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除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20:21:06 462 人看过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免除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的情形分为五种:

1、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不进行行政处罚,但要责令监护人进行管教。

2、对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该酌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自己行不的期间做出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由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4、违法行为轻为轻微的,并且当事人及时进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对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通过的也是撤销处罚的一种方式。

一、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环境行政处罚共同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环境行政处罚共同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环境行政处罚共同违法包括以下几个要件:(1)共同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2人以上。可以是2个以上自然人、2个以上的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与单位。(2)共同违法主体客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的行政违法行为。即各行为人为追求同一违法结果,完成同一违法事实而实施的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违法行为,这一违法行为与违法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从本质上看,共同违法行为属于实质意义上的“一事”或“一个行为”,而非“多事”或“多个行为”;(3)共同违法主体主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的违法故意,即通过意思联络,多个行为人认识到他们的共同行为会发生某一事实结果,并决定参加共同实施该违法行为,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二、共同行政违法行为的立案和处罚是怎么样的?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2024-01-22
    182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具备哪些情形应当结案?
    1、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会结案的情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七条【结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1)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2)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3)不予行政处罚等无须执行的;(4)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2、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需要撤销的情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撤销立案】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情况发现不符合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的,应当撤销立案。一、有关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归档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八条【立卷归档】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一)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二)各类文书齐全,手续完备;(三)书写文书用签字笔、钢笔或者打印;(四)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文档要求。第六十九条【归档顺序】正卷按下列顺序装订:(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2023-06-23
    343人看过
  • 关于环境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有关环境的法律有《刑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气象法》、《防震减灾法》等一、环境污染侵权构成条件有哪些包括下列要件: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环境污染从污染源来看,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粉尘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等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多种多样。2.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在环境污染侵害人身权中,受害人只能为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只能成为环境污染侵害财产权受害人。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人身权损害是因环境污染行为导致的。二、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有哪些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
    2023-04-02
    134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环境行政处罚终止执行?
    一、什么情形下环境行政处罚终止执行?1、环境行政处罚终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处罚决定被撤销等,具体的情形如下《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3)执行标的灭失的;(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2、环境行政处罚中止的情形《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二、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环境行政处
    2024-01-04
    122人看过
  • 哪些属于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环境污染行政处理,是指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损害民事纠纷进行的处理。出现以下污染情况的案件经举报或监督都可有能成为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如:陆地污染、海洋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放射线污染。各污染情况的判定原则:1、陆地污染: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烧或腐烂处理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2、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塬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3、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气而染上唿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4、水污染:工厂任意排放工业废料,日常生活的垃圾以及污水排放。5、噪音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
    2023-03-15
    220人看过
  • 破坏环境资源行政处罚可以适用减轻的情形有哪些?
    一、破坏环境资源行政处罚可以适用减轻的情形有哪些?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可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主要有: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从重处罚是从轻处罚的对称,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内,对违法相对人在数种处罚方式中适用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者在某一处罚方式允许的幅度内适用接近于上限或上限的处罚。违法者有下形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从重处罚:1.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2.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法的;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行为人多次违法不改的。二、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虽然都是环境行政主体所作的制裁行为,但两者从根本上说是不同的行政制裁方式,
    2024-01-25
    449人看过
  • 出境、入境人员有哪些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出境、入境人员有哪些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1、出境、入境人员下列情形会给予行政处罚: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法定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1)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3)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二、遣送出境的执行机关是怎么规定的1、执行和监视强制外国人出境的工作,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文进行:(1)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
    2023-12-15
    361人看过
  • 外国人免于行政处罚情形
    一、外国人免于行政处罚情形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二、对外国人、外国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原则1、适用原则。其行为既适用国内法,也包括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协定,当国内法律规范与国际条约的规定相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协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同等原则。同等原则是国际法上一项通行的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活动,可以和我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3、对等原则。国与国之间应是平等互惠的,如果外国行政机关和法院对我国公民、组织的权利加以限制,我国也应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三、外国人非法滞留中国被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
    2023-06-05
    414人看过
  • 环境执法有哪四个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的主要形式如下:(1)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是环境行政执法者对行政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谴责和警戒。(2)罚款,是最普遍的经济制裁手段。是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强制行政违法者根据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一般的法律中都有对罚款金额上限和下限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属于财产罚,与民事责任中的赔偿损失和刑法中的罚金是有区别的。(3)责令重新安装使用,是指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重新安装使用。《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各个污染防治单行法中都有相关规定。(4)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是指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人生
    2023-06-28
    425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几年消除?
    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相关部门一般按以下方法保管记录: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2023-06-24
    432人看过
  • 免于刑事处罚有哪些法律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3-05-02
    181人看过
  • 23种环境违法情形适用行政拘留
    为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牵头并会同环保部、农业部、工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同步实施。《暂行办法》针对环境保护法第63条适用拘留的四项条款,详细列明了23种具体的违法情形。如首次具体规定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表现形式等。针对环境保护法第63条提出的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违法行为主要获利者和在生产、经营中有决定权的管理、指挥、组织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直接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工作人员等。此外,《暂行办法》还列明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时,在移送材料、移送时限、案卷规范、公安机关受理等方
    2023-06-06
    185人看过
  • 2023免除环境处罚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免除环境处罚的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环境的行为轻微并当事人及时进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五十一条【处罚决定】本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2023-05-10
    456人看过
  • 可免于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免于行政拘留的人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一、未成年人打架斗殴的违法处罚是什么?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18岁以下追星犯法吗这不是违法的问题。但是未成年人还是要理性追星,不要盲目消费,不要为了追星而花费太多的时间和金钱,未成年人还是要专注学习,而不是专注于追星,好好学习。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
    2023-04-11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2022年免于行政处罚情形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行为人及时改正轻微的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行为人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的初次违法行为; 3、或者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未发现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的等。 4、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 环境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一共有哪些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具备以下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况是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后果。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主动补救违法行为,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第二种情况是被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这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或强制而实施违法行为。主观上,这些人并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客观上在违法行为的实施中起着很小的作用。三是配合
    • 处罚违法的具体行政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根据规定行政处罚违法情形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 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5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行政处罚都会有哪些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