交代的,在经排查确认构成犯罪后交代的不算。

(3)自动投案后逃跑的不认为是自首;逃跑后又跑回来的,视为自首。

但是,对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然后又跑回来的不认为是自首。

自动投案后逃跑,又跑回来:算自首。

被动投案(被采取强制措施)逃跑,又跑回来:不算自首。

2.如实交待所犯罪行:

(1)只需交代主要犯罪事实。

(2)数罪的:对如实供述的认定为自首,对未如实供述的不认定为自首。

如果是同种罪行,应当综合考虑已交代的犯罪事实与未交代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无法区分已交代的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或者已交代的犯罪数额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相当,一般不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1年)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事实五对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成立自首。因为走投无路而投案的,属于自动投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3)共同犯罪:从犯供述所知同案犯,主犯还应供述所知的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

(4)翻供:交代后又翻供的不构成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交待的还可认定自首。

(5)辩护、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二)特别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注意:

1.主体范围被扩大: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也属特别自首。

2.罪行范围缩小:其他罪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是指交代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非同种罪行。

投案自首后多久能判

投案自首后判决的时间很据案件的复杂性而定。投案自首之后,公安机关需要立刻立案侦查,然后交给检察机关批捕,进行审查起诉,再通过检察机关移交给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才会进行判决。这个时间的长短需要根据案件是否复杂的情况而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什么时候能宣判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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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4日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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