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过仲裁时效了,但仍然可以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43:50 252 人看过

仲裁时效一年规定没有溯及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劳动仲裁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特别规定,劳动仲裁法规定仲裁时效一年与劳动法规定仲裁时效六十日不一致,当然适用劳动仲裁法,适用新的规定即仲裁时效一年的规定。

不过,适用劳动仲裁法,适用新的规定即仲裁时效一年的规定只能从2008年5月1日起,不能溯及2008年5月1日以前。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要把“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联系起来理解。“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个一年仲裁时效的基准日,应当理解为2008年5月1日起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也就是说,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对2008年5月1日前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适用。

您问“仲裁法是程序法,如果2009年法院审理案件都不按仲裁法执行,又如何理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施行”原则上没有错。“法院审理”确实从2008年5月1日起适用劳动仲裁法,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在2008年5月1日前的适用劳动法,2008年5月1日起才适用劳动仲裁法。2008年5月1日前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并不因为劳动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而自动延长至2008年5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时效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错误,但未起诉,如何处理
    首先,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也规定了救济途径。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还规定,如生效商事仲裁裁决被证据证明确有错误,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已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其次,对于生效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法律也规定了救济途径。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法律规定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再审,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另外,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对此也可以依职
    2023-06-25
    285人看过
  • 小王是否过了仲裁申诉时效?
    争议焦点小王几年前毕业于本市某高等学府,通过人才市场的社会招聘进入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从事市场开发工作。企业与小王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企业每月支付小王工资2000元,另外根据产品销售情况,每月给予奖金。去年下半年由于市场不景气,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因此企业一直未支付小王的工资,小王几次向企业要求支付其工资,企业老总一再表示同意支付,并立字据表示2006年2月底之前一定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小王。去年11月初小王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与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转眼间到了2006年2月底,小王不见企业支付所欠的工资,于是去企业追讨所欠的工资,但企业借故推辞迟迟没有支付其工资,小王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将企业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企业按照欠款单的金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予以受理。庭审答辩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时小王认为,本人在几年前进入企业,工作一直
    2023-08-17
    121人看过
  • 我的申诉超过仲裁时效了吗?
    基本案情我系某企业的一名职工,2007年3月单位以某种借口将我辞退,我在接到单位辞退决定后,认为单位不应将我辞退,理由非常勉强我开始找单位领导反映,要求单位撤回错误的辞退决定,单位领导告知我会认真考虑的,让我回去等候消息,后来我又催问了几次,得到的仍是让我再等等。2008年6月3日,单位领导拒绝了我要求撤回辞退决定的请求,我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却被告知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不予受理,现诉至法院,还在审理中,我请问李律师的看法?政策解读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仲裁时效具体来说就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2007年3月到2008年6月3日当
    2023-06-06
    51人看过
  • 欠款时效过了可不可以起诉
    可以,1、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仍然可以起诉,只是如果被告抗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判决败诉。2、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仍然可以起诉,如果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庭,虽已超过诉讼时效,但被告没有以此抗辩,法院仍然会支持诉讼请求。3、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出借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欠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仍受法律保护。4、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受法律保护。5、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确认,该债权债务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据《中
    2023-06-22
    360人看过
  • 公司被兼并原仲裁条款仍然有效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乙公司三层生产综合楼的土建、水电预埋工程,双方就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约定。同时还约定,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订立后,甲建筑工程公司按约进行了施工,乙公司也按工程进度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当甲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完毕后,乙公司以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工程余款。为此,甲建筑工程公司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8万余元及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并承担所有仲裁费用。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首次开庭审理本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庭审。期间,乙公司以部分工程存在严重渗漏等施工质量问题,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反请求申请书,要求确认甲建筑工程公司所建的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建
    2023-06-06
    331人看过
  • 担保物权在诉讼时效过后仍然有效吗?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对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或向法院诉讼要求行使担保物权的,法院都应予以支持,担保物权不受诉讼时效影响。担保债权诉讼时效多久担保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2023-07-12
    426人看过
  • 过了仲裁时效劳动仲裁立案吗
    一、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过了仲裁时效劳动仲裁立案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
    2023-02-28
    252人看过
  • 认为裁决有误但仲裁裁决已生效是否重新仲裁?
    不可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确立什么样的仲裁制度,直接关系仲裁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法在总结中国仲裁的经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项基本制度,即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1、协议仲裁这是仲裁中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要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
    2023-06-22
    212人看过
  • 合同无效,仲裁条款是否仍然具备效力?
    合同无效时仲裁条款仍然具有效力。主要原因是:1、仲裁协议的效力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都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如约定仲裁的事项超出法定仲裁范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以及胁迫订立的,不包括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合同的效力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也无效吗《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仲裁条款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仲裁条款作为合同中解决争议条款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2023-07-01
    216人看过
  • 合同无效仲裁起诉可以吗
    合同约定仲裁的,一般不能起诉。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仲裁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予以受理。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都有哪些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如下: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在被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后,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人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这种情况是指,申请人既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也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这是劳动仲裁与诉讼的一个区别点,一般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仍会受理,当事人并没有丧失起诉权;而仲裁超过时效的,
    2023-03-21
    215人看过
  • 孕妇被解雇但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如何处理
    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一、劳动纠纷咨询要注意哪些方面劳动纠纷咨询要留意以下方面:1、劳动纠纷需要注意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2、填写申请书,在填写申请书时单位名称请填写被申请的单位全称,并不是单位注册的名字,在写申请书的时候提前弄清单位名称很重要;3、选择仲裁地,有的劳动者认为劳动仲裁需要到单位注册地去申请仲裁,但还有一条规定,劳动者也可以选择到实际工作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注意保留证据,官司成败是与证据分不开的,证据包括书证,人证,录音录像,所以劳动者在遇到纠纷的时候,若想以后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证据缺一不可;5、还要注意仲裁及法院的诉讼时效,仲裁时效是一年,也就是说在发生劳动争
    2023-04-06
    486人看过
  • 申诉人已过了申请仲裁的时效
    根据《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徐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6年6月9日作出的徐*仲案字(2006)第85号仲裁裁决书,确认了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终止,因此若申诉人提请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应当在裁决书作出后的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现已过申诉时效,依法应当予以驳回申诉人的诉请。一、劳动争议申诉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
    2023-06-25
    51人看过
  • 超过三年的借款诉讼时效是否仍然有效?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签署借条并出借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三年权利人未主张自身权利,则超过法律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此时,权利人仍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偿还借款,但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利滚利借条法律有效吗利滚利的欠条是不合法的,因为利滚利属于高利贷,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民法典》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计算方法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协议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属于高利贷范围的,是不会受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
    2023-07-15
    125人看过
  • 虽然有一方不同意,但另一方仍坚持起诉离婚,可以吗?
    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定是否准予夫妻俩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在庭审时候,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可以吗《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二十九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的原因:1、基于夫妻感情的私密性。夫妻感情的好否,一般而言,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甚至连邻居都只能从双方偶尔外露的日常生活表现来获得碎片似的信息,其他外人更是无从知晓。而离婚诉讼中,法官必须确认夫妻双方是否已经具备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即对夫妻感情
    2023-07-13
    47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时效
    相关咨询
    • 仲裁时效超过多少天可以起诉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超过申请仲裁期限,只能和公司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
    •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了但是不服可以到哪起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2
      对于属于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不服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于其它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 故意杀人罪超过时效仍然追诉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3
      故意杀人罪,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以后,报请最高检察院核准以后还是可以进行追诉的,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期是20年的时间。并且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最高是可以处以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或者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起诉经济仲裁过程的时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3
      经济仲裁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过了诉讼时效的合同仲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过了诉讼时效的合同仲裁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