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孕妇要求剖宫产遭拒,婴儿亡,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8:17:34 438 人看过

孕妇请求剖宫产遭拒婴儿死亡,确定医院是否应该对患者承担侵权责任,应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为依据。

此时可以向具有相关资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程序合法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

续保医疗附加险遭拒

我妈在XX人寿投保了五年的寿险,还买了附加医疗险。去年,她生病住院,保险公司理赔了,但今年合同到期再去交钱,却被拒绝续保医疗附加险了。希望有类似经历的人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有网友为了母亲去保险公司续保医疗附加险遭拒一事在某保险论坛大倒苦水,他不明白,何以老人身为某保险公司的老客户,从不拖欠保费,仅仅因为生病理赔了一次,就被拒绝续保附加医疗险,这是否是保险公司店大欺客

记者注意到,在那些回复帖中,除了几位有类似经历者也纷纷晒出自己的遭遇外,并没人给出一个详尽的解释,只有一人含糊地规劝网友:仔细读保险条款就知道了,他们有权拒绝你续保。生活中,确实有些投保人虽然在主险之外购买了附加医疗险,但有过一、二次理赔经历后,一旦合同到期再要续保,不是被保险公司要求签定责任免除协议,就是被直接拒保。由此,自然要抱怨保险公司行事不够厚道。

其实,投保人有所不知,是否续保跟理赔次数并无太大关系。由于经营风险较大,保险公司往往把医疗险作为长期寿险的附加险。而出于赔付率的考虑,保险公司原本就会对附加险的续保设置一定的条件,尤其对已进行过理赔的续保更为严格。拿多为一年期险种的医疗险来说,保险公司决定是否续保的关键,还是跟投保人患病的严重程度或后续影响有关,其做法并无不合法之处,因为保险公司遵循的原则就是承保健康人群,针对亚健康人群则会加收保费或部分疾病责任除外,甚至拒绝续保。再者,《保险法》中也并未对购买医疗险的续保条件做出过明确规定。

据了解,购买医疗险的投保人,通常在三种情况下可能不会被续保:一是投保后疾病较多、较严重,住院可能性较大;二是投保后,短期内因慢性疾病索赔;三是被保险人患有高血压(2级以上)、糖尿病、恶性肿瘤、血液病等易复发疾病。由此,投保人在购买附加医疗险时,应当先要了解清楚这种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及续保的条件、时间、保费费率是否会作调整等。或者在最初投保时,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保险产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婴儿脑瘫 医院如何承担责任
    案情介绍:2000年12月21日10时,妊娠九个多月的曾某媛在丈夫谢某升的陪同下,满怀喜悦之情入住长汀县某医院妇产科待产,入院诊断为"G1Po孕38周宫内妊娠ROA"。2000年12月22日7时30分,患者曾某媛出现"胎膜早破"、"羊水清",此后并伴"不规则阵缩"。2000年12月23日5时25分,进入第一产程,羊水Ⅲ度混浊,6时49分进入第二产程,行"会阴切开,胎头吸引"助产娩出新生男婴谢某,生后1分钟及5分钟Apgar评分分别为8分、10分。产后婴儿逐渐出现哭声低、反应差、口唇紫绀等,经妇产科处理无好转,于同日16时转儿科治疗。入住儿科检查发现患儿哭声低、反应差、体温不升、口唇紫绀、会阴部及大腿外侧轻度硬肿、吸吮反射较弱,拟诊:1、新生儿硬肿症;2、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予保温、吸氧、抗感染、改善微循环、脱水、止血、抗惊厥等治疗。患儿于2000年12月24日曾出现抽搐,经处理后缓解,在
    2023-06-25
    416人看过
  • 婴儿脑瘫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方无证据证明患者与其医疗行为无关的,医方不能免责。一、举证责任问题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的具体构成应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对于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对原告造成的伤害也难以作出准确的量化。因此,合理划分举证责任将成为决定最终责任承担的关键,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首先,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从该条规定可以推定,既然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则医疗机构对于某项医疗费不是由于医疗事故所产生同样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其次,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来看,此为多因一果人身伤害案件。
    2023-06-22
    328人看过
  • 新生婴儿脑瘫医院如何承担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新生婴儿脑瘫医院是否担责「案情」2000年12月21日10时,妊娠九个多月的曾某在丈夫谢某的陪同下,入住福建省长汀县某医院妇产科待产,入院诊断为“G1Po孕38周宫内妊娠ROA”。2000年12月22日7时30分,患者曾某出现“胎膜早破”、“羊水清”,此后并伴“不规则阵缩”。2000年12月23日5时25分,进入第一产程,羊水度混浊,6时49分进入第二产程,行“会阴切开,胎头吸引”助产娩出新生男婴谢某,生后1分钟及5分钟Apgar评分分别为8分、10分。产后婴儿逐渐出现哭声低、反应差、口唇紫绀等,经妇产科处理无好转,于同日16时转儿科治
    2023-07-24
    251人看过
  • 孕妇两次剖宫产误扎左右输尿管医院暂赔13.8万
    李某在两次怀孕待产入住医院期间,由于两所医院在实施剖宫手术过程中,误扎左右输尿管造成肾功能损伤。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弋阳县甲医院和弋阳县乙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接生的两所医院赔偿损失17余万元。4月26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此起治疗费用依据有关治疗凭据另行支付或起诉。2001年,原告李某临产,住入弋阳县甲医院处妇产科,1月14日经过各项检查后,对原告实行剖宫手术,生一男孩。时隔4年,原告再次临产,住入弋阳县乙医院处妇产科,2005年1月25日,又对原告实施了剖宫产术,生一女孩。手术完毕,发现原告无尿并全身水肿,经检查,为双侧输尿管被缝扎。经江西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原告2005年1月25日在弋阳县乙医院进行剖宫产术时,医生误扎右侧输尿管造成四级医疗事故,应负完全责任。同时认定原告左侧输尿管下段的梗阻,左肾无功能以及重度积水,反映病理时间较长不是短期内
    2023-06-05
    305人看过
  • 新生儿缺氧死亡,医院需承担责任吗?
    情况不清,要分析病历资料,方可得出初步的意见。不能断言医院就有责任。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包含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
    2023-07-04
    428人看过
  • 婴儿因院方责任感染结核,应要求多少赔偿?
    上海黄浦刘晔律师回复:结核非常难以治愈,尤其是婴儿感染,抵抗力低,其后续治疗费是巨大的。如医院承认过错,同意赔偿,除了已经发生的费用外,还必须赔偿今后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等。具体多少您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只好通过诉讼解决了。注意收集有关证据,比如在协商的时候进行录音。广州朱律师回复:1、患方在与医方协商医疗纠纷赔偿数额时,往往不得要领,要么不清楚该得的赔偿项目及数额,要么是漫天要价,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本案中,尤其是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应另找一家医院进行评估,开出后续治疗费用等证明,然后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项目进行计算,在较为精确的计算前提下,谈前应有一个底线,即可以接受的最底额。由于有些项目较为专业,普通人士不一定十分清楚如何计算,因此,建议请一个擅长人身损害赔偿(擅长医疗纠纷处理的更好)的律师先行计算。2、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建议先将病历封存,保留相关证据,如门诊病历、
    2023-06-0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武汉剖宫产妇医院有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1、就常规来说,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 2、剖宫产一般是做硬外麻醉,这种麻醉如果掌握不好很容易导致全脊麻,从而导致孕妇误吸、心跳呼吸聚停而死亡; 3、建议立即封存医院的全部病历; 4、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我于2007年代理了一件同类案件,最终获赔110余万元。 武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 由于医院漏诊导致婴儿死亡,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复印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找专业律师分析过错,若找不出过错,鉴定专家不会给你指出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 孕妇到医院待产不当场死亡要承担什么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具体需根据该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确定,实践中该医疗机构是有过错的概率比较大的
    • 婴儿脑瘫医院如何承担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8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方无证据证明患者与其医疗行为无关的,医方不能免责。
    • 婴儿脑瘫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6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方无证据证明患者与其医疗行为无关的,医方不能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