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伤鉴定不满意,是否可以在超过15天后再次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05:05 270 人看过

工伤鉴定是否可以重新鉴定如果您拒绝接受工伤鉴定超过15天

在结果发布后,您需要注意决定中关于复议日期的规定。最好及时申请,以免遗漏。如果您拒绝再次申请工伤鉴定超过15天,将不予受理。还规定了评估委员会提交和结论的时限

工伤和伤残鉴定基本处理流程

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未申报的员工或家庭成员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评估残疾等级。如果劳动部门认为不是工伤,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伤保险条例》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赔偿。如果该单位未能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则该单位应负责赔偿

伤残评估基于工伤鉴定。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应首先申请工伤鉴定。如果治疗后伤势相对稳定,或在医疗期满后出现影响其工作能力的残疾,他/她应接受工作能力鉴定

三、具体处理程序

(一)申请初步鉴定的人员应在受伤员工受伤后30天内向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当面提交病情稳定或医疗结束时,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留下指纹和2个以上联系电话。同时提交员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资料

如申请人对初步鉴定结论不满意,可向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直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审、鉴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初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将申请书连同书面材料亲自提交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鉴定申请还应提交初步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窗口,本人应提交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申请书,并附鉴定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自收到复评结论之日起15日内出具的介绍及相关材料。申请分为两个程序:“两级三次”和“两级两次”。申请人可以随意选择一种,但不允许同时选择两种(这是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两种救济方式)

(二)收到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料后的审查验收

,工作人员应首先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相关材料是否完整有效,申请人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评估的条件。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所有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且在申请期限内,且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受伤情况相对稳定(医疗期满),且受伤部位存在劳动功能障碍或自理障碍,出具介绍信和《残疾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将申请人送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鉴定。医疗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的残疾情况,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医学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医学鉴定,并在鉴定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医学科科长签字盖章。之后,申请人应将评估表交回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验收

(三)组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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