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口头说要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0 20:44:37 222 人看过

一、单位口头说要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仅凭口头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法被认可为合法行为的。

而在实际操作中,劳工关系的管理与处理者即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事,即在正式决定终止或取消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后,须向劳动者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部分用人单位并没有遵循此规定,因此给劳动者带来了巨大伤害和损失。

针对此类情况,由当地劳动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强制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对因此给劳动者造成的实际经济利益损失,应负责给予充分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合同到期又干了一个月可以直接走吗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可立即选择离开或继续留任。

2.劳动合同的自然终止与解除存在本质区别,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工单位,尤其是当劳动合同内并未明确约定此项内容时更是如此。

3.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对自身劳动合管理规定的完善程度至关重要,其中包括是否有义务提前询问即将期满的员工是否有意愿续订这份劳动合同;若员工表示无意续订,用人单位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的组织协调。

4.既然目前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并实现了自然终止,您已不再属于原用人单位的员工范畴。

仅需按照程序完成离职手续即可。

如用人单位拒绝为您办理离职手续,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非法行为。

您有权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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