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9:53:21 448 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

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假释,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案件的结案报告、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案诉讼卷宗和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假释的概念是什么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假释的基本要求与标准
    假释的基本条件是:(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不得假释的不得假释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得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
    2023-07-04
    373人看过
  • 假释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假释有以下基本条件: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3、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3、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有哪些假释和减刑的区别: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悔改或立功执行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考试期间应遵守相关规定;减刑可以适用很多次;3、内容不同。假释是提前释放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考验期内进行考验;减刑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在监狱执行相应的刑期。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提交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假释是指被判
    2023-08-09
    165人看过
  • 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3、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当然,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还是要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不能为了简便、省事而将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简易程序审理。为此,刑事诉讼法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
    2023-06-01
    218人看过
  •  交警办案程序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交警办案程序规定包括六个步骤。首先,交警划定警戒区域保护现场和财产安全;接着,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制作勘查材料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关于交警办案程序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首先,交警会划定一个警戒区域,以保护现场和财产安全。2.接下来,交警会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确保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并尽量减少损失。3.制作勘查材料,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目击证人的证言、车辆和物品的损失情况等,以便于后续的事故调查。4.交警需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便于确定责任和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5.接着,交警会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以确保道路的畅通。6.最后,交警会根据勘查结果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以确定事故的责任归属和责任人的罚款金额。交警办案程序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在办理交通
    2023-10-25
    126人看过
  • 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
    2023-03-01
    241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二、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有哪些?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3、注重综合治理;4、正确确
    2023-06-04
    295人看过
  • 撤销缓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都是什么?
    《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与原裁判人民法院同级的执行地公安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已书面告知罪犯应当按时到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到,罪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2)未经执行地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3)未按照执行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等规定,经过三次教育仍然拒不改正的;(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向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并由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2023-02-19
    497人看过
  • 假释罪家属走有什么程序
    假释家属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但如果有交罚款还没交的,可以帮着缴纳。一、假释需要司法所同意吗假释不需要司法所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按照对犯罪分子减刑的相应程序进行。而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建议。但是,刑罚的执行机关一般是监狱,并不包含司法所,因此,不需要司法所同意,而应当由监狱或者公安机关向法院提出相应的假释建议。二、公司不交社保赔偿标准是什么?如果劳动者因公司没交社保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赔偿,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三、骑电动车罚款不交会怎么样动车违章不交罚款,如果有驾照的,会影响到汽车的年审、过户、换证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
    2023-06-21
    374人看过
  • 无期的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无期的假释考验期是多久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4、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
    2023-06-23
    466人看过
  • 假释程序中的累犯
    假释后是不会构成累犯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没有判处刑罚,应当撤销假释,就认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需要和新犯的罪实行数罪并罚,此种情况是不构成累犯的。如果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假释考验期结束后犯新罪的才构成累犯。累犯能适用假释吗不能。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
    2023-07-04
    357人看过
  • 假释出狱后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假释公示之后,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月最长两个月作出裁定,而且法院作出裁定时,会明确起止时间,到时监狱就依据裁定的起止时间放人。所以,假释公示了以后应当看清上面的起止时间就知道何时出狱。假释公示等于上报吗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序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
    2023-07-20
    345人看过
  • 解读假释程序
    刑法解释:第八十二条【假释程序】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解释】本条是关于假释程序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的程序不得假释。根据本条规定,假释的程序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减刑程序进行,即由执行机关向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案件,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审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实际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刑期,更重要的是应审查罪犯在狱中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会不会再危害社会。经过几审理,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作出假释的裁定。对于不符合假释条件的,不予假释。对于可以假释的,应当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应当送达提出假释建议的执行机关。不经
    2023-06-11
    295人看过
  • 假释撤销怎么办有什么程序
    以下情况可以撤销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等。假释撤销决定是怎样1、假释的发动基于对受刑人人身危险性业已消除的认定和在监督考察下不再危害社会的期待。在考验期内若故意地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是无可争议的;但若出于过失再犯,尽管也可能造成或大或小的社会危害,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与故意再犯显然不能同日而语,两种主客观在性质上根本不同的行为却呈现完全相同的法律后果,是不是有违公平原则?笔者因此建议将过失再犯的假释撤销由立法规定的必然撤销改为由法官根据过失大小和致害程度进行的自由裁量,也即假释考验期内因过失再犯,可以撤销而非应当撤销假释。2、由于假释是以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在危
    2023-07-29
    329人看过
  • 假释听证制度在刑事审判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司法权具有交涉性,即司法权的行使除需要作为第三方的法官参与之外,还需要争议双方共同参与。因为“一种法律制度如果不能保证当事人参加到裁判活动中来,就会使裁判的内在品质受到破坏,所以,在司法程序中,控、辩、审三方是基本角色。如果缺少控、辩双方的参与,那么就会使问题的不同方面无法得到充分反映,从而影响人民法院裁判的全面性、正确性。具体到假释案件,被报请假释的服刑人员通过参与交涉,即使最终因为某种原因而未能获得假释,也会因为其已经被给予了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并相信法官进行了慎重的审理而自觉接受裁定结果。我国以往对假释案件都是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人民法院仅根据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假释意见和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然后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假释的裁定。在这种审理模式中,仅有审判人员一方在场,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被报请假释的服刑人员均缺位。如此一来,报请假释的材料就成为决定被报请假释的服刑人员是否应予假释的唯一依据
    2023-06-12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假释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1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 假释程序中的假释是什么?具有什么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0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7、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
    • 减刑假释的程序基本相同吗有哪些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5
      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相同,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假释。减刑是在监狱里待着,假释是可以出来。
    • 监狱提请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的基本信息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0号《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14年10月10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部长吴爱英2014年10月11日
    • 假释的法定概念是什么,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该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