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观察期员工享受职业病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23:16 218 人看过

刘先生于2010年1月15日入职海沧某石料公司,从事风钻等工作,2010年3月25日,刘先生感觉身体不适离开公司,医院于2010年3月29日出具尘肺1期的初步诊断。2011年6月14日,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认为刘先生属于职业病观察对象,建议其脱离粉尘作业,一年后复查。

因公司不愿支付刘先生离职后的工资及医疗费,双方发生纠纷。经劳动仲裁裁决并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刘先生自2010年3月26日起至2011年6月14日的相应工资,并支付其医疗费。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2012年6月25日,刘先生再次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查,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次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仍为刘先生属于职业病观察对象,建议其一年后复查。

2012年7月24日,刘先生再次向海沧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自己2011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14日的工资。后由于双方均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分别向海沧法院起诉。

刘先生认为,其应享受职业病待遇,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劳动关系应延续至观察期间届满,双方劳动关系至今仍存在,公司应继续支付其在疑似职业病期间的工资。

公司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只延续至2011年6月14日,之后双方已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刘先生没有理由再要求公司支付2011年6月15日以后的劳动报酬。

法院经审理,判决海沧某石料公司支付刘先生医疗费372元及其2011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14日的工资2.58万余元。

观察期内能否享受职业病待遇?

尘肺病是潜伏期较长的一种疾病,在观察期内是否能享受职业病待遇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观察期间并非法律概念,对于职业病而言,法律仅规定了确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款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原卫生部GBZ70-2009《尘肺病诊断标准》,观察期限最长可为5年,即观察5年仍不能诊断为尘肺病者,则按一般接触粉尘作业工人进行健康监护。观察对象影像特征疑似尘肺病,需要进行动态的观察后才能确诊。

本案中,从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足以判断刘先生为疑似职业病的观察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刘先生在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职业病被诊断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中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书》,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一、在职业病被确诊之后,劳动者能享受到哪些待遇呢?(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3)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
    2023-05-01
    464人看过
  • 职业病不是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还能享受职业病待遇吗
    职业病不是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还能享受职业病待遇吗?可以,但要向原来单位要求承担相应的职业病赔偿。如你已被诊断为职业病且用人单位没有对此提出异议鉴定的,那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不申请的,你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提交本条前款要求的材料外,还可以提交用人单位、相关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的证明材料如你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如下材料: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
    2023-12-07
    402人看过
  • 已退休人员发现患有职业病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已退休人员发现患有职业病能享受工伤待遇。退休人员已经脱离工作岗位,与原用人单位的关系很难界定,其罹患职业病时,应如何进行救济是一个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虽然一般认为退休职工身患职业病的可以享受部分工伤待遇,但对于其能否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具体享有哪些工伤待遇项目则存在不同认识,亦有待于澄清。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一、当事人主张的权利是否已经超过时效;二、退休职工被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三、当事人提供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一)职工退休后诊断为职业病的权利时效问题。1、职工退休后诊断为职业病的时效起算。作为特殊的工伤案件,退休职工主张权利的起点应自被诊断为职业病或者被认定为工伤之日起计算。职业病防治法对于职业病的防治、诊断、鉴定并没有局限在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或者退休之日之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伤保险条例
    2023-08-16
    383人看过
  • 特殊情况职业病患者享受何种待遇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处理———所谓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属于非法用工的行为。非法使用童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单位必须依法向伤残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两部分,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处理———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处理———鉴于职业
    2023-02-18
    373人看过
  • 工伤职业病待遇判决书中的职业病待遇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或是因为长期工作形成职业病的情况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职业病待遇判决书中的职业病待遇是怎样的呢?(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
    2023-04-19
    458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非全日制用工患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
    2023-06-28
    396人看过
  • 员工检查职业病期间工资待遇问题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一、职业病赔偿项目(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七)一次性伤残补助
    2023-02-21
    269人看过
  • 职业病职工退休后的待遇
    一般情况下,职工由于工作导致残疾的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后,单位会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退休手续后,首先会停发伤残津贴。接着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工伤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自动补足差额。一、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应如何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
    2023-03-07
    155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享有职业病待遇
    一、哪些人可以享有职业病待遇经过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断、鉴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有: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岗位津贴。4.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
    2024-01-20
    477人看过
  • 离职职工病故是否享受抚血金待遇
    离职职工病故享受抚恤金待遇。由社保基金支付。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
    2023-03-15
    280人看过
  • 下岗职工可以享受病退待遇吗?
    不可以。病退是社保局的~与失业人员没有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下岗职工缴纳社保属于哪一种下岗职工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
    2023-07-07
    418人看过
  • 劳动者得了职业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
    2023-05-03
    307人看过
  • 职业病患者确诊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
    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需进一步检查,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3、患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由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移交新单位。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4、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
    2023-03-20
    69人看过
  • 患职业病的员工能否享受离职补偿
    一、患职业病的员工能否享受离职补偿患职业病的员工能享受离职补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劳动者因患职业病提出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患者提供治疗、工伤救助和经济补偿等服务。因此,如果劳动者患职业病导致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二、职业病认定工伤的程序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程序主要如下:1.申报: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此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不签字的,工伤职
    2023-09-09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患职业病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 职业病医院二级尘肺职工病能享受哪些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2
      职业病鉴定是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工伤鉴定是确定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程度。职业病鉴定与工伤鉴定存在巨大差别。职业病鉴定是由职业病鉴定机构,对职工患病是否属于职业病以及病情程度定性,适用《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分类目录》等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劳动能力鉴定、生活自理障碍鉴定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初次鉴定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有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
    • 退休后能否享受职业病待遇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2
      退休后可申请职业病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 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职业病转职业病后依法享有什么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但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一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
    • 退休职业病工伤能享受什么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02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