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负责人挪用土地征用资金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4:01:39 478 人看过

村民小组组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构成挪用资金罪。因为挪用资金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显然是从事公务,负责发放土地征用补偿费,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273条的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都是挪用性质的犯罪,有以下明显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问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物款,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经费,也包括临时调拨的专款物,还包括其他由国家、集体或者人民群众募捐的用于上述用途的特定款物等。

2、在客观上的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挪用的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利用特定的职权,将特定款物非法调拨、使用于其他方面,如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小汽年及办公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性的投资等,不能用于个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前述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3、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单位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上不同

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其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意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挪用特定款物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用,却挪作他用。

挪用资金的当事人,应积极的与自身的公司和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发现这类情况时,协商进行解决这类事件。一旦协商不成的,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处罚,保护这类公司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用相关文章
  • 村民小组长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案情]被告人孙某系某村民小组组长。2008年底,他从政府有关部门领走石(家庄)武(汉)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占用该村民小组土地的补偿款11万6千余元。2009年初,孙某的亲戚王某做生意急需用钱,就唆使孙某挪用土地征收补偿费。孙某便将其中的6.5万元挪给王某,几个月后,王某生意亏损,无力偿还。2010年7月,村民在向孙某多次追要补偿费未果后报案。[分歧]在审理过程中,对二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没有争议,但对其行为应如何定性却出现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利用其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将自己保管的征地补偿费用6.5万元挪给他人使用,依照200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的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第二种意见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犯罪侵害的客体
    2023-06-08
    488人看过
  • 村组组长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了什么罪
    被告黄先生是一个村组的组长。2003年至2005年,黄某以村民小组组长的名义与某单位签订了两份征地协议。2003年8月5日,黄先生拿到了某单位第一次征地补偿款26.8万元,全部分给了村组村民。2005年7月22日,黄先生收到某单位第二次征地补偿款14万元。除应向被告黄先生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和支付给部分村民的土地补偿款外,其余10万元存放在黄先生的个人账户中,当时部分村民对土地出让有意见,不愿领取。2006年2月以来,黄某先后挪用土地补偿款5万元用于赌博输钱。2007年4月4日,他挪用5万元征地补偿款给女婿刘某急用。2008年7月3日,被告人黄某退还挪用资金10万元。综上所述,被告人黄先生挪用征地补偿款1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赌博,5万元借给他人12个月。[异议]
    2023-05-02
    80人看过
  • 村长挪用村民土地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长非法挪用村民土地的,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将非法挪用的土地退还给村民,造成损失的,由村长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农村土地可以承包户自己买卖吗根据法律上的规定,承包户在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可以对土地进行利用。实际中,有些承包户因为自己的考虑,想要将已经承包下来的土地拿去买卖。
    2023-02-14
    186人看过
  • 村长挪用村民土地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长非法挪用村民土地的,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将非法挪用的土地退还给村民,造成损失的,由村长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农村土地可以承包户自己买卖吗根据法律上的规定,承包户在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可以对土地进行利用。实际中,有些承包户因为自己的考虑,想要将已经承包下来的土地拿去买卖。
    2023-06-18
    258人看过
  • 村长挪用村民土地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长非法挪用村民土地的,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将非法挪用的土地退还给村民,造成损失的,由村长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农村土地可以承包户自己买卖吗根据法律上的规定,承包户在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可以对土地进行利用。实际中,有些承包户因为自己的考虑,想要将已经承包下来的土地拿去买
    2023-04-30
    390人看过
  • 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征收钱归谁
    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征收钱归谁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
    2023-06-10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多>

    #土地征用
    相关咨询
    • 村民小组组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0
      村民小组组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 村小组人员挪用公款要不要负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3
      1、村小组人员不能挪用公款,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公款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 村民小组长挪用占地工资算贪污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村民小组组长,协助国家机关征收其所在村小组的土地,并从事征地补偿款的管理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 村小组长挪用征地补偿款构成挪用公款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那么此时由于村小组长此时是负责协助国家工作应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村小组长是构成挪用公款罪。
    • 村干部挪用土地补偿款是挪用公款还是挪用资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挪用村民土地补偿款。这个不是公款,说挪用资金太笼统,描述不清。这个是违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