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劳动纠纷引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1:11:15 453 人看过

在青浦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小丽(化名)与其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当小丽拿到单位支付给她的1万多元工伤保险时,她当场留下了泪水。这其中究竟有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为生计隐瞒年龄找工作

小丽在中专毕业后便踏上了社会,作为最早一代进入社会的“90后”,由于是未成年人,她迟迟没有找到工作。小丽的父母都是下岗职工,家中的情况很不好,虽然父母从来没有要求小丽找工作,但是懂事的小丽知道,如果自己能够有一份工作,那么家中的负担会减轻很多。但在每次的招工面试中,面试单位总是因为她是未成年人而将她拒之门外。

2006年11月,小丽从安徽来家来到了本市青浦区想来“碰碰运气”。在一次招工面试前,她听到一同面试的人说只要和他们说忘记带身份证了,有些单位就不会追问年龄问题了。于是在面试时,小丽谎称自己身份证在来上海时丢了,但是自己有带户口本来。面试单位在翻阅了户口本后,便向小丽询问了一些情况,随即表示录用她了。在填写员工个人信息时,小丽将自己的生日提前了两年。该单位对此并没有怀疑,只是表示,如果小丽无法提供身份证,那么单位就无法为其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当时的那种喜悦之情,使得小丽对能不能有保险根本就不在意了。

发生工伤保险公司、单位均不愿赔偿

去年3月20日,小丽如同往常一样的来到车间工作。在操作裱糊机时,左手不慎被机器辊轴挤压伤。随即小丽被送往了医院,诊断结果为左手挫裂伤伴环指皮肤撕脱伤,左手2-5指末节骨折,后经鉴定为因工致十级伤残。高额的医药费对小丽那个原本就已经生活很困难的家庭而言更是雪上加霜了。同乡小王(化名)告诉小丽,因为小丽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这钱应该让单位来支付。于是在小王的陪同下小丽来到了单位,找到了负责人。但是负责人却告诉小丽,这钱应该是由保险公司赔的,这个和单位没有关系。而来到保险公司后,得到的答案却是因为单位当初并没有为小丽缴纳综合保险费,保险公司是不会赔钱给小丽的,小丽应该找单位去要钱。

当小丽再次回到单位找负责人时,秘书以负责人出去开会为由,让她改天再来。来回折腾了好几次,小丽始终没有见到负责人,万般无奈之下,小丽向仲裁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裁决后,小丽的单位应支付小丽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2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50元。

受害人成了被告人经调解纠纷得以平息

在得知仲裁结果后,小丽的单位不买帐了,当初可是因为小丽无法提供身份证自己才没有为其缴纳综合保险的,凭什么现在她受伤了要让自己来承担责任呢?于是小丽的单位一纸诉状将小丽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自己不用向小丽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万元,也不用承担其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第一次开庭时,小丽就表示不同意原告单位的诉请。单位为自己缴纳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自己进入单位工作时未年满18周岁,作为未成年工,单位应进行相关的用工登记,但是单位并没有进行登记。虽然自己的身份证没有带,但是当时自己还提供了户籍证明的。单位则以有部分证据原件在此次开庭中无法提供为由,申请了延期举证。

第二次开庭时,单位表示,因为小丽一直无法没有将身份证交给自己,自己才没有为其缴纳综合保险。更何况当时就让小丽写下了情况说明,明确了因延迟缴纳综合保险所造成的后果由小丽自己承担,小丽当时也是同意的。

小丽则认为,当初自己没有身份证,但是自己随身带了户口本的。现在单位所谓的因为自己没有身份证而没有为自己缴纳综合保险,这明显是单位为了规避未缴纳综合保险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们本着案结事了的精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单位支付小丽工伤保险待遇、鉴定费、仲裁费等费用共计1万6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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