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由于经济犯罪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即使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种情况可以宣告缓刑;如果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则应当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一、经济犯罪有哪些特征?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1、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
2、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3、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4、从总体上看,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并认为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基本罪名: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2)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一定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和投机倒把罪等。还有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指的是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与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经济犯罪侦查特点是什么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经济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经济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基础业务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及侦查对策。总结现有研究成果,借鉴经侦实践成功经验,对上述问题进行剖析,探寻解决对策,是经济犯罪侦查理论研究面临的重要课题。
-
能否被判缓刑的经济犯罪?
399人看过
-
缓刑可以犯经济犯罪吗
52人看过
-
刑法是否允许经济犯罪被判缓刑?
320人看过
-
经济犯罪无期徒刑几年能判缓刑
300人看过
-
经济犯罪一定能缓刑吗
216人看过
-
传销犯罪的缓刑判决条件
124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经济主犯可以判缓刑吗,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呢?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3能否适用缓刑有严格的法律依据。从司法实践来讲,缓刑一般适用于罪行轻微的犯罪,或者是一些过失犯罪。《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
-
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多少年缓刑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7经济犯罪种类多,情况比较复杂; 1、涉嫌违反《刑法》侵占罪的规定,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定刑期,一般情节的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022年经济犯罪的累犯能不能判缓刑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7经济犯罪的累犯不能判缓刑。只要是累犯,不管所犯何罪,均不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条件之一就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累犯说明曾经多次犯罪再犯罪风险非常大,适用缓刑达不到对罪犯进行改造的目的,因为缓刑本身是给罪行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罪犯适用的。
-
经济犯罪会判刑吗经济犯罪会判刑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1具体视情况而定。经济犯罪涉及的罪名众多,是否判刑需要法院通过案件的具体情况审理后决定。如果是经济犯罪中的从犯,犯罪情节又较轻,会比照既遂犯的标准从轻处罚。
-
犯罪经济犯罪受到判缓刑的会被辞退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3经济犯罪公司内部一般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