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仲裁存在如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法;
4、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有不公正行为,如索贿受贿、枉法裁判、徇私舞弊。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一、申请撤销仲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撤销裁决: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469人看过
-
申请仲裁裁决撤销执行中止流程
339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冲突指的什么
315人看过
-
国内仲裁裁决申请撤销与涉外仲裁裁决申请撤销的比较
311人看过
-
符合什么条件的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执行
489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案外人异议申请条件是什么
227人看过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发现仲裁裁决存在程序违法、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依法撤销该裁决的行为。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裁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 更多>
-
撤销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能否被执行?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执行的,按照法院下达的裁决办理,撤销裁决的,可以执行回转。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被申请人是谁?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0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被申请人【制作依据】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因该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撤销裁决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
-
2022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被执行了怎么办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被执行的,依据法院作出的裁决进行处理,撤销裁决的,可以进行执行回转。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051、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仲裁裁决书及证明存在撤销事由的基本证据; 4、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应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之内,人民法院对国内仲裁裁决的审查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为依据,对涉外仲裁裁决的审查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为依据,人民法
-
劳动仲裁撤销仲裁申请书的申请条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第八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八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