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与担保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11:21 206 人看过

反担保与担保的关系: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而本担保担保的是主债权;但是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有效存在,则反担保关系也不能有效存在。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一般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其效力依附于主合同,所以主合同失去效力后,从合同也会失去效力。但是从合同中能独立存在的条款,例如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可能仍然会有效。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反担保协议是否需要经过担保人签字

反担保合同必须三方签字。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

三、反担保的主债权如何认定?

反担保的主债权应当是主合同担保人承担责任后享有的向反担保人追偿的债权,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担保相关文章
  • 担保与反担保一样吗
    一、担保与反担保一样吗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基本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二、担保与反担保概念不同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而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三、担保与反担保当事人
    2023-04-26
    460人看过
  • 反担保与担保—概念不同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而担保(garantee)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一、反担保与担保—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仅限于约定担保;而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担保方式之中的。二、反担保方式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2、存单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3、企业保证反担保
    2023-03-23
    418人看过
  • 债权担保与反担保:担保方法的演变
    债权担保的反担保的方式如下: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担保的方式(一)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三)质押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
    2023-08-09
    59人看过
  • 担保与老赖的关系是怎样的?
    不一样。法律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老赖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担保人是否算老赖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人算老赖:1、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
    2023-07-08
    485人看过
  • 奖学金与担保人有什么关系
    【什么叫担保人】也谈奖学金与担保人最近,新加坡一直都在谈论留学奖学金,担保人,毁约以及诚信的问题。笔-者认为很有意义。笔-者之所以认为这样的讨论很有意义,是因为新加坡作为一个岛国,如何在争取人才的同时,把商业的合约做得更加的人性化,让受益者们更加有尊严,同时提供再次选择的合法机会。毋庸置疑,任何的机构,包括商业机构和政府机构,一旦做出投资都希望有保障,有回报。新加坡的人口基数小,所以一定要引进外来的人才,这是无可避免的事情。不过,考虑到每一个人的文化背景和生活理念皆不一样,所以人们对于诚信的理解和坚持程度也不尽相同。由于人们对于诚信的定义不一样,所以法律条文的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过,人才不同于其它的商品,也不是没有感情的物件,所以这一类的法律文书有时会显得让人难以接受。香港人一直形象地称呼这类文书为“卖身契”。许多人为了自己的才华有机会得以伸展,有时不得不被逼去签订这种“卖身契”。平心而
    2023-05-04
    285人看过
  • 什么是反担保?如何避免反担保呢
    “反担保是借入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借出者提出担保人的行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而不包括定金和留置这两种方式。反担保人则既可以由债务人充任(保证反担保除外),也可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充任。一、贷款反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贷款反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如下:1、企业保证反担保;2、存单质押反担保;3、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4、股权质押反担保;5、专利质押反担保;6、车辆质押反担保;7、股票质押和证券账户监管反担保;8、出口退税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9、应收账款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本质上仍属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二、反担保的主债权如何认定?反担保的主债权应当是主合同担保人承担责任后享有的向反担保人追偿的债权,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
    2023-03-06
    329人看过
  •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关系的规定有哪些?
    1、在当事人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关系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按约定实现。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2、在投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担保权。因为,如果债权人先行使人的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还需要向最终的还债义务人一债务人进行追索。如果担保物权人先行使物的担保,就可以避免保证人日后再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烦琐,减少实现的成本和费用。而且,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先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人也是不公平的。3、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第三人与保证人处于担保人的平等地位,都不是还债的最终义务人,债务人才是最终义务人。因此,债权人无论是先实现物的担保还是
    2023-06-09
    260人看过
  • 抵押的时候什么是反担保物?怎么反担保?
    反担保物抵押是什么反担保物抵押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属于物权担保。是指债务人或其他人不移转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本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本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债权人可不可以去行使抵押权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发生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就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债权人在这个时候可以行使抵押权。二、汽车抵押要有担保人身份证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子抵押是不要担保人的,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
    2023-02-04
    255人看过
  • 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人无此项权利。保证人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事由。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什么是债权人简单地来说债权人是借给别人钱的人,债务人就是欠别人钱需要还债的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
    2023-05-05
    282人看过
  • 诉讼中担保的规定与反担保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担保的作用是什么对于诉讼保全担保的作用,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所有的诉讼保全在我国指的就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如果因为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一些特殊的原因,使得案件的判决不可以正常执行或者是很难得到执行,在最后这个案件得出结果之前,由人民法院对牵涉到这个案件的财务进行强制性的措施。在人民法院决定对牵涉到相关案件的财务进行强制措施之前,可以责令申请诉讼保全的申请人进行相关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拒绝进行担保的,那么对于申请人提起的诉讼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就有权利驳回。但是如果案件当中牵涉到的情况是属于特殊情况,是比较紧急的状态下,面对
    2023-07-04
    425人看过
  • 担保期间内与抵押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担保期间和抵押合同的关系:抵押合同的作用是确保在债务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处置抵押物;抵押担保期间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双方在抵押合同中自行约定的。一、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债权人是否能占有抵押物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债权人不能占有抵押物。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担保中约定当债权人不能按期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这是法律禁止的绝押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借款期满后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抵押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及时归还债务及利息,或者拍卖或折价出售以优先受偿。二、抵押物过户人可以是债权人吗?债权人和债务人就抵押物过户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三
    2023-04-05
    353人看过
  • 民法典反担保主体是原债权人吗,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
    一、民法典反担保主体是原债权人吗担保人作为第三人,为债务履行提供提供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所以反担保的主体不是原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
    2023-06-17
    324人看过
  • 什么是反担保人和正担保人
    反担保人不是担保人,而是债务人。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即债务人的追偿权。一、借款反担保协议怎么写反担保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反担保合同当事人、担保的债权(内容、数额、履行期限)、担保期限、违约责任等。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是原债权债务的担保人和原债务人或者原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反担保合同的标的是担保人的求偿利益。简单来说就是以第三人为担保人的求偿权所提供的担保。二、贷款反担保是什么有哪些方式一、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
    2023-02-25
    464人看过
  • 担保与反担保之间的权利义务
    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1、不同概念: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人作出担保或设定的担保。担保人因清偿债务而遭受损失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应当向担保人作出赔偿。担保是指法律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确保特定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2、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三种担保方式:担保、抵押和质押;担保有五种方式,即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3、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即债务人对债权人债务的履行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4、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担保人,虽然债务人与债权人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有委托合同关系,也受担保合同的影响,但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让与担保与以物抵债的区别让与担保与以物抵债虽然在外观上均存在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约定,但二者的区别在
    2023-07-15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担保
    词条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更多>

    #反担保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与担保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反担保是以已存在担保为前提而发生的担保。相对于反担保,前一担保可称为正担保、本担保、原担保或原始担保。反担保与担保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表现为:①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②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③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担保人在担保中为主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 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主要为:①
    •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什么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4
      1、物的担保是以物担保债务的履行,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誉担保债务的履行,指民法典规定的保证。 2、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
    • 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间有什么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0
      连带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这个期间届满之日,称为担保期限。 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责任较重的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
    • 委托担保中借款人与担保人是什么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要看你们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债务人无能力偿还的情况下负责偿还,如果是连带保证,则担保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与担保的关系如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反担保是以已存在担保为前提而发生的担保。相对于反担保,前一担保可称为正担保、本担保、原担保或原始担保。反担保与担保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表现为:①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②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③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担保人在担保中为主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主要为:①被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