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8:52:32 119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有哪些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二、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

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

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

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还款的,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孳息相关文章
  • 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怎样行使抵押权
    对于有抵押的房产,抵押权人要行使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可以偿还债务吗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偿还债务,但需要优先偿还抵押担保的债权,偿还了抵押债权后,才能偿还其他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
    2023-08-13
    73人看过
  • 如何处理抵押财产孳息?
    抵押财产的孳息由抵押人所有,抵押财产在设立抵押权之后其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依然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导致抵押财产被法院依法扣押的,则抵押权人可以收取抵押财产的孳息。一、民法典抵押房屋买卖是否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房屋买卖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财产被法院依法扣押的孳息如何处理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抵押财产的孳息处理如下:1、抵押财产的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收入,如树木结果、牲畜产生的幼畜
    2023-04-04
    262人看过
  • 抵押财产种类:民法典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可抵押财产与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023-07-03
    347人看过
  • 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补偿金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
    2023-03-12
    286人看过
  • 抵押的效力是否延伸至抵押财产的抵押物
    抵押的效力是否延伸至抵押财产的抵押物。但是,当抵押物及其从犯分别为两人以上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小于从犯的效力。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一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偿还债务的法律行为。债务人或者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物称为抵押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因此权利称为抵押权。抵押物是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使用的财产,也称为原抵押。抵押登记应当载明抵押物,抵押合同应当载明抵押物的状况。抵押物不仅是具有抵押权的财产,而且是抵押权的效力。在交易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犯随委托人的转移而转移。因为抵押权是改变价款的权利,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必须改变抵押物的价款。因此,抵押物的抵押物在抵押权效力的范围内,抵押权人必须改变抵押权成立时存在的抵押物的价格,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这一规则不是强制性的,但有下列例外:一是当事人约定抵押权的效力不能达到从犯的,抵押权的效力不能达到从犯;二是他人在抵押权实现前
    2023-05-08
    313人看过
  • 抵押财产产生孳息怎么处理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一、民法典抵押车行使哪些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
    2023-04-06
    106人看过
  • 抵押财产内容的有哪些债务人有权抵押的财产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一)交通运输工具;(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一、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上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上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2023-04-02
    84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是否成立,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一、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是否成立抵押合同无效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但当事人可以申请注销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
    2023-06-17
    394人看过
  • 民法典的动产交付的效力有哪些,动产抵押的公示方法
    一、民法典的动产交付的效力有哪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动产抵押的公示方法1、辅助公示方法仅适用于本有登记制度之外的其他适宜采用该方法的动产。如机器设备、电器工具、原料、半成品等(可由有关部门制定其类别目录)。至于已有登记制度的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等,不必采用,此类动产抵押的公示,以登记为已足;无法打刻标记、粘贴标签的价值不大或体积过小、质地特殊的动产(如珠宝古玩、钻戒、项链等),也不宜采用。2、辅助公示方法,应由登记机关在办理抵押登记的同时,一并采用。也即是说,凡适宜打刻标记、粘贴标签的动产抵押权,须
    2023-04-19
    366人看过
  • 抵押财产被法院扣押,孳息处理方法介绍
    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抵押财产的孳息处理如下:1、抵押财产的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收入,如树木结果、牲畜产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是指出租人收取的租金等依法工资产生的收入;2、抵押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毫无疑问,它的孳息应该归抵押人所有;3、但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导致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否则会变相鼓励抵押人拖延抵押财产的处理,不利于保护抵押人的利益;4、抵押财产被扣押后,自然孳息的取得不涉及第三人,但法定孳息的取得依赖于义务人的支付。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偿还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扣押事实的,义务人不能将孳息交付给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不能低于孳息。抵押财产孳息如何处理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2023-07-02
    144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吗
    抵押权是不转移财产占有的物权。那么,抵押人是否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第二,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后,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三,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除非替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偿还了债务消灭了抵押权。民法典抵押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是属于债权人,抵押权人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如果抵押人作为第三人偿还了债务的,抵押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
    2023-08-02
    420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怎么转让,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一、民法典抵押权怎么转让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转让时,需要连带抵押担保的债权同时转让,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
    2023-04-19
    479人看过
  • 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权从属于什么权
    一、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范围有如下内容: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4.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5.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6.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8.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
    2023-05-06
    387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如何转让,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抵押权如何转让抵押权不能单独于主债权转让,所以主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方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下面对三种方法加以具体的分析:(一)拍卖拍卖因可使抵押物的变价公开、公平,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的实现,又保护了抵押人的利益,所以各国立法都把拍卖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最基本方式。拍卖分任意性拍卖和强制拍卖,前者由当事人自
    2023-04-18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孳息
    词条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更多>

    #孳息
    相关咨询
    • 抵押物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有何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2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效力有: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
    • 民法典中动产和产权抵押的抵押效力哪个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8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有何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1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的孳息没有效力,在抵押期间,因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财产的孳息还属于抵押人,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导致抵押财产被法院依法扣押,则抵押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 抵押房产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有什么作用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3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效力有: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
    • 抵押权的共同抵押权效力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31
      共同抵押为担保同一债权,在数个不动产或不动产物权上设定抵押权的特殊抵押形式。效力是: 1、共同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选择; 2、物上保证人在抵押法律关系中为抵押人,有关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物上保证人均有适用; 3、共同抵押权人可以抛弃共同抵押权的全部或部分,这是共同抵押权人对其抵押权享有的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