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的纠纷,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9:53:52 100 人看过

您的提问其实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一、婚姻关系的解除。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叛离。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三、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不会首先考虑是否出轨,而会首先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四、婚姻关系解除之后,法定条件下,双方仍享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权利。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费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财产分割中离婚子女的利益
    子女一般不能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因为离婚分割的财产一般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而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房子拆迁子女有份吗拆迁补偿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如果女儿也是被拆迁人,自然有要求获得补偿的权利。如拆迁补偿的被补偿人系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赡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2023-07-06
    131人看过
  • 女方起诉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一)夫妻财产的分割,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来判决。并且男方明显属于过错方,需要多对女方进行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二)子女的抚养。提问中你没有提到孩子的情况。如果没有孩子还轻松点,有孩子的话,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二周岁以上的,要按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决,无疑,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定期给付抚育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三)对外债务,你也没有提到,假如,男方借了不少债,离婚后,债权人是可以向其原配偶索要的,除非男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判决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
    2023-08-17
    467人看过
  •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5-13
    244人看过
  • 离婚时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该怎么做?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双方离婚对子女抚养权怎么划分夫妻离婚对于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处理:子女未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原则是归孩子母亲。子女已满两周岁的,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让最有利于子女成长
    2023-08-15
    162人看过
  • 离婚时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需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形具体判断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财产是否能够被分割:1、离婚时,父母对赠与子女的财产能够协议一致的,根据协议进行分割。2、离婚时,父母对赠与子女的财产无法协商一致而进行诉讼的,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为标准。3、离婚时,父母对财产没有进行任何说明的,依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离婚赠与子女的财产房产可以要回吗?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是否可以收回可以参考对于以下四点:1、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2023-07-28
    347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精神出轨纠纷
    目前法律上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在法律上精神出轨不构成对婚姻的不忠,这与现实中的婚外情、第三者有本质的区别。对离婚财产分割影响也不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配偶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要求配偶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分配方式如下:1、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出轨方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
    2023-07-02
    432人看过
  •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给男方,怎么判子女的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与父亲共同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二、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方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许可。三、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
    2023-08-08
    488人看过
  • 同居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
    2023-04-22
    448人看过
  • 如何理解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分割
    1、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2、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财产分割同无效的纠纷,那么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下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而对于当事人就需要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同的情况所产生的时效就会不一样,这样才能更好的得到法院的受理。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如何确定?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
    2023-08-05
    94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子女已成年可否参与财产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子女,否则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13
    177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那半能折子女抚养费吗
    离婚财产分割那半不能折子女抚养费。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4-08-08
    76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纠纷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离婚分割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纠纷的举证期限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举证期限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和抚养权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二、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和抚养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2023-02-10
    278人看过
  •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
    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
    2023-06-13
    69人看过
  • 抚养权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办
    离婚的财产纠纷及抚养权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无法协商决定的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判决来解决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确定管辖地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23-03-17
    27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及债务纠纷案例子女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1
      请问有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您好,如果与对方协议离婚不成,您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途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都是离婚需要解决的问题,请问您们有没有共同财产或者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
    •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谁, 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
      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
    • 婚姻财产纠纷与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区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2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 离婚纠纷处理的内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23
      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之事宜,即有关离婚意愿方面。若一方不愿接受离婚建议,而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之际,法院将会依据夫妻感情状况予以评断与裁决。法院判断离婚与否的关键在于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真挚且破裂。若情感破裂程度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应该给予离婚许可;反之,即便其中一方存在出轨行为,法院亦不会轻易判定离婚。 其次,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的讨论。倘若双方均有意愿离婚,然而对于财产分配问题无法取得共识,在此种
    • 家庭财产分割纠纷中的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5
      同居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 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