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2:51:12 320 人看过

问:外地来蓉工作的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咨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什么样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消?

答:可撤消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消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可撤消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可行使撤消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消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撤消合同。

1、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重大误解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内容的行为。虽然是因为当事人主观错误造成的,但没有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因而可以撤消合同;

2、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例如,一方因急需用钱将自己的房屋以明显低价出卖给他人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因而可以撤消合同;

3、因受欺诈、胁迫他人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他人或乘人之危是指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中买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约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一旦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合同,从这刻开始,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也就开始受到法律的约束。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因而涉及到解约的可能性,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买家可以单方面解约呢?1、不可抗力的影响在交易过程中,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比如地震导致房屋倒塌等,使得双方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2、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到了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程度,可是卖方并没有详细对买方表明,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3、面积误差比超过3%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其误差比绝对值超除了3%,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4、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如果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又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不合格,这时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5、无证售房且隐瞒事实卖方为了能够获取利
    2023-05-05
    387人看过
  • 购房者在哪几种情况下可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3.因售房单位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1年内未办理登记,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退款凭证。4.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批准后无力偿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提交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5.售房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具体房屋信息录入错误;购房人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要求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新签订并备案的合同。6.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7.购房人(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8.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另外,特别提醒的是:售房单位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后又申请撤
    2023-06-13
    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1)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2)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3)乘人之危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
    2023-06-01
    18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下签订可以撤销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下签订可以撤销吗?重大误解的情形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
    2023-05-22
    382人看过
  • 签保险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
    根据《保险法》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第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同意承保或者增加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费率。第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未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第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保险标的安全责任的,保险人有权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四,保险标的在合同有效期内风险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五是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保险费退还投保人。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除外。从以上五种情形可以看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必须履行其
    2023-05-31
    186人看过
  • 正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何时生效
    一般来说合同签订后即宣告成立并生效。但是如果合同中对合同生效有特别约定,则依据约定处理。总而言之,合同是否生效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支付中介佣金并不代表合同未生效,合同成立、生效与是否支付佣金无关。再者你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与中介签订的中介服务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没有支付佣金不影响你与卖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其一,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即合同不成立就不可能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就意味着已经成立。其二,合同成立后不一定就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为几种情况:①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时间。②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③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④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
    2023-03-05
    121人看过
  • 我可以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吗
    案情提要:2009年7月12日,王某与中介公司及刘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将房屋以59.8万元的成交价出售给刘先生,中介公司协助买卖双方办理登记、交房、交房等中介工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准备了证书的资料。刘先生还向王先生支付了56万元的首付。但由于中介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妥全部交易手续,房屋土地使用证一直没有过户给刘先生。王某多次要求中介公司按合同约定垫付余款,但中介公司拒绝垫付。王某遂提出仲裁,要求中介公司支付3.8万元。中介公司辩称:(1)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在王某,因为王某在出售房屋时没有两张证明,即王某不是房屋所有人,合同存在瑕疵;(2)中介公司是一种中介协助义务,不能代王某办理土地证;(3)中介公司没有支付义务。裁决结果:中介公司应先将余款38000元支付给王某。律师点评: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约定,中介公司承诺在四个半月(135天
    2023-05-02
    457人看过
  •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情况
    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有以下情形属于无效合同:1.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或者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3.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起诉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用吗?房屋买卖合同感觉太坑了可以起诉无效,当事人可以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合同无效的确认之诉。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属于形成权,涉及确认之诉的,一般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
    2023-07-24
    420人看过
  • 深圳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同一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两种无效的情况如下:1、本集体成员与其他集体成员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如果本集体成员与其他村集体成员签订了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那么买卖标的物不仅是房屋,其中还包括相应的集体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买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2023-04-19
    479人看过
  • 房屋买卖法什么情况下可获惩罚性赔偿
    买卖房屋可获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是: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一、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的房屋质量问题: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6、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2023-04-10
    357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买方可以单方面宣布放弃
    1、卖方不能按期交房在交付房屋日期到来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其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2、房屋“一房二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私自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解除合同。3、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比如房屋没有取得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等情况,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房。4、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电气、管道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等,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5、房屋面积误差比超过3%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023-04-16
    263人看过
  • 房屋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拍卖抵押物?
    一、房屋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拍卖抵押物?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不能拍卖的,如公租房,村民自建房,基本上由拍卖的这些房子基本上都是用拍卖款偿还债务欠款。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二、房屋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进行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三、房地产抵押的效力是什么?房地产抵押一经设定,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不仅在当事人之间设
    2023-05-27
    335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在以下情况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一、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和催告权有什么善意相对人在待定合同中的撤销权和催告权。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认可,对被代理人无效,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在合同被追认前撤销。撤销应以通知的形式进行。二、受欺诈合同可以撤销吗受欺诈的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2023-04-06
    14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过户条款有效?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未完成过户手续的产权尚未转移,不能对抗第三者。同时,法律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有效。若属于合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然而,由于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产权尚未发生转移,因此不能对抗第三者。同时,法律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商 品 房 预 售 合 同 纠 纷 解 决 】合同纠纷的解决措施有哪些?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如果合同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如果不愿调解,可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
    2023-10-04
    37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合同法》规定买卖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2
      买方可以在与卖方协商一致、终止法定合同或约定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终止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终止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原因。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时,终止权人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
    • 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情况下,合同不可以撤销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第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 自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已网签的房屋买卖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买卖房屋可以取消网络签名的情况:(1)信息输入错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员工的错误,购房者的信息输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在取消合同或更改合同时必须提交错误内容和更改说明(2)购房者的变更。户籍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购买者信息的,需要提交户籍簿、身份证(3)违约纠纷。开发企业和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反合同而发生纠纷,经过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裁决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房屋买卖无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2
      无效申请房屋买卖的条件是: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房屋买卖中止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0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