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医疗保险的缴费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8:23:07 420 人看过

《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全日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为参保人员。

第八条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保期间,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一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在一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在另一地同期参保。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时足额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因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参保缴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或者变更手续;

(二)财务会计报表不真实,瞒报、少报职工工资总额或者参保人员信息;

(三)出具虚假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四)截留或者挪用参保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不得以伪造户籍、学籍、劳动人事关系或者冒用他人资料等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劳社秘[2006]233号各市劳动保障局: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逐步解决他们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2号)精神,现就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并与城镇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必须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二、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原则上只建立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采取单独建立大病医疗保险
    2023-04-22
    405人看过
  •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收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的难点(一)省政政府授予地方税务机关社保费征缴的行政执法权不完全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有:受理社保登记、审核缴费基数、稽核、建立缴费记录、记录个人帐户等职责;地税部门只有受理申报征收职责。表面看,似乎分工明确,但在实际运行中,矛盾绪多,如:社保费登记,地税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漏户,而只能通报社保部门或督促该户办理登记手续,如该户不登记,税务部门就没办法了。再如:申报环节,缴费人必须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双向申报。在实际操作时,先向社保部门申报审核,经其审核后,再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地税只能按照社会保险部门核定的数额征收社保费,地税局无权核定缴费基数或直接受理未经每月审核的社保费申报。其弊端:一是给缴费人延期申报提供了口实。二是未经审核不得征收,造成延误,及时性差。三是给事后的社保费稽核、检查等工作造成被动。因社保部门每月已对缴费人申报核定认可,事后检
    2023-05-22
    359人看过
  • 社会医疗保险补缴欠费法律如何规定
    社会医疗保险补缴欠费的规定: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
    2023-06-13
    333人看过
  • 安徽地区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安徽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3.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企业缴纳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4.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5%降至1%5;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上限为20%,单位按照11比例缴付。五险一金的缴纳时间入职之后,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五险一金,一般情况下五险一金的缴纳时间是在每个月二十五日,五险一金都是一同缴纳的,不过部分地区时间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障局,五险一金的缴费情况可以在社会保障网站上查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
    2023-07-15
    188人看过
  • 保监会关于百万医疗险的规定是什么
    百万医疗险作为短期健康保险的代表性产品,银保监会出台的《通知》将包括百万医疗险在内的短期健康保险规定更加规范的监管。一、复查费用是医保报销范围吗一般是不给予报销的。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1、社会医疗保险;2、住院保险;3、手术医疗险;4、重大疾病医疗险。具体情况可咨询社保局。1自费的只要符合报销条件的也是可以报销的,2.只不过报销的比例低一些,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先行全额自费结清,3.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住院证、费用清单去医保部门报销即可。二、医疗险和重疾险有什么区别医疗险和重疾险都是商业保险。重疾险只针对癌症、脑溢血这种特别严重的疾病,如果买了重疾险确定是保险范围内的疾病,那么保险公司会提前支付费用。而且重疾险如果买多份赔款额度是累加的。但是医疗险则是一种补偿性的保险,保的范围很宽泛,不仅限于特别严重的疾病,但不会提前支付,需要出院后报销。三、商保医疗费怎么报销啊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因意
    2023-02-17
    309人看过
  • 人社部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不纳入医疗保险的有哪些
    一、人社部《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不纳入医疗保险的有哪些?人社部《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不纳入医疗保险的情况,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社会保险法》中有关工伤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
    2023-03-01
    327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
    一、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一)2013年前1、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2、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二)2013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2023-05-01
    251人看过
  • 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2022
    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2022如下:1、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2、社保卡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3、连续缴费与报销比例挂钩,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1%,连续参保4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2%,以此类推。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城市,社保卡看病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这主要与当地的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
    2023-08-09
    60人看过
  • 与缴纳医疗保险有关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
    2023-02-18
    170人看过
  • 社会医疗保险不缴纳医疗费用的原因
    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的费用包括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减肥、增肥、增高项目;各种健康检查、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和医疗鉴定费等。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费、会诊费、检查治疗紧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社会医疗保险概念1、含义:《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医疗保险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使劳动者恢复健康和劳动能力,尽快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办,政府会借助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强制实行以及进行组织管理。2、帐户分类:社会医疗保险分为两个帐户:(1)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
    2023-08-07
    121人看过
  •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多久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法律规定是养老保险根据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进行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需要支付百分之十,个人需要支付百分之二等。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十五年,未交满十五年时不能按月领取的。一、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法律规定如下: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2.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3.失业保险:单位1%,(城镇)个人0.2%;(农村)个人不缴费。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单位0.8%,个人不交钱。6.公积金: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多久社会
    2023-06-04
    252人看过
  •  社会保险体系中关于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
    实施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 退休人员将不再享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同时, 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应及时进行调整。重点在于解决退休人员的特殊困难, 以及提高在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水平。实施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退休人员将不再享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应及时进行调整。重点在于解决退休人员的特殊困难,以及提高在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水平。 【 医 疗 共 享 】 在 职 职 工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提 升 , 解 决 退 休 职 工 难 题针对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的相关问题,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信息。首先,需提供的证明及材料:1. 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需提供退休证;2. 行业统筹退休人员需提供《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复印
    2023-09-17
    91人看过
  • 安徽省医疗保险查询方法和比例是多少
    一、安徽省医疗保险查询方法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
    2023-05-30
    68人看过
  • 安徽省养老保险缴费调整说明
    1、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安徽适时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将全省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可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标准。2、同时,当地建立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激励机制。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将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
    2023-07-08
    44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安徽省关于职工医疗保险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9
      安徽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到达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起2年或6年过渡至。不足此年限的,需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当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也可按正常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逐年缴纳)缴满上述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招商银行保险提醒,2001年底前,基本养老保险
    • 什么是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
    • 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还是医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9
      社保不是医保,医保是社保的一种,社保和医保是包含在内的关系。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多久,医疗保险缴费的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多久? 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只是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的,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是根据你缴费月数来计算的。缴费年限的设置是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的一种手段。因为退休人员是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的。为了防止有些人钻政策的空子,例如:有些人年轻身体好的时候
    •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9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