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最高限额的担保有没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32:17 343 人看过

未设最高限额的担保是无效的。最高限额的保证合同既有限额又有期限。在确定最高抵押担保的债权之前,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期限、债权范围和最高债权金额。担保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担保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

一、抵押与一般抵押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三是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以后,抵押当事人不必再为约定期间内发生的每一起债权去设定担保。因此,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并经登记机构登记后,抵押权就依法成立,除了要把已经存在的某一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外,无须再将往后的债权合同交给登记机构。

二、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但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债权数额的确定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的确定对抵押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诉讼时效

有效期为两年,合同约定最高额抵押权诉讼时效的计算。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在抵押成立时并不确定具体数额,而只确定最高额和一定期间。抵押权的最高限额未确定时,债权的数额可以随时增减。即使债权一次归零,也不影响最高额抵押的效力,对后继债权仍有效力。最高额抵押权诉讼时效二年内有效,最高额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依合同是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担保相关文章
  • 最高额担保合同可以设定质押吗
    担保合同可以设立最高额担保。即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称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一般都约定保证期间为每笔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一、最高额担保和一般担保的区别1、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2、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3、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变更应注意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
    2023-03-09
    36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使用条件与限制
    适用情形如下:(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及担保责任的承担(一)效力认定:物权行为是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只有物权的意思表示(如转移标的物)与形式(如动产交付或不动产的登记)相结合,才构成物权行为。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不产生,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另外,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从合同自然无效。因此在对抵押合同效力进行认定时,还应当判断主合同是否有效。(二)担保责任:担保合同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
    2023-07-11
    425人看过
  • 房贷有没有最低限额
    一、最低限额(一)、公积金房贷没有最低限额。(二)、商业贷款1、付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二、最高限额商业贷款,最高限额为房价的70%;同时,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是二手房,贷款年限+房龄不能超过30年;确定了贷款年限,月还款能力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提供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其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证明,仅借款人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计算。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50万元的,可按50万元计算。
    2023-05-30
    461人看过
  • 具有限制性租赁合同应设置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租赁合同期限的最高限制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应认定为无效。一、超过20年租赁合同有效吗?超过二十年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按照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例如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签订的是二十五年,则前二十年的合同期限是有效的,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二、民法典规定合同有效期几年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几年,要看是什么合同。不同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和约定,有效期是不同的。大部分合同的有效期都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约定,根据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有效期。有些合同的有效期是有限制的。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
    2023-03-11
    351人看过
  • 我国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支付项目限定在医保内去年人社部9月17日召开的大病保险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座谈会,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完善医保体系、创新公共服务的探索,是一个新生事物。各地将结合实际,先行试点,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然后逐步推开。胡晓义介绍,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地可参照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大病保险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等,原则上限定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支付弹性。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将出商业机构考核办法胡晓义介绍,对于大病医保引入的商业保险机构,将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在具体操作中,将统筹考虑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在参保、缴费、资金划拨、基金财务管理、支付结算、费用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衔接。胡晓义曾强调,尽管引入
    2023-06-09
    145人看过
  • 违约会有最高限额限制吗
    违约金有最高限额限制,违约金的最高数额限制是,不可以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适当地予以降低。一、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比例通常不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相比,过高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降低;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提高。二、借款合同的违约金上限一般是多少?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三、民法典店铺合同违约金如何定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
    2023-03-19
    434人看过
  • 一般担保和最高额担保区别
    1、在普通保证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而最高额保证不以债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2、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3、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一般来说,如果是最高额保证,在保证合同中会有“最高额保证”的字眼。4、最高额保证对一定期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作担保,所担保的债务必须具有连续性,不能对不具有连续性的债务设定最高额保证。普通保证担保的债务是一项保证对应一笔特定债务,不具有连续性。一、最高额质押和最低额质押的区别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具体有:1、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2、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而最
    2023-06-28
    174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有最高额度限制吗
    一、无效劳动合同概述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二、法律后果《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
    2023-03-30
    212人看过
  • 滞纳金有没有最高上限
    滞纳金一般有最高上限。滞纳金最高限额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如下:1、如果是逾期未缴纳税费的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滞纳金不能超过未缴纳的税费;2、如果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能超过罚款的数额;3、现行法律在设定滞纳金时,只有《水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征收滞纳金的标准,分别为千分之二和万分之五。滞纳金的主要特征如下:1、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2、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3、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4、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
    2023-08-09
    238人看过
  • 最高额保证的效力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最高额保证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最高额保证的效力范围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随主债务范围的扩张而扩张,保证人仅在保证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成立仅产生形式上的拘束力,对保证人的实质意义上的效力只有在主债务履行届满最高额保证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最高额保证的效力范围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随主债务范围的扩张而扩张,保证人仅在保证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成立仅产生形式上的拘束力,对保证人的实质意义上的效力只有在主债务履行届满而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才发生。第三,保证人享有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但保证合同约定了保证期间的除外。
    2023-06-09
    228人看过
  • 借款的担保协议书没有金额是否有效
    有效的。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规定的内容的,可以补正。一、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和担保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
    2023-03-31
    90人看过
  • 最高额担保合同与正常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最高额担保合同与正常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1、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2、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3、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以后,抵押当事人不必再为约定期间内发生的每一起债权去设定担保。因此,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并经登记机构登记后,抵押权就依法成立,除了要把已经存在的某一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外,无须再将往后的债权合同交给登记机构。二、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
    2023-04-30
    151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有效吗
    作为主合同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一并无效。最高额抵押权属于我国《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担保物权的一类特殊担保物权,根据其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主合同无效将导致其从属的抵押物权无效。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风险(一)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后仍发放贷款。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后仍发放贷款,会导致此后发放贷款脱保。即使是在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期间内,如果出现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情形的,债权就被提前确定了,此后新发生的债权就不在该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内。为避免抵押悬空,客户经理在每一次发放贷款时,应到现场及登记部门了解担保物权属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就不应再发放贷款或提供其它任何授信业务。(二)最高债权限额填写不足。最高限额是指抵押人以该抵押物承担保证责任的最大金额。(三)涉及表外业务的,债权确定时间填写过短。为避免抵押人以我行追索权实际形成于债权确定期间之外为借口,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建议填写较长
    2023-07-28
    232人看过
  •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特点,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特点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最高额保证的生效与被保证的债务是否实际发生无关。2.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3.最高额保证约定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4.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不是多笔债务的简单累加,而是债务整体,各笔债务的清偿期仅对债务人有意义,并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规定有着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最高债权额的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适用保证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可以参照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三、什么是最高额保证合同所谓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
    2023-06-22
    7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担保是在国际借贷中,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其贷款能得到偿还。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 人的担保即信用担保,指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保证,如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由担保人负责履行。... 更多>

    #债权担保
    相关咨询
    • 无期限的最高额的担保是否有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3
      无期限最高额担保一般无效,最高额抵押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 无期限担保或者最高额担保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0
      无期限最高额担保一般无效,最高额抵押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 无期限最高额担保是否有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5
      无期限最高额担保一般无效,最高额抵押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 最高额保证金最高限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8
      对于最高额中的“最高额”的理解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为债权最高限额说。该观点认为最高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所有费用的全部债权的最高额,即最高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不得超出约定的最高债权额。 第二种观点为本金最高限额说。该观点认为最高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仅指本金最高债权额,最高额担保人除了需要在最高额本金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外,还需要承担利息、违约金等所有费用的担
    • 最高额担保期限内借新还旧,担保人有责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
      看担保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对此情况下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作出约定,而新的借款合同担保人又没有签字,担保人可以不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