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破裂,转让股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09:50:17 405 人看过

1.合作经营起争议。2003年3月7日,周某通过受让股权方式,入股佛山市某陶瓷有限公司(下称陶瓷公司),与伍某分别持有公司50股权,共同从事陶瓷生产经营。

但在合作过程中,伍某利用其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便利,控制了陶瓷公司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由于投入资金后却未实际参与经营,周某与伍某时常发生磨擦,双方合作基础崩溃,周某遂提出退股。后来,双方多次就如何拆伙问题进行谈判,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2、转让股权退出合作。2004年2月18日,周某委托刘某律师处理其退出公司经营事宜。接受委托后,刘某律师经全面分析有关材料,并与周某协商后确定处理方案:通过股权转让退出陶瓷公司。

经过多次针锋相对的艰苦谈判之后,2004年2月24日周某与伍某达成协议,并就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协议书》、《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书》。按双方约定,周某以人民币250万元,将其所持有的陶瓷公司50股权全部转让给伍某及其父亲。

2004年3月2日,经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陶瓷公司股东变更为伍某及其父亲伍先生。

3.转让债权。在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周某根据与伍某达成的协议,承担了陶瓷公司部分债务,与此相对应,受让了陶瓷公司人民币1198612.57元的债权。为方便追收,陶瓷公司将此债权债务直接转让给曾与周某有关联关系的佛山市A陶瓷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按约定,陶瓷公司应在2004年4月15日前通知各债务人向A公司清偿债务。另外,为保障上述受让债权能够回收,周某要求伍某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回收债权,引发第一宗诉讼。

陶瓷公司与A公司签订上述《债权转让确认书》后,陶瓷公司拒绝履行通知各债务人及时向**公司清偿债务,致使A公司债权难以得到清偿。为此,A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陶瓷公司和伍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一审阶段。2004年5月20日,A公司委托刘某律师起诉陶瓷公司和伍某偿还债务人民币1198612.57元,禅城区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04)佛禅法民二初字第711号】。2004年6月22日,该案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陶瓷公司、伍某抗辩称:本意只是负责通知,而非承担连带责任。刘某律师指出双方债权转让真实合法有效,伍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对债权转让协议予以确认,并与陶瓷公司对上述债务清偿承担连带责任。2004年7月6日,禅城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A公司观点,判决陶瓷公司、伍某连带偿还债款人民币1198612.57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东的转让权
    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若不存在禁售等相关限制的,均可自由转让,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则存在较多的限制,基本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股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二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三是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东所持股权。相比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而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则受到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上述条款也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对于股权转让的方法,可以简单理解为自由约定优先,这种灵活规定尤其适合于人合性质的有限公司,因为出资者均希望维持长久而稳定的合作关系,所以一般会对股权转让设置各种条件甚至障碍,《公司法》赋予了约定优先的权利给出资者,正是考虑到这一要素。至于公司收购股东所持股权,则是限制最
    2023-06-09
    237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定:哪些股东无权进行股权转让?
    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股东未实际出资造成债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即使未实际出资,依照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也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
    2023-07-17
    149人看过
  • “干股”股东转让股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是什么
    委托代理人: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
    2023-06-14
    492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权转让中其他股东的不合作
    毕竟股权转让需要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实践中,工商部门要求全体股东在股东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如果其他股东不配合,就不会签署股东决议,更不用说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先积极协商,股权转让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股权转让协议(2)原股东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3.新股东大会的决议(主要是关于公司的修改)4.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23-05-07
    463人看过
  • 合同能否限制股东转让股权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限制股权转让,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力,合同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自愿的,合同约定限制股权转让就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办1、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如果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首先,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1)其他股东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
    2023-03-01
    410人看过
  • 股东与非股东间能否转让股权
    股东能把股份转让给另外两名非股东。但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购买的。就视为同意转让。并且如果其他股东在30日内未答复的,也视为同意转让。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
    2023-02-17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转让股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3
      隐名股东股权转是合法的。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 股东转让股权欠债,股东怎么处理股东转让股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6
      股权转让--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股东权利的转让。公司运作中,常用的“出资转让”与“股份转让”,两者、同“股权转让”在使用时意思没有实质性差别,只是“股权转让”使用较少。出资是公司设立前出资人或股东的行为,公司一经成立出资人的出资即转化为公司法人财产,即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对应的,出资人获得的是股东权,而非财产,因此此时不是,也不可能转让“出资”,故法条上界定为“股权转让”在概念上是最准确、
    • 破产开始股东转让权益转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
    • 小股东要转让股权,小股东转让股权给大股东可以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8
      是否有权以及是否有义务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来确定。除非约定了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时间一般是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关于公司事务的交接在合同中应当有单独规定。在交接之前,原股东、法人应当继续履行其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将公司交接给受让方。至于交接期间转让方包括法人代表的权利限制,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作出约定,没约定的,根据协议确定的精神,以公司利益为根本来确定。例如对外担保行为,严重影响后续经营的
    • 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如何转让?股权转让怎样操作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般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能遍布全世界,因为公示说那更是是有一定的资金的硬性要求的。所以对于上市公司在还没有上市之前要做好足够的资金准备,肯讷狗很多的公司会选择是募集资金或者是融资等等的一些方式使得资金募集成功。那么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怎么样的呢?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施洪飞律师解析。 一、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