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探视权是如何约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8:52:59 444 人看过

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在没有出现法定情形的前提下,可以由当事人协议约定。

一、要去哪里看探视权规定的事

探视权并未规定具体的行使地点,但法律有规定,探视权应当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执行。即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暂停探望权的情形有那些

暂停探望权的情形包括: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4、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后法律是否有规定的探望孩子的时间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探望子女的具体时间。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探视权多久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探视权多久民法典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时间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一致后,按约定行使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起诉探视权法院怎么判不少人误以为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内容,事实上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都是先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法院作出具体的判决。法院在审理探视权纠纷时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考虑多个方面因素作出判决。法院判决探视权有以下情形:1、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2、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
    2023-06-04
    408人看过
  • 离婚协议如何写孩子知情权和探视权
    一、离婚协议如何写孩子知情权和探视权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探望权双方协商一致书写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内容参考如下:1、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女方不得阻挠。2、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作干涉,且双方均应尊重孩子意见。3、男方可以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间可达到36小时,男方有权把孩子带回自己的住所居住,女方应积极配合。孩子每年寒暑假应有一半时间与父亲共同生活。4、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为了顺利实施,男方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或拒绝。5、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女儿,如果男方要带女儿离家,必须提前告知女方并征得女方的同意。
    2023-03-23
    319人看过
  • 离婚协议怎么约定不探视合理性
    离婚协议不探视我国采用的是协议优先的原则,离异的双方应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确定探望权。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一、离婚案件中涉及探望权问题明确探望时间和地点吗探望权作为一种特殊权利,它需要直接抚养方的协助和子女的配合,否则探望权人难以真正行使该权利。因此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及探望权人的合法权利,司法实践中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目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在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个人品德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综合判定;另外为确保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判决主文中不宜对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确定得过细;因为这种过于详细的规定可能因为某些客观原因造成探望权人的权利无法真正实现,这不仅会降低裁判文书的可操作性,同时更是加大了探望权
    2023-06-23
    286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怎么写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书写内容要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二、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离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
    2023-03-02
    76人看过
  • 探视权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如何起诉探视权
    一、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探视权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
    2023-02-25
    23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的探视权: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离婚协议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父母探视权指的是什么离婚以后,父母具备孩子的探望权,一般指的不具备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进行探望其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除此以外的其他亲属都不享有探望权。1、探望权的行使探望包括会面和交往;按时间长短,还可以分为暂时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暂时性探望也叫看望式探望,其特点是时间短,方式灵活,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时间、地点去探视、看望子女。逗留性探望是由探望人领走该子女,并按时送回该子女,
    2023-07-22
    456人看过
  • 探视权列入离婚协议吗
    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一、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吗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一、探望权的强制执行的途径如下: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和解协议的内容可涉及探望的方式、时间、地点等;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
    2023-02-25
    16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关于探视权放弃的规定有效吗?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仍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不能由离婚双方自行处分。因此,放弃孩子探望权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亲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从这个角度看,放弃探望权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望权的,仍享有要求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另一方以要求探望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仍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不能由离婚双方自行处分。因此,放弃孩子探望权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亲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从这个角度看,放弃探望权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望权的,仍享有要求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另一方以要求探望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探 望 权 是 法 律 规 定 的 权 利 , 离 婚
    2023-10-08
    388人看过
  • 离婚协议约定法定的探视期可以拒绝吗
    离婚协议拒绝探视权是不可以的,探视权由法律强制性规定,要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不让看孩子还需要给抚养费吗离婚不让看孩子还需要给抚养费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方不配合女方履行探视权力,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在离婚后探视权方如果遇到了抚养权方不给自己探视孩子的情况,可以通过法
    2023-03-11
    337人看过
  • 离婚探望权约定中如何处理
    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的办理处理,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一致。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权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探望权要多久法律并无规定,应由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二款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
    2023-08-04
    359人看过
  • 拟定离婚协议书探视方式需要约定吗
    一、拟定离婚协议书探视方式是否需要约定1、拟定离婚协议书时探视方式需要约定,除了探视的方式之外,行使探视权的时间、地点等事宜也需要约定。在约定达成一致之后,有探视权的一方在探望孩子的时候,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协助对方行使自己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视权会被剥夺的情形有哪些1、首先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未抚养一方探望权,主要是为了提供未成年子女一个良好美满的成长环境,如果探望一方对子女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探望权的行使就违背了权利行使的初衷。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
    2023-02-16
    147人看过
  • 制定离婚协议如何规定子女抚养与探视
    抚养费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约定。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双方协商做出明确约定,但是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离婚协议该如何约定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协议可以通过以下内容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约定,即首先要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支付到什么时候。然后,夫妻二人要尽量约定清楚探视权人探望子女的时间、次数,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3-07-22
    203人看过
  • 重新审视离婚协议中后悔的约定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协议未约定的抚养费怎么索要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可以通过提起抚养费之诉,请求人民法院确定抚养费。抚养费之诉一般是以子女的名义提起,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再约定抚养费的相关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
    2023-07-17
    175人看过
  • 探视权合约如何约定有效
    男女双方签订孩子的探视权条款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中探视权合约如何约定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合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约定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7-24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协议中探视权是否作为义务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
    • 探视权如何约定离婚后探视权一般的约定方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等孩子八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 起诉离婚时,如何约定探视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第一,为了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应尽可能在离婚协议中采取明确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以确保探视权的可操作性,避免误解。例如:双方结婚生子/子女(年月日出生)与女性生活,男性每月支付抚养费X直到独立生活,元。该男子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每月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一般来说,每月探视次数不宜过多,如果探视次数过多,会给双方带来许多不便,也会影响孩子的正
    • 民诉法中如何约定离婚探视权最准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08
      1、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 2、如果是诉讼离婚,法官通常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 离婚XX探视权的探视时间如何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5
      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