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具有哪些约束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08:20:37 343 人看过

重整计划的效力主要是对人的效力,体现在《破产法》第九十二条。根据该条的规定,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具有以下效力:重整计划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对债务人、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但是该约束力是债法上的约束力或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立法在此没有特别规定。所以实践中对重整计划的效力的认识中存在两种值得探讨的意见:其

一、有人认为重整计划具有裁定的执行力:法院应该主动介入重整计划的执行;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根据重整计划直接办理股权、不动产过户手续等;其二、认为重整计划是债务人、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自由协商的结果,仅仅具有约定之债的效力:执行过程中法院不应该主动介入;利害关系人不可以直接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持第一种意见的主导力量是债务人,因为如果重整计划规定的所有内容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难题都可以抛给法院,如此便不会出现令自己为难的问题。相反,持第二种意见的一般是法院。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至少具有以下两种约束力:

1、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具有协议的约束力重整计划虽名为计划,但就其性质而言,实质上是私权性质的,说到底是债务人、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间不断协商后达成的关于企业复兴、债务清偿的协议。债务人、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重整计划中做出的放弃、转让权利及负担义务等的意思表示对表意人具有拘束力,不得随意变更。

2、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与确定判决同等效力因为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同时,利害关系人在重整计划中做出的意思表示也被同时裁定确认,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遂产生与确定判决相等的法律效力。重整计划中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若适于强制执行,在其条件具备时,其权利人也可径直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
    1.表决程序。(1)会议召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就是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这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其议题还应当包括核查债权和其他必要事项。(2)分组表决程序。在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时,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在正式表决前,可以根据相关各方的意见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适当的修改。债权人会议应当依照规定的债权分类分成不同的表决组,对重整计划进行分组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其表决通过的规则与债权人表决组相同。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
    2023-06-14
    102人看过
  • 2024企业破产重整计划表决与批准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表决与批准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重整计划的特征:(1)以企业拯救和债务公平清偿为目的;(2)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制备;(3)应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前景,确定以让步为基础的债务清偿方案,并确定有助于企业解困复兴的经营方案;(4)一般需征得债权人会议的同意;(5)需经法院批准,方可生效。重整计划表决分为分组表决的形式,重整计划批准分为三类,正常批准、强制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
    2023-12-09
    79人看过
  • 多久提出破产重整计划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破产重整计划。有正当理由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请求延期三个月。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有什么异同(一)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共同点:1、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法律约束力;2、二者的生效,均以法院批准为必要;3、二者成立的结果,都会在客观上使破产债务人免受破产清算,而会使债权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等。(二)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作为两种相互独立的程序,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为:1、具体的目的不同从实质上说,和解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一样,目的重在清偿,和解制度只能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受破产分配的结果。而重整的目的在于积极拯救;2、适用对象有所不同和解程序既适用于自然人,
    2023-06-28
    418人看过
  • 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条件
    1、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或者2、债权人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
    2023-03-25
    458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怎么制定?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如何制定?1、重整计划的制定(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注意单选题)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2、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利益群体表决。)(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债务人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3、重整计划的通过方式(1)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
    2023-04-24
    335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的资金募集一般有哪些方案
    破产重整计划的资金募集一般有哪些方案?1、鞋带圈方案:即方案所需要的资金来自重整债务人持续经营所得的收入,用重整企业继续经营所取得的收入清偿债权,可一次或分期对方案所确认的债权额进行清偿;2、与其他公司合并方案:即方案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即以取得后一公司股票或债券为交换的条件,也可以与其他公司合并,由后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3、资本结构调整方案:即以追加借款或增加资本出资、发行股票等方式筹措资金;4、清理方案:即当分析表明公司已不能继续经营时,就只能提出清理方案,将全部资产出售,分配给债权人。
    2023-06-14
    360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的审查问题
    重整计划需要规范化和公正保证性等,在重整规划中,有哪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呢?哪些地方是能够完善的呢?1、重整计划的规范化重整计划专业人士认为应建立标准的程序和模式。重整计划的处理方案模式可以由陈述性部分和设计系部分构成。前者需要说明破产宣告后已采取或将采取何种措施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后者是确定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及在该方案中的变化。法院对于重整计划的审查,专业人士认为也建立固定的评估模式,可以从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市场盈利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投资创新能力、经营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估。法院在批准计划前,通知所有利害关系人,特别是对重整计划持反对意见的人,通过举行听证会或开庭审理的方式,给各方对重整计划所涉的权益调整和商业判断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并且在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发表意见,弥补法院商业判断知识和经验的不足,这是一种体现程序公正的制度安排。由于在重整计划批准后,我国企业破产法没有给当事人提供上诉或
    2023-04-24
    401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的决策规则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重整计划的批准,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后确认性批准和实质审查后强制性批准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重整计划已经取得相关表决组的通过,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即裁定予以批准;第二种模式是重整计划不能取得相关表决组的通过,但符合法定条件时,法院可以根据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破产法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考点《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定则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2023-07-07
    324人看过
  • S*ST星美:破产重整计划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美联合)于2008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告,2008年4月22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民事裁定书》[(2008)渝三中民破字第1-3号],该裁定批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和终止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公司对破产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作如下公告:一、债务人经营方案由于星美联合有效资产均被抵押、质押,或处于被查封、冻结状态,生产经营已经停止,完全丧失了自我挽救的能力。经过测算,星美联合如实施破产清算,普通债权人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为4.91%。要从根本上解决星美联合的问题,必须对星美联合进行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减轻公司债务负担,并注入具有
    2023-06-09
    95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如何执行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1、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己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2、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3、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举例:甲企业欠A、B、C三个银行的贷款,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期为2年,到期后分别偿还60%,另外甲还欠D100万贷款,但D银行当时没有申报债权,那么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D银行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D银行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清偿60%)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举例:A向B借款100
    2023-06-23
    423人看过
  • 破产重整的计划由谁提出吗?
    一、破产重整的计划由谁提出吗?破产企业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法律主体,即债务人或者出资额为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包括以下几种:1、债务人;2、债权人;3、出资人(股东);4、破产管理人;5、公共管理机构。二、哪种情形下的企业适合破产重整吗?1、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已经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2、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出现。三、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分别是什么?1、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3、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4、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5、重整计划的制
    2021-10-08
    407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会拖欠工资吗
    一、破产重整计划会拖欠工资吗1、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
    2021-10-30
    371人看过
  • 破产重整是破产吗,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哪些不同
    一、破产重整的概念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二、破产重整与破产不同的原因(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第134条的规定,国务
    2023-06-01
    488人看过
  • 重整计划执行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重整计划因执行不能而终止。重整计划执行不能,包括债务人不执行和不能执行两种情形。在重整计划执行不能时,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在执行不能而终止的情况下,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其基于让步而放弃的债权恢复原状。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已经接受的清偿仍然有效,无须返还;其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清算程序。但是,如果同顺位债权的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中已经接受的清偿未达到同一比例,则破产分配时应当首先对其中受偿比例较低的债权人进行分配;已受偿比例较高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例如,甲、乙同为普通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应获得20%的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终止时分别已获得10%和8%的清偿。在破产分配中,应先给乙补足该2%的未清偿部分,然后以剩余的
    2023-06-18
    46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经批准的重整计划有什么具体的作用?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4
      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人的,在重整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只有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才能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 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有哪些?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关键的一环,重整计划名为计划,实际是一个协议。那么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是什么呢。 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 1、必要记载事项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的受偿方案;(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除第(7)项兜底性条款外,这些事项大多属于概括性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空间很大。 2、重
    • 破产重整计划的启动经过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
    • 独立审计准则具有哪些主要约束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1、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1)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和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
    • 如何提出破产重整计划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组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布债务人破产。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债务人应当制定重组计划草案。经理负责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