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哪些人是债务清算管理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4:41:53 316 人看过

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可以担任公司债务清算的管理人。

一、公司资产的清算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情况,两种情况的清算进行程序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一、破产清算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4、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5、清偿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二、非破产清算:

1、出现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后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4、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二、清算组成员怎么组成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过股东大会确定的,就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变更法人如何清算债务
    民法典规定,法人代表变更的,并不影响债务的偿还,法人债务由法人的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百六十九条【法人财产权】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一、企业转让债务承担怎么处理1、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
    2023-03-16
    72人看过
  • 债务清算中哪些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根据新破产法第30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1、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仍然可以从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动,比如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等,这就存在着取得财产的可能。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实物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于这种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给付,而且这种给付通常具有等价性质。(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例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获得的利润分配。(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例如房屋出租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带来的收益以及破产财产转让价值超过其账面净值的
    2023-04-16
    161人看过
  • 法律上如何定义个人债务的,个人债务如何清偿的?
    一、法律上如何定义个人债务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婚内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内个人债务包括:1.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2.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3.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二、个人债务如何清偿的(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
    2023-06-25
    235人看过
  • 债权人能申请清算吗,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债权人能申请清算吗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2.法定义务不同。3.权利不同。4.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债权人是代位权和撤销权权利的主体,而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5.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三、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包括:1.
    2023-06-06
    98人看过
  • 营业执照吊销清算,清算义务人对债权人有义务与法律责任吗?
    一、股东即清算义务人的义务1、及时启动清算义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对公司的股东、公司的债权人以及公司员工的各种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因此,公司在终止之前要对各种相关利益进行清算,将公司与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公司清算是公司终止的必经程序。为了避免使与公司有关的各方主体权益处于不确定状态,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时清算义务人的及时清算义务,即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组织和监督清算工作启动清算程序只是开始清算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要使公司最终完成清算,仍有大量的具体清算工作。鉴于专业等方面因素的限制,公司股东一般不会
    2023-06-09
    209人看过
  • 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二、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
    2023-03-17
    363人看过
  • 破产清算管理人哪些不能担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管理人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是管理人选任之后的职责履行。企业破产法设置管理人制度的目的,在于顺利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以图持续营业(重整程序)或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清算程序)。由此,法律首先赋予管理人以一般性的权限,如债务人财产的接管和处分等(《企业破产法》第25条)。其次,为有效地实现破产制度的目的,法律还赋予管理人某些特别权限,如决定双方未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行使撤销权、接受债权申报等(《企业破产法》第18条、32条、34条、38条、39条、36条、48条、第57条)。另外,重整程序中管理人享有主持债务人营业或监督债务人自行营业、监
    2023-08-13
    464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与债务人:法律关系解析
    破产管理人作为被告的情形如下:1、管理人未勤勉尽职履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2、管理人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该种损害赔偿作为共益债务,首先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以上二种情况下引发的相关诉讼,都与管理人的特定身份相关,该种类型的诉讼管理人通常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的刑事责任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3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破产法虽然没有具体规定构成犯罪的法条,但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破产管理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追究破产管理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犯罪行为主要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破产欺诈、私分国有资产等。如果犯罪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上级主管机关或财税人员、工商、土地管理等机关派到破产清算组的人员),可以根
    2023-07-09
    63人看过
  • 债务清算的次序有哪些?债务清偿的清算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企业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草案在第一百三十四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023-07-03
    173人看过
  • 清算企业债务:债权人是否需要结清?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讲,企业清算就是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因此,需要将债权债务结清的。企业清算需要多长时间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
    2023-07-08
    293人看过
  • 清算后的法人债务怎么办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清算完成后办理注销登记,法人资格终止。在清算程序中,应当处理好公司的债权债务。如果说公司没有清算就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人被解雇债务怎么办法人是拟制的“人”,属于民事法律主体,有独立的财产权。需要区别于“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被解雇,法人并没有任何实质变动,那么其债务仍应当以法人的全部财产为限度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法人,也即公司发生实质变更,例如合并分立等,则债务承担会发生变化。如果是公司合并,原法人灭失,其债务需要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
    2023-07-01
    419人看过
  •  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清算方面有哪些内容?
    公司负债主要涵盖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未付税款、特定应付款项以及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公司负债主要涵盖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未付税款、特定应付款项以及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 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清算涉及哪些方面?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因债务问题而清算其资产、负债和经营活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方面
    2023-08-24
    478人看过
  • 法律上的破产管理人是人吗
    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团队。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而且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却为私法上的事务,因而不宜由法院来处理。一、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破产管理人接受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人的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对外的债权、持有的股份和债券以及破产人对外应履行的债务。此外,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
    2023-02-24
    196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清算义务人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公司面临的经营不善等相关问题的话,可以自行清算或者是指定清算。启动公司清算程序的解散事由包括以下四种: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第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第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第四、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清算的基本程序是,先清偿公司债务,然后再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在实践中,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由于怠于履行义务,或者是故意逃避债务,可能并不积极组织清算,甚至出现人去楼空、一走了之的情况。《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
    2023-03-03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中国法院的债务清算管理人是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2
      法律规定,债务清算经理由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在征求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定。
    • 公司清算程序之清理法人债权债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7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
    • 法律规定债务清算管理人由谁担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7
      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可以担任公司债务清算的管理人。 但上述人员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 清算后债务人是否对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0
      公司破产清算后按顺序清偿债务,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不在清偿。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公司破产法》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 清算管理人代表债务启动诉讼需要哪些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9
      破产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员,可以作为原告,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