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未成年工人有什么特别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54:06 435 人看过

法律对未成年工有什么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体格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过渡。在安排未成年工工作时,要注意他们的生理特点、体力劳动过多、工作姿势不良和过度紧张。不合适的工具会对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安全和健康,除了改善一般工作条件外,还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方面给予特别保护。(1)对就业年龄的限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等单位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经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人民法院缓刑的,不得歧视,已经被释放或从监狱释放。(2)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体格发育不成熟的未成年工不能适应特别重、危险的工作,对有毒有害工作的抵抗力较弱。根据《劳动法》规定,招用未成年工应当经过体检,就业后还应当定期进行体检。为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展,继续组织未成年工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一般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夜班。对一些获准招收16岁以下见习生的特殊行业,普遍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如1961年5月,劳动部在《教学工科学校学生学习、劳动和休息时间暂行规定》中指出,16岁以下学生从事生产实习的劳动时间,每学年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8小时。(4)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未成年工的健康。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发现疾病或者身体发育异常,应当及时治疗。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取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什么是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因此,未成年人是指从出生之日起至未满18周岁的全体公民。未成年人,以其年龄阶段为标准,可划分为婴儿、幼儿、儿童、少年、青年;以其各自的特征和所处的状况为标准,可划分为普通的未成年人、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有特殊天赋的未成年人、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以其职业情况为标准,可划分为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待业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从业的未成年人;以其性别为标准,可划分为男性未成年人和女性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也是未成年人所具有的特性所决定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由未成年入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基本生理和心理特性决定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以及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
    2023-04-22
    498人看过
  • 我国对未成年工有什么特殊保护
    一、我国对未成年工有什么特殊保护(一)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
    2023-04-29
    94人看过
  • 未成年工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
    2023-04-30
    192人看过
  • 对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以下十七种:(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
    2023-04-28
    456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何特殊保护?
    根据200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保护包括:(一)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三)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四)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五)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七)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
    2023-04-26
    231人看过
  • 法律对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
    2023-04-21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法律对未成年工有什么特殊保护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1
      法律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就业年龄的限制 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在就业问题上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 身体发育还未成熟的未成年工,不能适应特别繁重及危险的工作、他们对有毒有害作业的抵抗力也较弱
    • 未成年人有什么特别的继承保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在法定继承中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继承份额予以特殊照顾,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不具有成年人一样的劳动能力,为了维持其生活和保障其健康成长,一般在分配遗产的份额时,都要予以适当照顾。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时,如果继承人情况基本相同,一般可以平均分配。但对未成年继承人,应当照顾”。适当照顾的标准,应以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
    • 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范文?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3
      法律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规
    • 法律为什么要特殊保护未成年人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9
      法律要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因如下:1、未成年人是国家的的发展的后备力量。一个国家发展的最根本的力量是人,尤其是人的质量。如果一个国家的未成人的保护做得不好,一切都是空谈;2、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虽说法律规定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的,但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经济不独立,容易遭受侵害。其次,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成熟,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有限,自我保护能力有限;3、不仅我国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