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如何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09:44:32 70 人看过

如何理解借贷关系?

借在传统的汉语意思中是“借入”,而在会计分录中有人为了记住借贷含义,将其简化,简单的认为,借就是“进”或者“收入”,贷就是“出”或“支出”。的确,在某些时候,确实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是这是治标不治本的,甚至是不正确的,尤其是对于初学者,正确理解借贷关系,是为后的会计学习打基础的。要想快速、正确的理解,熟记借贷关系,我们要弄清会计分录是怎么回事。因为借贷双方,在不同的会计分录代表者不同含义。比如说资产类账户中,借方指的是增加额,而贷方则是减少额,如果期末有余额的话,要将它计在借方。对于收入、利润类的帐户,增加额是指贷方,减少额或转销额计入借方。对于收入、利润结转后,应该没有期末余额,也就谈不上是借方还是贷方了。

有人就会说这么多的会计分录,怎么记得住?其实不然,通常我们会将会计分录总结、归类为六类。借贷双方在这积累的分录中的含义是不变的。比如说在财务软件中一些会计科目的分类。如智点财务软件的会计分录有(如图),资产类,负债类??在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也有明显的分类。像资产负债表中,统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在利润表中统分为,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这就是我们今天要用到的六大类。

其实要想记住会计分录的各个借贷关系很简单,首先我们应该记住一条原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一记账原则,是指借贷记账。在资产类、费用分录里,增加额表示借方,减少额表示贷方;负债类、收入类、利润类、所有者权益中,增加额表示贷方,减少额表示借方。至于具体的科目在那个分录内,在财务报表和财务软件的会计目录中都已经分类好了,只要我们留心记下就行。其实要想记住会计分录的各个借贷关系很简单,首先我们应该记住一条原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一记账原则,是指借贷记账。在资产类、费用分录里,增加额表示借方,减少额表示贷方;负债类、收入类、利润类、所有者权益中,增加额表示贷方,减少额表示借方。至于具体的科目在那个分录内,在财务报表和财务软件的会计目录中都已经分类好了,只要我们留心记下就行。其实要想记住会计分录的各个借贷关系很简单,首先我们应该记住一条原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一记账原则,是指借贷记账。在资产类、费用分录里,增加额表示借方,减少额表示贷方;负债类、收入类、利润类、所有者权益中,增加额表示贷方,减少额表示借方。至于具体的科目在那个分录内,在财务报表和财务软件的会计目录中都已经分类好了,只要我们留心记下就行。

以下我们可以根据一个实例帮助大家理解。

例:甲公司收到某投资者投入的流动资金700,000元,款项存入银行。该业务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700000

贷:实收资本700000

之所以这样记录是因为公司收到投资者投入资本,投资者资本金增加应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同时收到的资金已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活动的内容日益繁琐,复杂,种类增多。要准确的记录这些项目不再是仅仅依靠货币的的借贷关系,甚至涉及到财产的物资,经营损益等等内容的增加、减少。所以说面对这些非货币性的商业活动,借贷已不再是原始的含义,作为会计语言,成为一个符号。不再有原来的意义。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管理公司的财务。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方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会计科目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借调如何办理
    劳动关系认定
    借调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借调到其他公司但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按照以前的情形处理。借调到其他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认定劳动者解除与前公司的劳动关系,变更为现公司的劳动关系认定。一、劳动仲裁可以找工作吗劳动仲裁期间与原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找工作;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再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具体应该怎么做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的做法: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该职工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2、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3、劳动者申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体检书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21
    143人看过
  • 借名买房关系纠纷如何调解
    在关于借名购房所引发的纠纷问题上,我们可以选择以和解或是调解两种方式来进行妥善解决。倘若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取得预期效果,那么便可依据买卖合同中的相关争议内容,向合适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如若拒绝履行,另一方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5-14
    114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中如何认定保证人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如何认定保证合同的成立1、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
    2023-06-20
    172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借贷关系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对于证明借贷关系的举证责任作了规定及分配。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2023-03-27
    491人看过
  • 如何评估借贷关系的真实性
    综合各因素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1、借贷金额;2、款项交付;3、当事人的经济能力;4、交易习惯;5、证人证言。一、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可以认定为借贷吗债权人应当对借贷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借贷事实的发生承担证明责任。债权人提供付款凭证除了证明双方存在借贷事实,在双方没有其他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若债务人确认已收到款项,但抗辩认为双方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应当就该主张进行举证。在债务人提供反驳证据,完成初步举证后,举证责任转移给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对借贷关系进一步举证。否则,若债务人不进行任何举证,而债权人又确实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双方除收款事实外还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情形,如法院向债权人释明按不当得利起诉,不仅会造成诉累,而且实际上只要收款事实确定,当债权人按不当得利起诉时,债务人必须举证其收到款项的事由,举证责任依然归由债务人承担。因此,在查实双方并无其他法律关系存在的
    2023-03-26
    164人看过
  • 成立借贷关系后债务人疯了如何处理
    一、成立借贷关系后债务人疯了如何处理?可要求债务人的监护人还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债务人疯了债务债权终止吗?不会,债务债权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成立借贷关系后债务人疯了怎么起诉监护人?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
    2024-02-01
    26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借贷关系是否存在,借贷利率应如何认定
    如何确定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借贷利率应如何认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率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3-12-09
    349人看过
  • 没有借贷关系强迫写借条如何定罪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没有借贷关系强迫写借条如何定罪?胁迫他人写借条涉嫌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怎么对敲诈勒索罪数额划分?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2023-06-16
    190人看过
  • 借贷关系和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的关系,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债权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欠款人。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债务人因承担债务,需要在债权人的请求下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一、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在债的关系中,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二、债权人能是个人吗?债权人能是个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指有权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某些行为的当事人。在债务关系中,人是具体的,只有具体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强制履行义务。债权人因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有
    2023-03-08
    267人看过
  • 如何理解商业伙伴关系
    【合伙】商业合伙的含义和特征商业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根据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普通商业合伙的法律特征如下:1。商业合伙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是一种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资企业。这是从伙伴关系成员主体的角度出发的。商业合伙作为合伙的一种,自然具有合伙的基本特征。这与民事合伙制相同,这使其不同于商业个人。商业合伙是一种非法人组织。商业合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商业合伙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人,这既是其非法人性质的重要体现,也是商业合伙区别于商业法人的主要法律特征。商业合伙是根据商法和商业法律规范建立的。民事合伙一般由民法调整,不需要特别的商事登记。商业合伙是为了利润。设立商事合伙的目的是将民事主体用于投资或者生产经营活动。从这个角度看,商业合伙与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一样,是一种商业经营的组织形式,其直接目的是为了盈利。商业合伙与民事合
    2023-05-07
    318人看过
  • 合伙如何理解合伙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伙如何理解合伙关系合伙关系,简单来说,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一种经济关系。1.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界定,具体表现为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共同管理权,以及对合伙企业债务的共同承担。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他们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如果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其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来清偿。4.有限合伙企业则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理解合伙关系时,我们需要注意区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不同责任形式,以及他们对合伙企业债务的共同承担。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定义及责任1.在法律上,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2024-07-26
    339人看过
  • 哪些借贷关系是无效的,如何解决欠款纠纷
    哪些借贷关系是无效的无效的借贷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如何解决欠款纠纷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1、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2、特殊途径是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的方式。民间借贷无效该怎么处理:合同无效或
    2023-12-17
    333人看过
  • 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应如何解决
    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补救措施。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②、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③、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如果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这时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2023-06-19
    496人看过
  • 借贷关系的真实性要如何认定
    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企业债权融资策略企业债权融资中的融资风险是指企业因使用债务而产生的由股东承担的附加风险。实际上这种附加风险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可能丧失偿还能力的风险;二是由于举债而可能导致企业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债权性融资的风险要高于股权融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资金不能如数偿还的风险。在债权融资方式下,资金不能偿还的损失是由企业自身负担的,企业必须将所借资金全部如数偿还,才能保证企业经营持续进行下去。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当企业不能按期偿债时,将面临丧失信誉、负担赔偿,甚至变卖资产的风险。对有偿债务,企业还将面临不能付息的风险。支持利息是举债的前提,而且利息支付不因企业是否盈利而变化
    2023-06-01
    165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类目。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各有不同,管理要求也有不同。为了全面、系统、分类地核算与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各项损益的增减变动,就有必要按照各项会计... 更多>

    #会计科目
    相关咨询
    • 借贷关系与合伙关系如何区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6
      合伙是合伙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经营模式。如果约定一方只向另一方出资和按期收取利润,那么是违反法律关于合伙的规定的。
    • 如何区分合伙关系与借贷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8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或法人组织之间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民事法律关系。
    • 借贷关系诈骗案与借贷关系的区别,如何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怎么判定是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借贷诈骗近年来,因借贷行为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更甚者,不少纠纷还踩到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进而形成犯罪。那么该怎么区别是诈骗还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呢?据业内专业人士介绍,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如下几方面: 1、看借款人与贷借人在借贷时的相互关系。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相识不久,采
    •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借贷纠纷和借贷关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怎么判定是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借贷诈骗近年来,因借贷行为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更甚者,不少纠纷还踩到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进而形成犯罪。那么该怎么区别是诈骗还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呢?据业内专业人士介绍,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如下几方面: 1、看借款人与贷借人在借贷时的相互关系。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相识不久,采
    • 如何处理非法借款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1
      明知借款人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法律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