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缓刑时判决书主文应当如何表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10:49 240 人看过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何在审判新罪或漏罪的刑事判决书中对撤销缓刑进行表述,司法实践中做法并不统一。仅笔者所知的表述方式有以下五种(以下判决书内容均来自网络——笔者注):

1、撤销嵩明县人民法院(2005)嵩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吕云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宣告缓刑三年的决定(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昆刑抗字第08号);

2、撤销长垣县人民法院(2003)长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李红朝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长刑初字27号);

3、撤销(2005)许魏刑初字245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黄春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太刑初字第49号);

4、撤销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06)三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书主文第二项,即对被告人刘高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考验期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二中少刑终字第00996号);

5、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刑初字第1056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王亮所宣告的缓刑,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07)佛刑一初字第17号)。

上述五种不同表述方式说明广大刑事法官对《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中的“撤销缓刑”一语在理解上还存在很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从本质上讲只有一点,即应以何种方式来撤销缓刑,是采取撤销缓刑判决书中与缓刑相关的判决主文的方式,还是采取撤销缓刑本身的方式?前四种表述主式选择了前者,使执行缓刑失去了判决依据,缓刑被当然撤销;第五种表述方式则选择了后者,直接撤销了缓刑本身,但缓刑判决主文中的缓刑部分依然被保留着。

笔者认为,上述五种表述方式中,第五种最科学,最严谨,最符合刑法原理,最能体现立法本意。

其一,对《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中的“撤销缓刑”一语进行文义分析可知,“撤销缓刑”一语是个非常简单的动宾结构,“撤销”是谓语,是动作,“缓刑”是宾语,是动作作用的对象。该动宾结构准确无误地表明撤销的对象是缓刑,而不应是“缓刑考验期”、“缓刑部分”、“缓刑执行部分”、“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决定”等缓刑判决主文中的部分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该条规定是对《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细化,将“撤销缓刑”表述为“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延续了《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表述方式,进一步说明应当被撤销的是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本身,而不是原判决中与缓刑相关的判决主文部分。

其二,在我国,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既判力,一旦生效,除非经法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不得被全部或部分撤销。而审理新罪或漏罪的审判程序是第一审程序,并不是对缓刑判决中被告人所犯罪行的再次审理,既然不是审判监督程序,当然也就无权撤销缓刑判决的一部或全部。《刑法》第七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表述,正是为了避免使人产生审理新罪或漏罪的合议庭或法官可以不经审判监督程序直接撤销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误解,以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

可能会有人质疑笔者上述观点的合理性:1、缓刑能否独立于缓刑判决本身而被撤销?2、如果撤销缓刑而保留原缓刑判决,等于将缓刑判决主文中的缓刑部分置于未被撤销也无法得到实际执行的状态,这样是否会损及原缓刑判决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对于第一点质疑:笔者认为,缓刑是有期徒刑和拘役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是指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个考验期暂缓执行所判刑罚,如果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撤销缓刑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是独立于定罪量刑问题的刑罚执行问题,可以在不改变原判决的情况下单独作出。类似的情形比如,对犯罪分子予以减刑、假释时无须改变原判决主文中确定的刑期,而应由人民法院作出独立的减刑、假释裁定。

对于第二点质疑,笔者认为,仅变更缓刑判决书所确定刑罚的执行方式并不会影响判决书体系和内容的完整性,也不会损及生效裁判的执行效力。因为缓刑判决所确定的刑罚本身具有选择性,即在缓刑未被撤销时暂缓执行所判刑罚,一旦缓刑被撤销,拘役或有期徒刑自动生效,执行机关应立即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据此,缓刑判决书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拘役)ⅹ年,缓期ⅹ年执行”的判决主文后还隐藏着一个默示条款,即“一旦缓刑被撤销,应立即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所判刑期。”只不过由于我国《刑法》中对此有明文规定,此默示条款不必写进判决主文。因此,缓刑被撤销后,缓刑判决书中的默示条款自动生效,缓刑判决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并不会受到影响。

(作者博客:http://gk1984123.fyfz.cn/art/602290.htm)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什么时候撤销缓刑决定
    撤销缓刑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向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并由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中级人民法院是什么意思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除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二、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处理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1、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三、裁定再审后的审判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
    2023-03-25
    209人看过
  • 法律规定缓刑应如何撤销
    撤销缓刑的处理办法:1、因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而撤销缓刑的,由原审法院作出撤销决定;2、因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规定而撤销缓刑的,原审法院应自收到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裁定。一、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1、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2、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3、管制、缓刑(除死缓外)、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即收监执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三种: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2023-04-10
    318人看过
  • 缓刑判决不当应该如何取保候审
    认为缓刑判决不当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司法监督等途径进行救济。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监视居住后还能缓刑吗?对于适用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若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二、妨碍公务可以缓刑吗法律规定缓刑的条件有: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2023-04-02
    216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判决书应怎样表述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适用的范围的确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一、数罪并罚超过20年的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数罪并罚超过20年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
    2023-03-04
    255人看过
  • 当地如何应对异地判缓的判决?
    外地犯罪被判缓刑后到司法局报到,由当地执行。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判一缓一怎么执行缓刑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
    2023-07-07
    371人看过
  • 防卫过当的起诉书如何表述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4-14
    84人看过
  • 符合裁判文书撤销法律法规如何申请撤销
    一、符合裁判文书撤销法律法规如何申请撤销撤销法院裁判文书需要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撤销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销裁判文书。二、如何申请撤销民事判决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可以在自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法院的判决是不能通过申请撤销的,如果你上诉了,该判决就不会生效。三、什么条件可撤销民事判决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
    2023-04-03
    69人看过
  •  缓刑被撤销后,原判决的执行结果如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的撤销事由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有新罪,缓刑应当被撤销。第二种情况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也应当被撤销。缓刑的撤销事由包括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和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两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的撤销事由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有新罪,缓刑应当被撤销;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也应当被撤销。 缓刑被撤销后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刑罚执行以管制为主。但是,如果管制期间,缓刑被撤销,那么犯罪分子需要继续执行刑罚。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判
    2023-08-25
    348人看过
  •  缓刑判决被撤销的原因
    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犯有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的新罪,缓刑应予撤销。法院需对新罪或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并依照法律规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若罪犯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或法院判决中的禁令,情节严重,缓刑应予撤销,执行原判。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犯有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的新罪,缓刑应予撤销。对于新罪或新发现的犯罪,法院需对新罪或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并依照法律规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信息来生成法律分析。请提供有关法律标题、正文内容或者相关背景的信息。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有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没有的新罪,缓刑应当撤销,并对
    2023-08-25
    357人看过
  • 缓刑如何撤销可以
    可以撤销缓刑的做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撤销条例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023-07-31
    110人看过
  • 被判处缓刑的人如何才能被缓刑撤销?缓刑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一、适用缓刑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发现漏罪,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前还有未被判决的依法应当追究的犯罪行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章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如下: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
    2023-07-13
    450人看过
  • 缓刑判决结果概述
    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会给代理人一份;缓刑犯准备进行司法矫正所在地的司法局,起诉被告人的检察院,法院自己留底,如果你需要的话,跟经办法官说下用途,他会额外给你一份留底。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缓刑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民事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是
    2023-07-04
    492人看过
  • 撤销缓刑建议书
    社区矫正人员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居住地XXXX,户籍地XXX。因XXX罪经XXX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以(XXXX)XX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判处XXXX,缓刑XX,附加XX。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X日止。该社区矫正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人民法院禁止令)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对社区矫正人员XXXX撤销缓刑。此致XXXX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缓刑的撤销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撤销的程序。缓刑撤销程序因缓刑被撤销的原因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一,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而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宣告
    2023-06-02
    409人看过
  • 应当在何时提起撤销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申请后,认为仲裁庭可以重新仲裁的,应当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暂停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民法典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哪些时间提出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
    2023-07-07
    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撤销缓刑的判决主文表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1、撤销嵩明县人民法院(2005)嵩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吕云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宣告缓刑三年的决定(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昆刑抗字第08号); 2、撤销长垣县人民法院(2003)长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李红朝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长刑初字27号); 3、撤销(2005)许魏刑初字245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黄春安
    • 如何在刑事判决书上予以撤销缓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行政罚款可折抵罚金吗在判决书主文中如何表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3
      实践中并没有遇到此类情况。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8条又确实有据可依。 如果出现,我处不在主文中表述折抵的情况,仅写明:并处罚金人民币XX。 在执行卷宗的记录或者罚金履行情况表中做相应阐述:就某某号行政处罚罚款相抵扣。 但是执行中存在问题,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需要转账到法院账户才算抵扣完毕,而这笔款项又没有理由从行政单位账上划出。所以很少提及抵扣的问题。 个人的一些见解,希望能够有帮助。欢迎探讨研究
    •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应当表述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0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应当表述为被告人xxx无罪。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
    • 对撤销缓刑判决书错误再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判决尚未生效,不能将在此期间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认定为判决生效后执行期间的行为。也就是说,宣告缓刑的判决并未生效,当然这一期间就不是缓刑考验期。既然在判决生效前,出现了新的证据,笔者认为,法院应当在新证据的基础上进入再审程序,依据新的证据重新评估缓刑适用条件,作出新的裁判。刑法第72条规定了缓刑适用的条件,其中实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及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