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6:30:20 467 人看过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1979年的刑法典中,对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这种行为的性质既不属于盗伐林木,也不属于滥伐林木,无论是法规还是司法解释对这一行为都未作明确的阐述。只能以行政处罚,或者以投机倒把这种口袋罪名将其罗列。因此,是不足以有效地惩治森林刑事犯罪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森林的经营管理活动也逐步走向市场化,森林的经营管理出现了多元化的新格局。1997年的新刑法典确立了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这一罪名,对打击毁林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笔者结合多年来的执法实践,谈谈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特征,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林区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二、本罪在主观上必须出自于故意,即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而非法收购。犯罪的目的是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过失不能构成本罪,确实不知是盗伐和滥伐的林木或者虽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但不是出于牟利,(比如为了自用或转赠他人)都不能以本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6号)对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属被蒙骗的除外:①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市场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②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③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在执法实践中,对明知与不明知行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003年7月,丁氏三兄弟购得棉花冲和青冈冲青山两处,经乡林业站规划设计了棉花冲山场,丁氏三兄弟请人砍伐,因山林权属问题该山场暂停砍伐,于是三兄弟擅自将采伐山场转移到青冈冲山场进行砍伐,将青冈冲山场采伐的林木100余立方米卖给胡某,被查获。此案中,丁氏三兄弟无疑构成了滥伐林木罪,而胡某知道丁氏三兄弟所购棉花冲山场是属规划设计了的,对三兄弟移花接木的行径一概不知,因而,对此属于不明知,缺乏主观故意,不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

三、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首先必须有非法收购的行为,这种非法收购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批准,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价格明显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其次,所收购的木材必须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如果收购的是盗窃来的木材,则应以收购赃物罪论处,如果是收购的是名木古树,所盗伐、滥伐的林木属于限制或禁止买卖的林木,收购人出至于营利的目的而收购的,同时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收购赃物罪,属竞合犯,因而,应择重罪论处,在执法实践中,要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再则,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的行为构成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发生在林区,林区外发生的不以本罪论罪,那么,规定所指的林区,笔者认为应当是指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划定的重点林业县这种区域的概念。

四、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的保护制度。《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性法规对森林的保护有着极其重要的保护规定。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上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目的犯,情节犯罪,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属情节严重。盗伐、滥伐林木是以立木蓄积为计量单位,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是以木材材积为计量单位。针对当前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复杂的局面,一些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长期收购零星偷砍盗伐的林木,导致局部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的状况,笔者认为:应以年内累计三次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计算,以收购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非法收购、盗伐、运输、滥伐林木罪是什么罪,如何判刑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三)主体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
    2023-08-16
    212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取消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
    2023-02-25
    462人看过
  •  非法运输盗伐和滥伐林木如何定性?
    该摘要提供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该罪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目的。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主体为一般主体;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目的。 非 法 收 购 盗 伐 、 滥 伐 林 木 的 认 定 标 准 是 什 么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该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在客体方面侵犯国家对于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收购或运输林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该罪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
    2023-10-06
    61人看过
  • 犯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砍伐树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砍伐树木涉嫌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是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占用农用地50亩能判刑吗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
    2023-04-04
    342人看过
  • 盗伐指的是滥伐林木吗?
    盗伐指的不是滥伐林木。盗伐指以非法占有为目是指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的行为。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一、砍树会坐牢吗砍树会坐牢。未经批准砍树是违法的,会构成盗伐林木罪。为加强环境保护,我国法律实行林木限额采伐和采伐许可制度,除村民个人采伐房前屋后树木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砍伐林木都需要取得采伐许可证。违反法律规定无证采伐、或者超过许可范围采伐林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涉嫌侵犯林木
    2023-06-24
    403人看过
  • 德州非法收购以及运输盗伐以及滥伐的林木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一、抢夺罪的构成是怎么样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2023-03-09
    196人看过
  • 构成非法收购和运输盗伐林木罪的具体情节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刑法条文本罪的客观表现是行为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
    2023-08-02
    147人看过
  • 不构成盗伐林木罪的特殊情形
    根据《刑法》第345条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应当具备盗伐行为;行为对象应当是森林或者林木;达到了数量较大的标准。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本罪。比如获得林木采伐许可,并在规定的地点采伐林木的行为;或者虽然擅自砍伐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但没有达到数量较大标准的,一般不宜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关键区别是什么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是危害我国森林及其他林木的两种最主要犯罪。这两种犯罪都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森林资源,都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在行为上都必须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同时,在其他方面还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作为《刑法》规定的不同罪名,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本质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
    2023-03-20
    157人看过
  • 非林地上林木是否构成盗伐林木罪?
    如果数量较大的话就涉嫌触犯滥伐林木罪了。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一、滥伐滥伐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量刑标准有: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量巨大的(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3-06-19
    277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与非罪界限?
    (一)《解释》第2条规定为根据,即在林区滥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的差异,各地方可以参考上述所规定的数额标准,确定本地区滥伐林木罪的数量标准。(二)《解释》第5条来规定,滥伐林林接近上述数量,且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也应视不达到上述数量标准,并按照犯罪对待。这些情节是: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一贯滥伐屡教不改的;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不仅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还具备以上情节的,则应按照滥伐林木的罪从重处罚。也就是说,本罪原则上应以数量的大小为衡量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但如果滥伐林木行为具备了数量标准以外的其他滥伐情节,
    2023-02-08
    98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盗伐林木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3.客观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情节严重”,是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
    2023-08-05
    429人看过
  • 应该怎样区分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
    关于应该怎样区分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一、应该怎样区分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是危害我国森林及其他林木的两种最主要犯罪。这两种犯罪都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森林资源,都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在行为上都必须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同时,在其他方面还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作为《刑法》规定的不同罪名,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本质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犯罪对象不同。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普通树木,也可以是珍贵树木;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往往是普通树木,
    2023-04-20
    150人看过
  • 盗伐和滥伐林木属于哪种罪名?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要素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3、主体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处罚本罪的客观表现是行为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
    2023-07-14
    422人看过
  • 滥伐林木盗伐林木区别具体有哪些
    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是危害我国森林及其他林木的两种最主要犯罪。这两种犯罪都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森林资源,都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在行为上都必须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同时,在其他方面还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作为《刑法》规定的不同罪名,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本质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犯罪对象不同。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普通树木,也可以是珍贵树木;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往往是普通树木,珍贵树木一般不能成为该罪的的犯罪对象。其二,犯罪方式不同。盗伐林木罪的犯罪者往往采用秘密方式,在林木所有者或管理者不知道的情况下
    2023-03-27
    17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滥伐林木构成非法采伐林木罪的情形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20
      符合下列条件才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由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
    • 盗伐林木罪条件是什么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 什么是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的构成,侵伐林木罪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行为。
    •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
    • 盗伐林木罪的概念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特征及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叫盗伐林木罪(一)盗伐林木罪的概念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二)盗伐林木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