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仲裁权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5:15:58 401 人看过

仲裁权

仲裁权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仲裁机构权力

根据中国《仲裁法》的规定,法律赋予中国仲裁机构的权力包括:折叠案件受理权即当事人的授权符合自愿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仲裁机构有权受理。

调解权

即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所制作的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庭审权

仲裁以开庭审理为原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仲裁庭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审理。

调查取证权

即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有权自行收集,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裁决权仲裁庭有权对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最终裁决,其中包括对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缺席裁决,也包括仲裁纠纷时对已经查清的事实部分的先行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法律所授予的仲裁权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决。

调整对象

劳动仲裁调整对象是特定单一的,适用于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纠纷。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该单位的职工,双方必须存在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其争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而人民法院调整对象比劳动仲裁大得多,其主管的争议范围原则上不受限制,任何争议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解决,均可诉诸法院,即所谓“司法最终解决原则”。裁判结果保护或调整了相关法律关系,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办案依据

首先,劳动仲裁权除像法院那样依据法律、法规办案外,还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国际惯例、企业规章或“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准确地适用国家法律解决纠纷。因此,劳动仲裁比诉讼具有较大灵活性和较多的选择自由。如美国政府一般不具体干预劳资关系、劳资纠纷,而只是通过确立一些原则标准,为劳资双方通过谈判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条件和环境。我国根据三方原则组成的劳动仲裁庭,办案时亦有较大灵活性。其次,在程序中劳动仲裁比法院简便、迅速、及时,费用也比较低。仲裁一般是不公开进行的,不像法院那样进行公开审理,仲裁裁决也不必像法院判决那样,在报纸或官方刊物上公布,适应当事人心理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仲裁相关文章
  • 仲裁含义有哪些
    释义: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基本解释:[arbitration]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仲裁委员会详细解释: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
    2023-06-12
    141人看过
  • 仲裁申请书含义
    仲裁代理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申诉人:X公司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电话:电挂:电传:法定代表人:仲裁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地址:XXX电话:电挂:电传:被诉人:XX公司地址:电话:电传:法定代表人:XXX案由:XX争议
    2023-06-06
    109人看过
  • 户籍地的行政区划是什么含义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是户口本上登记的户籍地址,此地址政府部门对本地区做出的分区划分分区管理。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政审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意思户籍所在地就是填写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常用于各种登记表上个人信息用。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
    2023-07-04
    166人看过
  • 行政裁决的含义内容有哪些?
    行政裁决的含义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又称为行政司法。行政裁决的特征有: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如《商标法》、《专利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对侵权赔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规定,授权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争议予以裁决。2、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
    2023-04-18
    348人看过
  • 仲裁时效中断及中断后果的含义是什么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之中,申请仲裁,权利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使得原来以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一种法律现象。发生仲裁时效中断时,已经进行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里的“中断时起”应理解为中断事由消除时起。如权利人申请调解的,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如达成调解协议,自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等。一、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象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②
    2023-02-18
    280人看过
  • 仲裁规则的含义和性质
    一、仲裁规则的含义仲裁规则是规定如何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程序性规则。包括仲裁程序的启动、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证据的提供与认定、仲裁裁决的作出。仲裁规则所规范的时间段始于当事人就仲裁协议项下的争议提起仲裁,于仲裁裁决作出后终止。关于如何进行仲裁程序的规则,在临时仲裁的情况下,通常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仲裁庭决定。一些国际组织制定的仲裁规则,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仲裁规则,就是为临时仲裁提供便利,供当事人或仲裁庭选择适用。在机构仲裁的情况下,由于仲裁机构都有其各自的仲裁规则,如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仲裁规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争议提交某特定仲裁机构仲裁,同时也就意味着适用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反之也是一样:当
    2023-06-06
    405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的含义是什么?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的内容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的含义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是由我国的政体决定的。法律不仅可以对《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五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法律也可以对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的内容(一)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范,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是仅次于法律的一种法律规范。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法规在设定行政许可方面的规定体现了宪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一方面,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比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大;另一方面它又受一定的限制,即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不能增设行政许可。总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各类事项,但是,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而只能作具体化的规定。(二)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行政许可法赋予了国务院以采用发布
    2023-03-23
    468人看过
  • 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一、要式行政行为的规定(一)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通俗的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要一种方式或形式后才能实行。(二)要式行政行为的特征“式”虽然在客观上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联系。因为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具有复杂多变性,而且极具时效性,这就决定了法律不应该也不可能对其进行过多的形式上的限制。但现代法的公平、公正以及保护人权原则的普遍性,又要求法律不得不对某些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进行规制,以此来平衡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地位的失衡。二、非要式行政行为的规定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各种
    2023-06-25
    160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含义
    仲裁涉外裁决撤销,是指对于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的涉外仲裁裁决,经当事人提出申请,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审查核实后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建设的一大进步,但还存在许多立法上的问题和实践上的不足,与国际上的通行规定和做法尚有距离,本文主要对如何完善我国的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制度进行研究。1、撤销仲裁裁决是管辖法院的行为,仲裁机构无权撤销已经做出的仲裁裁决。仲裁机构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也不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因此不存在像民事诉讼的上诉审、再审那样的复审机制,仲裁机构自身无法否定已经做出的仲裁裁决,只有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2、法院无权主动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只能根据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结论。3、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力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仲裁裁决只有在具备法律规定的可予以撤销的事由,且依法不能补救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裁定撤销。因为审判权与仲裁
    2023-06-05
    493人看过
  • 法律上对于行政仲裁定义是怎么解释的
    一、法律上对于行政仲裁定义是怎么解释的?行政仲裁亦称“行政公断”。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行政仲裁机构只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二、行政裁决的程序是哪些步骤?虽然涉及到行政裁决制度的法律越来越多,但是对行政裁决的程序规定还较少,更缺少行政裁决程序的统一规定。行政裁决程序实际上是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应有功能的重要条件,根据时下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国行政裁决的有关实践,行政裁决应遵循如下的程序环节:1、申请当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首先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裁决申请。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
    2023-04-13
    263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行政仲裁
    行政裁决,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与社会熟知的民事仲裁、民事诉讼相比较,都是化解民事纠纷的方式,但行政裁决的特点在于:一是主体的行政性。裁决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同于作出民事仲裁的民间仲裁机构和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法院。二是对象的特定性。裁决的受理范围是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合同纠纷等一般民事争议不属于行政裁决的受理范围。三是行政裁决结果具有非终局性。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同于民事仲裁的一裁终局、民事诉讼的两审终审。一、行政裁决的程序1、申请,是指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人权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解决纠纷的请求。申请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民事权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二
    2023-02-27
    285人看过
  • 行政仲裁是向什么部门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由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
    2023-06-23
    232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先行处理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原则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时,一般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与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协商,若不能达成协议或请求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满意的,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处理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其立法目的在于:一方面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讼累和负担,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当事人,使受害人可以不经过复杂的诉讼程序,及时得到赔偿,同时也是对赔偿义务机关本身的尊重。行政先行处理原则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以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行政先行原则:由于行政程序较诉讼程序简便、迅速,更能便利人民主张权利,所以,许多国家在处理两个程序的关系时,大都奉行“先行政后诉讼”的原则行政机关的先行处理原则,也叫复议前置原则,是指不服行政处理决定的
    2023-06-13
    124人看过
  •  政府公信力的含义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公信力是公共权力在承担报告、解释和辩护责任的过程中,以及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并接受质询的义务,体现了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和责任等公共伦理价值观。它是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一种信任力,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对于公益组织来说,公信力是其公共募款能力的重要保障,对公募基金会尤为重要。公信力指的是在某一事件中承担报告、解释和辩护责任的责任,以及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并接受质询的义务。公信力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时间差序、公众交往以及利益交换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属政治伦理范畴。公信力对公益组织而言非常重要,这直接影响到公益组织的公共募款能力,因此对基金会尤其是公募基金会更为重要。 公 信 力 与 政 府 的 关 系公信力是政府的重要属性之一,是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尊重。政府的公信力是国家政治
    2023-09-13
    19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仲裁指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更多>

    #行政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与人事仲裁是什么含义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4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行为。 2、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 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的含义到底是哪些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
      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就约定以后出现纠纷时叫某仲裁机构做“娘舅”,一旦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
    • 仲裁协议的含义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08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 什么是仲裁调解? 仲裁调解的含义是什么? 仲裁中的调解是指哪些方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庭的自行决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争议案件的活动及方式。 1仲裁中的调解具有双重含义:(1)调解是一种仲裁活动,即在仲裁庭的主持之下,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的活动,经过仲裁庭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可能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案件,也可能调解不成。(2)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案件
    • 合同仲裁中关于仲裁的含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1
      1、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区别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2、合同仲裁一般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