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质人对质押物享有什么权利
出质人对质押物享有的权利如下: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在此种情况下将质物提存的,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承担。同时,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3.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予以赔偿。
二、质押有哪些特征
质押的特征有:
1.质押为担保物权
因质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故其为担保物权。
2.质权具有从属性
质权为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权利,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权利,担保主权利的质权为从权利。
3.质权的不可分性
质权设定后,债权人就质押财产之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押财产分割、部分让与,债权分割、部分让与或部分清偿,均不影响质押权的存在。
4.质权的物上代位性与保全性
质权为价值权。质权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以保全质押财产的价值。
三、出质人必须为自然人吗
出质人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自然人,出质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单位。
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质押物丢失质权人还享有质权吗,质权人有哪些
238人看过
-
质权人和出质人有什么分别以及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461人看过
-
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什么是质权人
352人看过
-
质押期间质权人是否有权出租质物
28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出质人对出质的财产还享有物权吗
277人看过
-
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质权人怎么办
209人看过
:出质人是指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更多>
-
质权人对质押物的所有权有质权保护义务,质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
-
质权人有什么法定权利,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毁损了怎么办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法第69条即质押期间质物的灭失风险为出质人承担,在质权人保管不善的情况下灭失的才由质权人承担责任。
-
物有哪些,质权人对质押物的损坏有什么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一、质押物有哪些(1)全额货币(含我行开具的存单或全额保证金担保);(2)工、农、中、建、交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外资银行国内分行承兑和总行已授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额度内承兑的全额银行承兑汇票;(3)已办妥法律手续的全额国债(我行承销的凭证式、记账式国债,实物券必须质押在我行);(4)与我行签约的保险公司所签发、经我行认可的可质押的寿险保单正本原件。二、质权人对质押物的损坏有什
-
仓单质押对质权人和出质人有什么法律效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6在民事法律规定当中,质权人与出质人主要有以下区别: 1、质权人是占有质物的人,出质人是提供质物的人,二者对质物的权利支配的依据上是不一样的。 2、二者的产生来源不一样,出质人是基于对债权的担保而产生的,质权人则是基于债权法定产生的。 3、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样,质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的权利,也对质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出质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质物被偿还抵偿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出质
-
质押是什么意思?质押权人有哪些权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8权利质权的标的是出质人供作债权担保的权利。由于权利质权为一种担保物权,质权人得于质权标的的价值优先受偿,因而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应当具备以下属性: 第一,须为财产权。人身权,无论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由于其不具有财产内容,不具有经济价值,也就无法从其价值中受偿,因而不得用于出质,不能为质权的标的。 第二,须有让与性。权利质权的标的不仅须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权,而且须有让与性。不具有让与性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